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香港解雇代通知金计算方法与支付期限

在香港打工,接到解雇通知时除了关心遣散费、强积金对冲,还有一个高频被忽视的名词——代通知金(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简称 PILON)。它指的是当雇主或雇员没有按照合约规定提前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时,需要一次性支付一笔款项,代替本来应给的”通知期”。

《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7条及附表2明确:连续性合约下,雇主若要终止雇佣,必须给予雇员至少 1 个月的通知期(以书明文规定或行业惯例为准),或支付代通知金。雇员辞职亦同——若未按合约提前通知,雇主可索偿代通知金,但实际操作中雇主极少追讨。本文聚焦雇主解雇情形下的代通知金。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触发场景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即时解雇且无通知期:雇主决定当日终止合约,没有提前通知员工。
  2. 通知期不足:合约规定提前 2 个月通知,但雇主只提前 1 周告知,差额部分需以代通知金补足。
  3. 以年资代替部分通知期:某些行业合约约定”1 个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加上每年 1 周年资通知”——这部分额外通知期亦受代通知金规则保障。
  4. 试用期内即时解雇:若合约列明试用期通知条款且未履行,仍需支付代通知金;若合约明文规定”试用期内可即时解雇无须通知”,则视乎条款有效性,可能免除义务。

注意:因严重过失(Misconduct)被即时解雇且经合理调查核实,雇主可无须支付代通知金与年资通知金。但”严重过失”门槛较高,需有充分证据且告知员工申辩机会。


二、代通知金的计算公式

基本公式

代通知金金额 = 通知期内雇员可获得的正常收入

具体包括:

不包括:

计算示例

假设一名员工月薪 3 万港元,连同固定交通津贴 2,000港元,合约规定通知期为 1 个月,雇主当日解雇且无通知,则:

代通知金 = 30,000 + 2,000 = 港币 32,000元

若通知期为 2 个月,雇主只提前 1 个月通知,则只需补足差额:

代通知金 = 30,000 + 2,000 = 港币 32,000元(1 个月)

几种特殊情形

情形 计算方式
月薪制 1 个月基本工资 + 固定津贴
周薪制 通知期周数 × 每周收入
日薪/件薪制 通知期工作日天数 × 平均日薪
佣金制(无底薪或低底薪) 过去 12 个月平均月收入 × 通知月数
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冲突 代通知金独立计算,与遣散费可叠加
年资通知金 部分合约规定每服务满 1 年加 1 周通知,加重雇主义务

三、支付期限:多久内必须付清?

根据《雇佣条例》第10A条及《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最新规定:

雇主必须在解雇生效日(或合约终止日)起 7 天内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2022年修例前,法定时限为”尽可能快”,并无明确天数。自2022年起,逾期支付属刑事罪行,雇主可被检控,最高罚款港币 35 万元及监禁 3 年。

实务建议

  1. 离职文件:离职当天签发”解雇通知书”,列明终止日期、代通知金计算明细、年假折算等。
  2.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避免现金,并保留转账记录。若雇员已离开香港,可通过银行本票或电汇至其指定账户。
  3. 未休年假:解雇前未休的年假必须以现金方式补发,按”年假前 12 个月平均日薪 × 未休天数”计算。
  4. 支付凭证:建议雇员在领款时签署收据,避免后续争议。

四、雇员若被拒付或拖欠怎么办?

若雇主在 7 天内未付款,雇员可采取以下步骤:

  1. 劳工处劳资关系科申诉:免费调解服务,地址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1号商务中心,或港岛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每宗个案会有劳资关系主任跟进,安排双方调解。
  2. 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追讨金额不超过港币 8,000 元(少数情况下可至 15,000 元),程序简便。
  3. 劳资审裁处:追讨金额超过港币 8,000 元但未受其他司法管辖,程序较正式,排期约 2-3 个月,不设律师代表(虽然现在部分案件可由律师陪同)。
  4. 民事诉讼:金额较大或涉及复杂法律争议,可入禀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

时效注意:根据《时效条例》(香港法例第347章),雇佣合约申索的诉讼时效为 6 年(由应付款日起计)。但越早追讨,举证越容易。


五、与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区别

不少内地读者容易混淆三种款项,简单对比:

