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香港住宅僭建认定与清拆责任归属

在香港居住,买楼、租楼、装修,几乎绕不开一个名词——僭建(Unauthorized Building Works,简称 UBW)。不论是村屋露台加盖铁皮屋、村屋天台玻璃房,还是居屋开放式厨房被封成独立房间、夹屋单位拆除非承重墙,都属于常见的僭建形态。一旦被屋宇署识别,业主可能面对清拆令、罚款,甚至被刑事检控。

本文以《建筑物条例》(香港法例第123章)为骨干,梳理僭建的认定逻辑、执法流程,以及业主、买家与承建商三方的责任归属,帮助内地赴港置业或长期租住的读者,建立清晰的应对框架。


一、什么是”僭建”?法例如何定义

《建筑物条例》第2条及第14条界定,任何建筑、拆卸、改动、加建或翻新工程,如未事先取得屋宇署的建筑图则批准(Approved Plans)与施工同意书(Consent to Commence Works),即属僭建。换言之,”是否僭建”的判定核心只有一条:是否事先获批。

判定逻辑中并不区分工程规模大小或材料贵贱——一根钉入外墙的晾衣架若是改变了外墙结构、阻挡了走火通道,亦属僭建;一道看似平平无奇的开放式厨房封墙,也可能因为未入则而被认定为僭建。

常见僭建形态速查

类型 典型例子 风险程度
外立面扩建 露台/阳台加建玻璃围封、天台加盖铁皮屋、外墙悬挑式储物棚 高
结构改动 拆除非承重墙/间隔墙、凿穿楼板、加开门洞 高
用途变更 开放厨房改独立房间、车库改成住宅、储物室改成工人房 中
屋宇装备改动 非法改动电线、擅自加大冷气排水管、违规接驳燃气 高
轻微加装 窗台外挂花架、外墙悬挂式冷气机架、遮阳篷 中低

二、屋宇署的执法流程:从举报到清拆

屋宇署并非主动逐户巡查,其执法多由市民投诉、地产交易审查、楼宇更新计划巡视或大规模行动触发。一旦立案,执法流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 投诉与初步核查

屋宇署收到投诉后,会先调阅楼宇入则图则,再派员实地视察。若工程在图则上有显示但与现场不符,会向业主发出劝喻信(Advisory Letter),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核实并回覆。

2. 发出清拆令(Removal Order)

若确认属僭建且不属于”指定豁免工程”(如小型冷气机架、特定尺寸的晾衣架等),屋宇署会发出清拆令。清拆令具有法定约束力,载明:

3. 不遵从清拆令的后果

业主若未在限期内完成清拆,可能面对:

4. 长期未清拆物业的处置

对反复不遵从的个案,屋宇署可向法庭申请建筑物封闭令(Closure Order)或强制出售令(Compulsory Sale Order),极端情况下可申请收回物业。


三、责任归属:谁要为僭建”埋单”?

建的责任并非一律落在现任业主身上,需要区分法律责任与民事/交易责任两条线。

1. 法律责任:恒归业主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4条及第40条,法律责任恒归业主。即使僭建由前手业主、前租客、装修师傅或前管家搭建,现任业主在接手后仍有责任自行清拆。这是许多新业主容易踩的坑——以为买入前不知情就可免责,事实上买入后即视同承接法律责任。

例外情况:若僭建属”历史僭建”且属于屋宇署”大规模清拆行动”名单内楼宇,业主仍须清拆,但可获屋宇署统筹安排并部分资助,资助比例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2. 民事责任:买卖双方可约定

物业交易时,临时买卖合约与正式买卖合约中通常设有”现状出售条款(As-is Clause)”或”建披露条款(UBW Disclosure Clause)”。常见约定方式:

约定方式 法律效果
卖方负责清拆 交吉前完成,卖方承担全部费用与延误风险
买方负责清拆 买方承接业权即承接清拆责任
律师楼托管部分楼款 双方将一笔款项交由律师楼托管,待清拆完成后释放
减价成交 在成交价中预先扣除预估清拆费用

