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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 专项基金:旅游业推广申请的实务拆解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rand-name, Upgrade and Domestic Sales,简称 BUD 专项基金)是香港特区政府多年来持续优化的中小企业资助工具。2026 财政年度,政府进一步把基金总额推向高位,并多次扩充资助范围,对在港从事旅游、酒店、会展、文化体验等业务的内地背景企业而言,是直接降低品牌出海与境外推广成本的”现金红包”。

本文不堆砌政策口号,只讲旅游业在「推广类项目」上能申多少、由谁审、怎么落地、踩过什么坑。


一、BUD 专项基金的”两圈两档”

很多内地企业主对 BUD 的第一印象是”门槛复杂、规则多变”,其实只要记住一个双层结构——

1. 资金来源:政府出资+管理公司执行

BUD 的资金由特区政府工商业拨款,并委托生产力局旗下的”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及发展支援基金秘书处”执行日常审批。简单说,政府出钱、第三方审、申请人照指南做。

2. 资助地域:内地与海外两个”圈”

BUD 资金按申请项目所在地划分:

资助范围 含义 适合场景
内地市场 项目在内地执行 内地的展会参展、地推广告、文旅合作
自贸协定/自贸投资协定地区 利用香港已签订经贸协定的经济体(含东南亚多国、东盟、澳洲、欧洲多国等共数十个) 海外展会、海外社交媒体推广、跨境路演

提示: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协定地区名单会随香港对外经贸布局扩展,旅游业在东南亚、东盟方向的项目通常较容易落在范围内。

3. 资助档位:每个项目上限与企业上限

BUD 对单个项目与单个企业均设有累计上限。具体数字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常见的理解是:

提示:2026 年度是否进一步放宽上限、调整比例,请以工业贸易署及秘书处公布的最新数字为准。


二、谁可以申请?——旅游业的三类主体

BUD 申请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在香港登记注册、有实质业务运作。

1. 公司层面

2. 行业层面(旅游业适用)

以下三类业务与”旅游推广”高度相关,均属可申请范围:

业务类型 典型推广项目示例
旅行社/定制游 海外路演、东南亚社交媒体广告、参加海外旅游展
酒店、餐饮、零售门店 品牌升级(VI 设计、官网改版)、在东盟地区的宣传片投放
文化体验、艺术、演出 在内地举办展览、参加自贸协定地区的艺术节、在境外设立联合品牌活动

3. 内地背景企业的实操要点

对内地在港设立的子公司而言,母公司的内地营业额可以计入企业资质审查,这与许多本地要求”只算香港业务”的资助计划不同。换言之,只要子公司完成在港注册、并能证明母公司有真实运营业绩,BUD 申请门槛并不因”刚来港”而将你拒之门外。


三、能申什么?——推广类项目的”白名单”与”灰名单”

1. 通常可获资助的项目(白名单)

按秘书处历年审批经验,旅游业常见的可资助开支包括:

2. 通常不获资助的开支

实务提醒:很多申请被退回,是因为”项目界定不清”。秘书处要求项目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地域范围、可量化产出(例如目标受众触达数、展会预期签约数)。一份没有数字目标的申请书,往往第一关就被打回。


四、怎么申请?——四步流程与时间表

步骤 1:项目筹备(1–2 个月)

步骤 2:系统登记与递交(1–2 周)

步骤 3:审批与签约(2–4 个月,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秘书处按批次审核,期间可能要求补件(俗称”RA”)。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须签署《资助协议》,并按约定推进项目。

步骤 4:执行、报账与拨款(项目结束后 3 个月内)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清单

误区 后果 正确做法
项目还没开始就先签供应商合同 不获资助 先批后做,所有开支须发生在核准日期之后
用集团内公司做供应商 被视为关联交易,剔除开支 选择独立第三方,并保留两家报价
推广目标”提升品牌知名度” 缺乏可量化指标 改为”三个月内触达 X 万用户、获取 X 千条销售线索”
项目跨多国多地区打包申请 审批困难 拆成单个地域项目分别申报
与其他资助计划”叠用” 双重资助违规 同笔开支只能由一个计划资助

六、给内地在港旅游企业的三条具体建议

  1. 先把”香港公司”做厚,再去申请 商业登记证只是一张纸。秘书处更看重强积金供款记录、本地员工人数、与本地供应商的合同。母公司再强,若在港子公司”皮包化”,申请通过率会显著下降。

  2. 把推广项目拆细,匹配预算上限 一个 100 万港元的全案推广,往往比”两个 50 万+一个 30 万”的拆分方案更难通过。把项目拆成可独立核算的子项目(展会、广告、调研、设计),既符合秘书处的项目颗粒度要求,也便于分批获得资助。

  3. 境外推广优先选择自贸协定地区 香港与东南亚、东盟、欧洲多国签有自贸/自贸投资协定,相关地区的推广项目历来审批节奏较快、政策稳定性较高。旅游业若计划出海东南亚、澳新或欧洲市场,可优先以这些地区作为 BUD 申请落地点。


七、写在最后

BUD 专项基金不是”送钱”,而是”配资”。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为香港企业的品牌升级与境外拓展分担成本,相应地要求申请人事前有清晰的项目逻辑、事中有真实的执行动作、事后有可核验的发票与成果。对内地在港设立的旅游企业来说,BUD 是少数能同时覆盖品牌升级、海外推广与内地深耕的综合性资助工具,资金体量也高于多数本地资助计划。

至于具体金额、比例、年度配额、协定地区名单等关键参数,会随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与政策检讨调整。提交申请前,请以工业贸易署及生产力局秘书处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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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BUD 专项基金的资助金额上限是多少?单个项目和单家企业分别能拿多少?

文章仅明确指出 BUD 对”单个项目”与”单个企业”均设有累计上限,并提到”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可达数百万港元的级别”,但未给出具体数字。具体的年度上限、政府承担比例、企业自付部分计算方式,建议以工业贸易署及秘书处最新公布为准。

内地公司可以直接申请 BUD 吗?必须要在香港注册才行吗?

不可以。申请主体必须是在香港登记注册、并有实质业务运作的公司,非香港注册主体的内地公司不能直接申请。内地企业通常需要通过在港子公司或孙公司来申请;不过母公司的内地营业额可以计入企业资质审查,所以”刚来港”的子公司并不会因此被拒之门外,但仍需要在港有真实雇员、办公地点或业务合同。

哪些推广类开支可以申请 BUD?日常运营费用能不能报?

可以申请资助的常见开支包括展会参展费、境外广告投放、品牌设计与制作、第三方市场调研、公关活动等。日常运营开支如办公室租金、本地员工工资、公司水电费,以及单纯的设备采购(电脑、相机等)通常不在资助范围内。另外,已经在其他政府资助计划下获批的开支也不能重复申请。

申请 BUD 之前可以先签供应商合同吗?报价有什么要求?

不可以,项目须”先批后做”,所有开支须发生在核准日期之后,否则可能不获资助。供应商原则上须选择独立第三方,避免使用集团内公司(会被视为关联交易并剔除开支),并且通常需要向两家或以上独立供应商索取报价,以证明成本合理。

内地背景的旅游企业申请 BUD,最容易踩的坑有哪些?

文章总结了五个常见误区:项目未批先做、用集团内公司做供应商、推广目标缺乏可量化指标、跨多国多地区打包申请、以及与其他资助计划”叠用”造成双重资助违规。其中”项目界定不清”是申请被退回的高频原因——秘书处要求项目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地域范围和可量化产出,一份没有数字目标的申请书往往第一关就被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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