项目 触发条件 计算基础 最高限额 强积金对冲
代通知金 未按通知期终止 通知期内正常工资 无上限 不可对冲
遣散费 因裁员或停业解雇 最后月薪 × 2/3 × 服务年资(不足年资按比例) 港币 39 万元(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可对冲
长期服务金 服务满 5 年,因裁员/退休/健康/死亡 同遣散费 港币 39 万元(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可对冲

重点:代通知金不能用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对冲,必须现金支付。这也是它在港劳工法中的特殊地位。


六、几个容易踩坑的细节

  1. “代通知金 = 额外赔偿”误区:很多雇员误以为代通知金是”额外奖金”,其实是代替通知期。本质上已涵盖通知期内的工资。

  2. 年假折算与代通知金可叠加:即使支付了代通知金,未休年假仍要额外折算现金。

  3. 佣金工、代课老师等收入浮动者:计算基础是过去 12 个月平均收入,而非最后一期收入,避免雇主刻意安排低工作量月份降低平均数。

  4. 试用期即时解雇:香港并无”试用期内免通知期”的法定规定,仍按合约执行。若合约明确写明”双方可即时终止而无须通知”,条款有效性受法院审视。

  5. 跨境支付:若雇员已返回内地,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支付电汇手续费。建议在离职协议中明确”雇主承担跨境汇款手续费”以免争议。

  6. 税务处理:代通知金属于应课税入息,须于 IR56F/IR56G 申报,并在薪俸税中合并计算。


结语

代通知金虽不是大数目,却是劳工法中较容易出现争议的项目。理解计算方式、明确支付期限、保留书面记录是避免纠纷的关键。2022年修例后,逾期支付代通知金的雇主面临刑事风险,雇员追讨工具也更明确。

hkguide.org 收录了更多香港劳工法、入境、税务、租房与生活的实用指南,欢迎持续关注,赴港路上少走弯路。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合资格律师或联络劳工处(电话:2717 1771)。

常见问答

代通知金必须用现金支付吗?可以用强积金雇主供款对冲吗?

不可以。根据《雇佣条例》规定,代通知金必须以现金支付,不能用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对冲。这与遣散费、长期服务金不同——后两者允许以强积金雇主供款抵销。这也是代通知金在港劳工法中较为特殊的一点。

代通知金需要在多少天内付清?逾期有什么后果?

根据《雇佣条例》第10A条及2022年修订规定,雇主必须在解雇生效日或合约终止日起 7 天内支付代通知金、最后一期工资、年假折算等所有应付款项。逾期未付属刑事罪行,雇主可被检控,最高罚款港币 35 万元及监禁 3 年。

代通知金计算时包括哪些收入?年终奖和加班费算不算?

计算基础为通知期内雇员的正常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固定津贴(如交通、膳食、房屋津贴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的固定花红,以及佣金(如属固定或按月平均计算)。加班费、非固定或酌情发放的奖金、实物福利、强积金雇主供款一般不计入;年终酬金则需视乎是否按月平均入工资而定。

雇员因严重过失被即时解雇,雇主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通常不需要。但”严重过失”门槛较高,雇主需有充分证据,并事先告知员工申辩机会,进行合理调查核实。若调查程序或证据不足,仍可能构成不合理解雇,代通知金义务不获免除。

代通知金和遣散费可以同时拿吗?

可以。代通知金与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属独立款项,计算基础不同,且可叠加申索。代通知金按通知期内正常工资计算,遣散费则按最后月薪乘以 2/3 再乘以服务年资计算(不足一年按比例),两者并不冲突。

如果雇主拒付或拖欠代通知金,雇员应该怎样追讨?

雇员可先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申诉,由劳资关系主任安排免费调解;若调解不成,可按追讨金额选择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不超过港币 8,000 元,少数情况可至 15,000 元)或劳资审裁处(金额超过 8,000 元,排期约 2-3 个月,不设律师代表)。金额较大或案情复杂时,也可入禀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根据《时效条例》,雇佣合约申索的诉讼时效为 6 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但越早追讨举证越容易。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