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 MPF 缴费详解
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简称 MPF,俗称”强积金”或”强积金计划”)是香港于2000年12月正式实施的法定退休保障制度,透过雇主与雇员双方供款,并交由受监管的核准受托人管理,目的是为就业人口积累退休储备。强积金与雇主可自行安排的”职业退休计划条例”(ORSO 计划)并行运作,但 ORSO 计划同样须遵守强积金的相关规定,确保整体退休保障的一致性。
理解强积金的缴费机制,是赴港工作、创业、自雇前必须掌握的法律常识。雇主若未按时供款,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 港币 45 万元及监禁 4 年;雇员若未按法例供款,同样可能面临 港币 5,000 元罚款及监禁 6 个月 的处罚。
一、强积金的覆盖范围
谁必须参加?
强积金制度适用于以下三类人士:
- 全职或兼职雇员:年满 18 岁至 64 岁以下,连续受雇 60 日或以上(俗称”60 日规则”)
- 自雇人士:以非雇员身份为自己工作,年满 18 岁至 64 岁
- 特别自愿性参与人士:未满 18 岁或已满 65 岁的雇员,以及海外雇员等
谁可以豁免?
- 法定退休保障的公务员及津贴/补助学校教师(因另有政府退休金制度)
- 来自《职业退休计划条例》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
- 家务雇员
- 欧洲联盟驻港人员
- 海外人士在港工作不足 13 个月,且所属国家与香港签有相关互免协议
二、雇主与雇员双方的缴费比例
基本供款结构
| 项目 | 雇员供款 | 雇主供款 | 计算基准 |
|---|---|---|---|
| 标准比例 | 5% | 5% | 每月有关入息 |
| 入息下限 | 港币 7,100 元 | 港币 7,100 元 | 低于下限无须供款 |
| 入息上限 | 港币 30,000 元 | 港币 30,000 元 | 高于上限部分无须供款 |
| 每月最高供款 | 港币 1,500 元 | 港币 1,500 元 | 即 5% × 30,000 |
⚠️ 上述”有关入息”包括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赏金、佣金、退休金、遣散费以外的酬金等。”有关入息”下限与上限的具体金额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实际计算示例
假设一名雇员月薪港币 25,000 元:
- 雇员供款:(25,000 - 7,100) × 5% = 港币 895 元
- 雇主供款:(25,000 - 7,100) × 5% = 港币 895 元
- 每月总供款:港币 1,790 元
- 每月存入该名雇员的强积金户口:港币 1,790 元
若月薪港币 40,000 元:
- 雇员供款:(30,000 - 7,100) × 5% = 港币 1,145 元
- 雇主供款:(30,000 - 7,100) × 5% = 港币 1,145 元
- 每月总供款:港币 2,290 元
若月薪低于港币 7,100 元,则无须供款,但雇员仍可自愿性供款以累积退休储备。
三、自雇人士的供款安排
自雇人士的供款比例与一般雇员不同,但同样设有上下限:
| 项目 | 供款比例 | 计算基准 |
|---|---|---|
| 自雇人士供款 | 5% | 每月有关入息 |
| 入息下限 | 港币 7,100 元 | 低于下限无须供款 |
| 入息上限 | 港币 30,000 元 | 高于上限无须供款 |
| 每月最高供款 | 港币 1,500 元 | 5% × 30,000 |
自雇人士须自行向所选的核准受托人申报收入,并按年度评税或实际收入供款。”有关入息”指自雇人士从事业务所得的应评税利润,扣除法例允许的开支后计算。
特别情况:零工与平台经济
2024 年起,积金局推行”强积金易”(eMPF)电子平台,让更多自雇及零工从业者更便捷地参与强积金。同时,法例已逐步将从事短期、临时性工作的平台工作者纳入强积金体系,由平台公司代为处理供款事务。
四、自愿性供款与税务处理
自愿性供款(VC / AVC)
除法定供款外,雇员、自雇人士、雇主可作”自愿性供款”(Voluntary Contributions,简称 VC)或”额外自愿性供款”(Additional Voluntary Contributions,简称 AVC)。自愿性供款分为两类: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可于薪俸税或利得税申报时申请扣除,但每年扣除上限为 港币 6 万元。TVC 直接存入个人强积金帐户,灵活度高,适合希望增加退休储备同时获得税务减免的人士。
- 一般自愿性供款:视乎计划规则,可能设有最低供款额、提取限制等不同条款。
税务扣减规则
| 项目 | 是否可扣税 | 每年上限 |
|---|---|---|
| 法定强积金供款(雇员) | ✅ 可扣薪俸税 | 港币 18,000 元(即 1,500 × 12) |
| 法定强积金供款(自雇人士) | ✅ 可扣利得税 | 港币 18,000 元 |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 | ✅ 可扣薪俸税/利得税 | 港币 60,000 元(与上项合并计算) |
| 一般自愿性供款 | ❌ 不可扣税 | 不适用 |
上述税务扣减的具体金额与规则,以税务局及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五、强积金的提取规则
强积金供款一般须待 年满 65 岁的法定退休年龄 方可全数提取,但在以下情况下可提早领取:
