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开副业雇主许可确认
不少在港工作的内地朋友都有这样的念头:白天做正职,晚上或周末搞点副业——开网店、做自媒体、接设计外包、甚至跟朋友合伙开公司。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香港的全职雇佣关系下,从事任何”外部工作”之前,几乎都需要先拿到雇主的书面同意。
这不是公司随便定的”家规”,而是写进了《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的硬性条款。一旦跳过这一步,轻则被纪律处分,重则被即时解雇,甚至要赔偿公司损失。
本文为你系统梳理”雇主许可”这件事:从法律依据、判断标准、HR 关心的常见问题,到合规副业与灰色地带的真实边界。
一、法律依据:为什么必须先取得同意?
香港《雇佣条例》第 9 条第(1)款明确规定:
任何雇员如欲在香港以外地方受雇从事任何工作,或在香港同时为另一雇主从事任何工作,必须先取得其正职雇主的书面同意,否则该书面雇佣合约可被视作可被即时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
- “书面同意”指白纸黑字(电邮确认、内部系统审批、签字文件均可),口头答应在法律上不具备效力。
- 这条规则不分全职或兼职,只要你与某公司签了全职雇佣合约(哪怕合约没明文写”全职”二字),就受此限制。
- 违反条款被即时解雇,雇员无权获得代通知金或长期服务金,部分行业还可能影响后续工作签证续签。
二、什么算”外部工作”?三个判断标准
很多雇员会问:我只是偶尔接一单设计、拍一条短视频,算不算”外部工作”?以下三个标准可以帮助判断:
1. 有无报酬或对价
只要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回报(现金、实物、产品、服务交换等),原则上都视为外部工作。完全免费、纯粹兴趣的创作(如个人公众号纯分享)通常不受限制。
2. 是否影响本职工作
如果副业占用正常工作时间、消耗精力导致正职表现下滑,或与正职业务存在时间冲突,雇主有合理理由拒绝。
3. 是否构成利益冲突
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即便副业不影响正职、也不占用工作时间,只要业务性质与雇主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例如在同行业公司持股、为客户名单重叠的竞争者提供服务),雇主通常会否决。
三、HR 关心的常见问题清单
在实际审批中,HR 通常会问雇员以下几类问题。提前准备好答案,能大幅提高通过率:
| 类别 | 典型问题 | 雇员应准备的说明 |
|---|---|---|
| 时间安排 | 副业会否在办公时间进行?每周占用多少小时? | 具体说明执行时段(如周末、晚 8 点后、午休) |
| 业务性质 | 副业做什么?客户是谁? | 简短商业描述,避免与正职业务重叠 |
| 利益冲突 | 是否会接触正职客户、供应商、机密信息? | 出具书面切割声明 |
| 身份使用 | 是否会以正职公司名义或职位头衔对外宣传? | 明确不以公司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
| 法律合规 | 是否已注册商业登记?是否需要额外牌照? | 提供商业登记证(如有)、行业牌照状况 |
| 税务申报 | 是否了解香港利得税及薪俸税申报义务? | 说明申报计划 |
| 退出机制 | 若副业影响正职,如何处理? | 承诺优先服从雇主要求 |
提示:HR 的内部审批没有法定时限,短则几天,长则数周。建议雇员提前 1 个月提交申请,避免业务已经开始却尚未拿到书面同意的尴尬局面。
四、合规副业 vs 灰色地带
为帮助大家判断,整理一份对照表:
| 场景 | 是否需要雇主同意 | 说明 |
|---|---|---|
| 周末摆摊卖手工艺品 | ✅ 需要 | 有收入即构成外部工作 |
| 个人公众号写行业评论(无广告收入) | ❌ 一般不需要 | 纯兴趣、无对价 |
| 接外包设计项目 | ✅ 需要 | 有客户、有报酬 |
| 投资股票、基金、加密货币 | ❌ 一般不需要 | 纯粹财务投资,不构成”受雇” |
| 持有出租物业收租 | ❌ 一般不需要 | 被动收入,非”工作” |
|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并参与经营 | ✅ 需要 | 即使不领薪,参与日常运营即构成外部工作 |
| 在电商平台开店卖货 | ✅ 需要 | 属持续性商业活动 |
| 担任家族生意董事 | ⚠️ 视情况 | 若无报酬且不参与日常管理,一般不构成;若实际参与,则需同意 |
| 自媒体接广告、带货 | ✅ 需要 | 商业合作属有对价活动 |
五、被拒绝后怎么办?
雇主有权基于”合理理由”拒绝雇员的副业申请,常见拒绝原因包括:
- 直接竞争:副业客户与雇主高度重叠
- 时间冲突:副业明确占用工作时间
- 声誉风险:副业可能损害雇主品牌形象
- 保密风险:副业可能接触雇主敏感信息
如果雇员认为拒绝不合理,可以:
- 步骤 1:与直属上级或 HR 沟通,了解具体拒绝原因,尝试调整副业方案(例如承诺不接触特定客户、限定执行时间)。
- 步骤 2:若沟通无果,可咨询劳工处(Tel: 2717 1771)寻求调解或劳资关系科协助。
- 步骤 3:若仍无法解决,雇员需自行评估——继续正职并放弃副业,或离职后再开展副业。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法律目前未赋予雇员”必须获批”的权利,雇主的判断在多数情况下具有决定性。
六、给内地赴港工作者的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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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持有人也受约束:通过高才通、优才、专才等计划来港的内地人士,即便持有强积金 MPFA 缴纳记录,只要与雇主签有雇佣合约,就同样适用上述规则。副业被发现且未经同意,可能影响签证续签时的”通常居住”或”对香港经济贡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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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与副业:副业收入若超过港币 5,940 元/月(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的最低相关入息水平,理论上需自行安排强积金供款;但这并不替代雇主同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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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登记 vs 雇主同意:不少新手以为”我已经办了商业登记就可以合法经营”,这是误解。商业登记只是税务合规,不代表取得雇主同意。两者必须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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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条款细读:部分公司的雇佣合约中会写明”禁止任何外部工作”、”禁止同业兼职”等更严格条款。这些条款若不违反法律,同样具有约束力。签署前务必仔细阅读。
七、合规开展副业的实操清单
如果你打算向雇主申请副业许可,建议按以下顺序准备:
- 准备一份一页纸的副业说明(业务、时间、对正职的影响、切割承诺)
- 提前确认不违反雇佣合约中的禁止条款
- 通过书面渠道(电邮、HR 系统)提交申请,保留所有沟通记录
- 拿到书面批准后再启动副业,切勿”先斩后奏”
- 若涉及行业牌照(如教育、医疗、金融),先取得牌照再申请雇主同意
- 建立正副业隔离机制:不同客户、不同设备、不同账户,避免信息混淆
- 每年的税务申报(薪俸税、利得税)独立处理,保留账目
八、写在最后
香港对雇员兼职的管制,比内地大多数城市严格得多。“雇主书面同意”不是走形式,而是法律红线。省掉这一步,看似节约了时间,却可能让一份原本稳定的工作在一夜之间结束。
合规开展副业的核心思路其实很简单:透明、书面、不冲突。只要提前沟通、准备充分,绝大多数理性的雇主都会批准合理的副业请求。
希望这份指南能帮你在保住正职的同时,安心开拓属于自己的第二份收入。如果你还想了解香港的工作签证转换、强积金安排、商业登记注册等话题,香港大全 收录了更多香港工作、生活、创业相关的实操指南,值得继续翻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