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饷与地租:谁要交、按什么估、怎么算、能否分期
差饷(rates)是按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乘以税率征收的税项,由差饷物业估价署发出,现行税率为5%,按季预缴;地租(government rent)是就土地业权按应课差饷租值的3%征收,也由该署发出,但只适用于新界土地契约,以及1985年5月27日或以后批出的土地契约等,港岛与九龙不少旧契约楼宇并不缴地租。两者的法律责任都在业主(缴纳责任人)身上,租约有相反约定除外。
术语先说清:”应课差饷租值”是差估署估定的年租值,即假设物业空置出租时预计可取得的年租金;”缴纳责任人”是法例上须缴款的人。
一、差饷与地租分别是什么、由谁发出
| 项目 | 差饷 | 地租 |
|---|---|---|
| 性质 | 就楼宇及土地征收的税项 | 就土地业权征收的租金 |
| 法例 | 《差饷条例》(第116章) | 《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515章) |
| 税率 | 应课差饷租值的5% | 应课差饷租值的3% |
| 适用范围 | 全港应课差饷物业 | 适用上述条例的土地契约,主要包括新界及1985年5月27日或以后批出的契约 |
| 发出机构 | 差饷物业估价署 | 差饷物业估价署 |
| 缴纳方式 | 分四季预缴 | 按缴税单所载期限 |
同一单位可能只缴差饷,也可能同时缴差饷与地租,取决于土地契约类别;两张单分开发出,不要混作一张。
二、应课差饷租值如何评估
- 应课差饷租值是差估署估定的年租值,按估价基础日期假设物业处于空置及可出租状态,预计可取得的年租金计算;
- 估价基础日期一般为前一年10月1日,新的估价名册由4月1日起生效;
- 租值每年重估,因此市场租金变动会反映在下一季的差饷单上;
- 认为租值评估不确的人士,可按条例在限期内向该署提出反对。
三、租约未写谁付时的默认规则
- 差饷与地租是附着于物业业权的收费,法例上的缴纳责任在业主或缴纳责任人;
- 《差饷条例》并规定占用人代缴后可向缴纳责任人收回,并可在欠租中扣除(具体条文以条例为准);
- 实务上不少住宅租约会逐项列明管理费、差饷、地租由哪一方承担;签约时应逐项核对,不要以为”谁住谁付”。
四、差饷宽减与缴纳期限
- 政府有时会就差饷提供宽减,按季设定豁免额上限,并直接反映在缴税单上;是否提供及上限以财政预算案与该署公布为准;
- 差饷分四季预缴,缴税单载明缴交期限;
- 缴费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缴费灵、转数快、自动柜员机及便利店等;金额上限与手续费以各渠道公布为准。
五、逾期附加费与分期安排
- 到期未缴的差饷会被加征5%附加费;
- 若再逾期,会就未清缴总额加征10%附加费,并可能进一步追收;
- 如确有缴费困难,可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查询分期缴纳的安排;是否批准、可分期数与手续由该署按条例与个案情况决定(见文末待核实事项)。
六、空置与自住单位的退费
- 空置单位:可向该署申请退还未受占期间的差饷,适用的退见比例与申请程序见《差饷条例》条文(见文末待核实事项);
- 自住与出租:差饷按假设出租的租值计算,自住与出租在计算上并无分别,业主自住同样要缴全额差饷;
- 单位若进行大规模重修或更改用途,可能影响租值评估,可向该署查询。
常见问答
我是租客,收到差饷单要我缴,合理吗?
法律责任通常在业主或缴纳责任人。若租约写明差饷由租客承担,你便有合约责任;若租约没写,可与业主确认,并按《差饷条例》关于占用人代缴后收回的规定处理。切忌置之不理,逾期会产生附加费。
为什么邻居缴地租而我只缴差饷?
因为土地契约类别不同。地租适用于新界契约及1985年5月27日或以后批出的契约等;港岛与九龙不少在1985年5月27日前批出的旧契约,并不缴地租,只按租约所订缴付租金(不少旧约为象征式租金)。可向差估署查询单位的契约类别。
单位空置了几个月,差饷可以退吗?
可以申请。空置单位可按《差饷条例》申请退还未受占期间的差饷,具体退见比例、申请期限与所需证明以该署公布为准,宜尽早提出。
免责声明:本文为一般性资料整理,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差饷与地租的税率、缴纳期限、附加费、宽减与退费安排以《差饷条例》(第116章)、《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515章)及差饷物业估价署最新公布为准;个案请咨询专业人士或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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