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香港劳工界立法会议员选举须知

香港立法会设有「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席,由选举委员会(俗称「选委会」)成员投票产生。劳工界 是选举委员会第三界别下的分组,相关选民基础、提名规则、投票方式均有其特殊性。对于关注劳工权益、希望参与制度运行的市民,本篇整理了劳工界立法会议员选举的基本框架、提名门槛与投票流程,并补充对比表格、实务清单与常见问答,以便读者在下一届选举周期到来前做好准备。

本文以现行《立法会条例》《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为基础撰写,具体名额、日期、表格编号、开支限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一、立法会组成:劳工界议席在哪?

立法会共设 90 个议席,分为三大板块:

板块 议席数 产生方式
地方选区直选 20 全港五个地方选区分别直选
功能界别 30 30 个功能界别分别选出
选举委员会界别 40 由 1500 人组成的选委会投票产生

劳工界议席属于「选举委员会界别」,并非功能界别,也不是地方选区直选。这意味着候选人并非由劳工或工会成员单独投票产生,而是由整个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投票选出。换言之,「劳工界」并非一个独立投票人群,而是一个界别分组概念,最终当选人需要面向全体选委争取支持。


二、选举委员会第三界别:劳工界选民基础

选举委员会共 1500 名委员,按「界别」与「分组」分类:

第三界别的劳工分组主要包括多个具代表性的工会、雇员联合会及基层团体,其席位由这些团体透过指定程序产生委员,再参与整个选委会投票。因此,「劳工界候选人」面对的实际选民是 1500 名选委,而不仅是劳工本身。

2.1 劳工分组的常见构成(示例性说明)

以下列出劳工分组中常见类型的团体,方便读者理解其来源。具体分组名单以选举管理委员会每次选举前公布的「选举委员产生办法」为准。

团体类型 举例性质 委员产生方式
行业性工会 制造业、运输业、建造业、餐饮业等 团体按会员人数或章程推派
雇员联合会 跨行业雇员组织 按章程推派理事或代表
基层服务团体 街坊、社区、基层服务组织 团体内部推举
劳工相关社团 关注劳工议题的政策倡议团体 按登记或章程推派

上述分类仅为示例,第三界别中的具体团体名单与席次分配,会随每届选委会的组成办法而调整,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三、提名门槛:参选须过几关?

根据现行制度,参加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3.1 候选人资格

3.2 提名要求

3.3 资格审查

所有立法会候选人须经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符合资格,特别是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资格审查结果具有决定性,不通过的候选人不得参选。

3.4 选举开支限额

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设有最高选举开支限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候选人须按规例申报开支,超出限额、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均属违法行为。选举开支一般包括:


四、投票流程与点票机制

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采用「多议席单票制」(Block Vote):

4.1 投票日流程简述

  1. 投票前:选委会秘书处寄送投票通知卡、选票及候选人简介
  2. 投票当日:在指定投票站(一般设于湾仔会议展览中心)凭通知卡登记并领取选票
  3. 填写选票:在不超过 40 名候选人姓名旁打上「✓」号
  4. 投入票箱:选委会秘书处点票并公布结果

4.2 关键日期一览(以官方公布为准)


五、哪些行为属违法?

为保障选举公平,香港选举法例对贿选、舞弊、虚假陈述等行为有严格规管。劳工界候选人及其支持者常见需注意的禁区包括:

行为类型 是否合法 说明
在竞选活动中直接向选委提供金钱、礼物或餐饮 违法 属贿赂行为
在社交平台发表关于候选人的虚假事实陈述 违法 属选举舞弊
以承诺改善劳工政策换取选委提名 灰色 一般被视为「政策承诺」不构成违法;但若涉及个人利益交换则违法
工会以公费支持特定候选人 需谨慎 须按工会章程及选举规例处理,否则可能触犯选举开支规管
选委向候选人索取利益以换取提名 违法 属贿赂行为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名义作宣传 违法 属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姓名作选举宣传
在投票日透过手机或社交平台展示已填选票 违法 属泄露选票内容,可能触犯相关规例

详细罪责定义以《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 554 章)原文为准。


六、对劳工群体的实际意义

虽然劳工界候选人由全体选委投票产生,但劳工分组选委人数的多少、工会参与动员的程度、以及候选人能否清晰传达基层劳工诉求,会直接影响结果。劳工议题的代表性,往往取决于:

  1. 劳工分组选委是否积极参与投票:选民基础的活跃度。
  2. 候选人是否具公认劳工背景:资历、可信度、长期服务记录。
  3. 能否赢得跨界别支持:必须取得专业界、工商界等选委的提名与投票。
  4. 政纲与基层诉求的契合度:例如雇佣条例、强积金、职业安全、最低工资等议题。

七、选民与公众的实用清单

以下清单适用于希望更深入参与立法会选举事务的市民:


八、与其他界别选举的对比

为方便读者掌握「劳工界」在制度中的位置,下表对比三种产生方式的核心差异:

项目 地方选区直选 功能界别 选举委员会界别
议席数 20 30 40
选民基础 全港合资格选民(约数百万人) 相关功能界别的登记选民 1500 名选委
提名门槛 由该选区选民联署提名(通常为数百名) 由所属功能界别选民提名 由不少于 10 名选委提名
投票制度 比例代表制 多数制或得票制 多议席单票制
与劳工议题关系 候选人政纲可能包含劳工议题 部分功能界别与劳工相关 劳工分组属此界别之一

九、常见问答(FAQ)

Q1:劳工界候选人由劳工直接选出吗?

不是。劳工界议席属于「选举委员会界别」,由全体 1500 名选委投票产生。劳工分组只是选委会的分组之一,决定哪些选委在选委会内代表劳工界别发声。

Q2:普通劳工市民可以投票选出劳工界议员吗?

普通劳工市民如果符合选民资格(通常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年满 18 岁、通常居住香港),可以在地方选区直选与所属功能界别投票。至于劳工界议席,则需要是该届选委会的委员才能投票,一般市民无法直接投票。

Q3:提名门槛为什么是「不少于 10 名」选委?

这是《立法会条例》对选举委员会界别候选人的统一提名要求,目的是确保参选人具备一定跨界别支持基础。任何参选人都必须同时取得 10 名以上选委的提名。

Q4:候选人资格审查主要审什么?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要审查候选人是否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确认其符合《立法会条例》列明的其他资格要求。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参选。

Q5:选举开支限额是多少?

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设有最高开支限额,但金额会按选举规例及通胀等因素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候选人若需正式数据,应查阅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的《选举活动指引》。


十、延伸阅读

如您希望深入了解香港的劳工法规、强积金制度、雇佣条例细则或工会组织架构,可继续浏览 hkguide.org 上的其他香港指南:

如对劳工权益、雇佣条例、工会登记等议题有进一步疑问,建议同时参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处、雇员再培训局及积金局(强积金)官方网站的最新公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