3. 承建商与装修师傅责任

僭建的搭建者同样承担法律责任。若僭建由注册承建商或认可人士(Authorized Person)执行但未入则,该专业人士可能面对纪律处分(注册撤销或暂停)及刑事检控。业主若在不知情下聘用违规划师或无牌师傅,仍须自行清理现场,但可循民事途径向承建商追讨损失。


四、买家与租客的自保清单

1. 购入前必做三件事

  1. 委托独立结构工程师或验楼师进行入则比对:现场对照屋宇署存档的入则图则,识别任何图纸外的改动。
  2. 翻查土地注册处的清拆令/劝喻信登记册:确认物业是否仍有未完成的法定命令。
  3. 向卖方索取僭建披露表(UBW Disclosure Form):要求卖方书面列明已知僭建项目,避免日后争议。

2. 装修前必做两件事

  1. 聘请认可人士(Architect/Engineer)草拟图则:任何涉及结构、用途、外立面改动,一律先入则后施工。
  2. 确认工程是否属于”指定豁免工程”:屋宇署有 30 类小型工程豁免入则,但仍须聘请”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按简化流程施工,并保留完工证明。

3. 租客的两道防线


五、特殊情况:居屋与公屋的僭建

资助出售房屋(居屋、夹屋、绿表/白表居屋)与公屋因业权结构特殊,僭建处理逻辑略有不同:


结语

僭建在香港并非”小事一桩”,而是直接挂钩法律责任、物业流动性与转按估值的系统性问题。对内地赴港定居或置业的读者而言,理解僭建的认定逻辑与责任归属,等同于掌握了一张物业安全的护身符——它既能帮你避开购入”带病盘”,也能在装修时守住法律红线。

更多香港住宅、租赁、装修与法律实务指南,欢迎浏览 香港大全。

常见问答

业主买入物业后才被屋宇署通知清拆,是否可以向前业主追讨?

可以,但法律性质属民事追偿。《建筑物条例》第14条及第40条下的清拆责任恒归现任业主,业主不能以”不知情”为由要求屋宇署撤销命令。但若临时或正式买卖合约中设有”现状出售条款”或”僭建披露条款”,而前业主明知有僭建却未披露,买家可循民事诉讼向前业主追讨损失;若双方曾约定由卖方负责清拆并以律师楼托管部分楼款,则可按合约条款直接处理。

香港村屋常见的露台加盖、天台玻璃房一定属于僭建吗?

凡未事先取得屋宇署建筑图则批准与施工同意书的加建工程,均属僭建,不论其位于私人村屋、居屋还是私人住宅。判断关键在于”是否事先获批”,而非工程规模或用料。村屋业主若有意加建,应先委托认可人士向屋宇署申请入则,获批后方可施工,否则即便建成多年,仍属僭建并可被清拆。

装修时拆除非承重墙是否需要入则?开放式厨房加装推拉门又该如何处理?

任何涉及结构、间隔、用途变更的改动,一律须先入则后施工。拆除非承重墙、改动间隔属于结构改动,开放式厨房加装隔门则可能被视为用途变更或走火通道改动,两类工程均非”指定豁免工程”涵盖范围,必须聘请认可人士草拟图则并送交屋宇署批准。即使改动看似轻微,未入则即构成僭建。

香港住宅僭建罚款金额是多少?拒绝清拆会被刑事检控吗?

根据《建筑物条例》,违反清拆令经定罪后,最高可处罚款港币20万元及监禁12个月,并可就持续罪行每日另罚港币2万元。除罚款外,屋宇署亦可安排政府承建商代为清拆,再向业主追讨工程费用。刑事检控由屋宇署直接提出,无需先经民事程序,业主不应存有”罚钱了事”的侥幸心理。

在港租楼时如何提前识别单位是否存有僭建?

租客可在签约前向业主索取该单位的入则图则副本,再与现场实地比对,重点观察墙面、天花、厨房、厕所、窗户及露台是否与图则不符;同时拍照存盘,留意任何封墙、新增房间、外接喉管或悬挂式结构。租约中亦应加入条款,要求业主承诺出租期间不进行僭建,并约定一旦发现僭建由业主承担清拆责任,以保障退租时的权益。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