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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文件拿到香港用:2023年11月7日起只需办附加证明书

中国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正式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1961 年海牙公约),当日对中国生效。在此之前,内地出具、拟在香港使用的公文书,须经内地公证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现在改由内地主管机关直接签发一张”附加证明书”(Apostille),转递环节不再需要。

附加证明书:按海牙公约签发的固定格式证明,贴附在公文书上,用于证明文书上最后一个签署、印章或盖章的真实性,以及签署人的身份与权限。它不证明文书内容本身为真。

一、流程变化对照

文书去向 2023 年 11 月 7 日前 现在
内地文书在香港使用 内地公证文书 →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 内地主管机关签发附加证明书
内地文书在非公约成员国使用 外交部或地方外办认证 → 目的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不变,仍走领事认证
香港文书在内地使用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执业律师)公证后转递 香港高等法院(司法机构)签发附加证明书

二、谁签发附加证明书

文书出具地 签发机关
内地 外交部及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司法机构)

收费、办理时限和具体受理地点由各签发机关公布,办理前先查其官网或电话确认。

三、它证明什么、不证明什么

四、内地居民常见需要办的文书

私人签署的文件(声明书、授权书、委托书)通常要先经公证成为公文书,才能办附加证明书。

五、什么时候仍要走领事认证

具体以目的国或地区主管机关的要求为准。

六、四个误区

误区一:还要找香港律师公证。 内地文书赴港使用不再需要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和转递;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针对的是香港文书拿到内地使用的场景,别走错门。

误区二:办了附加证明书就万事俱备。 它只证明签名印章,收件机构的格式、译本、有效期要求是另一套,缺一项照样被退回。

误区三:忽略时效。 无犯罪记录、婚姻状况等证明常有出具时限,办早了可能作废,重办又得再走一遍流程。

误区四:把”外交部认证”和附加证明书混为一谈。 两者是不同制度,用途和适用国家不同。

涉及具体事务(继承、开户、子女入学、公司登记)时,先向收件机构确认它要哪种形式的证明,再决定办附加证明书还是领事认证;情况复杂时可咨询熟悉跨境文书流转的专业人士。

香港大全 持续整理出入境、签证证件与在港落地相关指南。

常见问答

我办了附加证明书,香港的银行或入境处就一定会收吗?

不一定。附加证明书只证明文书上签名和印章的真实性,收件机构对格式、译本、出具期限另有要求是常见的事。稳妥做法是先把文书样本或清单发给收件机构确认,再去办证明。

香港的文件拿到内地用,现在也走附加证明书吗?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文书流转自 2023 年 11 月 7 日起适用附加证明书安排。香港出具的文书由香港高等法院(司法机构)签发附加证明书;内地的接收机关是否另有要求,建议事先向该机关核对。

私人签的授权书、声明书,能直接办附加证明书吗?

通常不能。私人签署的文件一般要先经公证成为公文书,才能进入附加证明书流程。具体要求(公证处、签署方式、是否需见证人)以文书使用地的规定为准。

我要把文件拿去一个非海牙公约成员国用,怎么办?

那就仍走传统领事认证:先由内地外交部或地方外办办理认证,再送目的国驻华使领馆认证。附加证明书只适用于公约缔约国之间,不能替代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