| 提取理由 | 可提取比例 | 备注 |
|---|---|---|
| 年满 65 岁 | 100% | 可选择一笔过、分期或保留滚存 |
| 永久离开香港 | 100% | 须申报离港并提供证明,且一生只可提取一次 |
|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 100% | 须提供医疗证明 |
| 罹患末期疾病 | 100% | 须提供医疗证明 |
| 小额余额(港币 5,000 元以下) | 100% | 须在过去 12 个月内没有供款 |
| 死亡 | 100% | 由遗产受益人申领 |
提早提取须向受托人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经积金局审核。具体行政程序以受托人及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六、转移与转换受托人
雇员可享有的转移权利
雇员有权按下列时间表,将强积金从一个计划转移至另一个计划:
| 转移类型 | 频率限制 |
|---|---|
| 转出(雇员供款部分) | 每年一次(按公历年计算) |
| 转出(雇主供款部分) | 必须符合”既定规则”,通常须离职或转换雇主 |
| 受雇期间的整合 | 可随时将其他计划的供款转入现职计划 |
转换受托人的注意事项
受托人不得就转出收取费用,但转出前应留意以下事项:
- 比较新计划的管理费、基金选择与投资表现
- 了解新计划的最低供款额、收费结构与转移安排
- 注意转移过程中基金单位价格可能因市况波动而变动
七、雇主与雇员常见违规情况
| 违规事项 | 雇主罚则 | 雇员罚则 |
|---|---|---|
| 拖欠供款 | 罚款最高港币 45 万元及监禁 4 年 | 罚款最高港币 5,000 元及监禁 6 个月 |
| 漏报或延迟申报入息 | 同上 | 罚款港币 5,000 元及监禁 6 个月 |
| 擅自扣除雇员供款 | 罚款最高港币 10 万元及监禁 12 个月 | 不适用 |
| 不参加强积金计划 | 罚款最高港币 10 万元及监禁 12 个月 | 不适用 |
八、实务建议
无论是雇主、雇员还是自雇人士,参与强积金时建议:
- 保留完整入息证明:雇佣合约、粮单、出粮纪录、银行转帐明细等须妥善保存至少 7 年。
- 定期检视基金选择:随年龄与风险承受度调整基金组合,一般建议年轻人可较高比例配置股票基金,临退休前逐步转入保守型基金。
- 善用 TVC 税务优惠:对高收入人士而言,每年港币 6 万元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可有效降低税负,同时累积退休储备。
- 留意”强积金易”(eMPF)平台:积金局推行的电子平台整合了不同受托人的管理流程,简化供款与转移操作。
- 离职时主动处理:离职后须跟进前雇主供款是否已存入,及是否需要将旧计划内的强积金转移至新计划或个人帐户。
强积金是香港退休保障体系的法定支柱,理解其供款比例、上下限、税务处理与提取规则,是每位在港工作者与创业者的必修课。无论受雇还是自雇,及早规划、善用自愿性供款的税务扣减空间,并定期审视基金组合与转移安排,才能让这份”退休储备”在未来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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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内地人去香港工作后,是不是一定要参加强积金?
一般情况下,年满 18 岁至 64 岁、连续受雇 60 日或以上的雇员均须参加强积金,包括内地赴港工作的雇员。但若所属国家与香港签有互免协议,且在港工作不足 13 个月的海外人士可获豁免,具体安排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强积金每月供款的上下限是多少?月薪不到 7,100 元也要交吗?
雇员与雇主各自按 5% 的比例就”有关入息”供款,计算基准设有上下限;月薪低于下限无须强制性供款,雇员仍可作自愿性供款以累积退休储备。具体下限与上限金额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与一般自愿性供款有什么区别?
TVC 可于薪俸税或利得税申报时申请扣除,每年扣除设有上限,与法定供款的扣税额合并计算,灵活性较高;一般自愿性供款则视乎计划规则,可能设有最低供款额及提取限制,且不能申请税务扣减。具体扣税规则以税务局及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什么时候可以把强积金的钱全部取出来?
一般情况下须年满 65 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全数提取,并可选择一笔过、分期或保留滚存。提早领取的理由包括永久离开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余额及死亡等,但部分理由须提交证明文件并经受托人及积金局审核,具体行政程序以受托人及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离职后强积金账户里的钱要怎么处理?可以转到新公司吗?
雇员供款部分每年可转出一次(按公历年计算),受雇期间也可随时将其他计划的供款转入现职计划。转换前建议比较新计划的管理费、基金选择与收费结构,并留意转移过程中基金单位价格可能因市况波动而变动;离职后亦须跟进前雇主供款是否已存入,再决定是否转移或保留在个人帐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