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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建局收购补偿机制与安置安排

当一栋旧楼被纳入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重建范围,住户和业主面对的并非单纯一纸收购公告,而是一连串关乎搬迁、安置与资产结算的实际抉择。市建局采取「与其馀重建模式不同」的「以人为先」方针,由项目公布到搬迁验收,整个过程通常跨越数年。

本文以政策框架为基础,拆解收购、补偿、安置三条主线,方便你建立对市建局项目运作的整体认知。

重要提示:本文涉及的所有金额、面积与日期均以市建局于项目公布当日发出的「收购建议」及《市区重建局条例》最新版本为准,不同项目之间存在差异,业主应以「业主提出收购建议通知书」(以下简称「建议书」)上的具体条款为准。


一、项目启动与收购流程

市建局项目一般经历五个阶段:前期筹划 → 公布开展 → 冻结人口 → 收购建议 → 收回土地。

1. 前期筹划与公布开展

市建局会在宪报刊登「开展项目」公告,同步向受影响的业主与住户发出通知。开展项目当日会进行人口冻结登记,登记日之后的住户迁入迁出、产权变更等一般不会被纳入补偿与安置的核查范围。

2. 收购建议的发出

市建局在项目开展后,按《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3条向每个业权持有人发出收购建议。收购价以「假定在开展项目当日的公开市值」为基准,加上若干额外津贴。

3. 业主接受与交楼

业主在收到收购建议后,通常有两个月时间决定是否接受。接受收购的业主须将物业交回市建局(俗称「交吉」),市建局在收齐物业后发放补偿。

4. 收回土地

如有任何业权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交回,市建局会依据《收回土地条例》申请收回土地。


二、补偿计算框架

市建局收购补偿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物业市值 + 自置居所津贴 / 楼换楼 + 补助津贴。三类身份的补偿结构并不相同。

构成项目 自住业主 出租业主 住宅租客
物业市值补偿 公开市值估价 公开市值估价 不适用
自置居所津贴 楼价 7 成 × 同区 7 年楼龄单位 楼价 4 成或 5 成 × 同区 7 年楼龄单位 不适用
楼换楼(替代单位) 选定「焕然壹居」或新发展项目 视乎项目条件 不适用
搬迁津贴 现金发放 现金发放 现金发放
住屋津贴 / 安置 视乎身份 视乎身份 编配公屋或发放现金

1. 物业市值估价

2. 自置居所津贴(Home Ownership Allowance, HOA)

自置居所津贴俗称「7 楼津贴」或「5 楼津贴」:

3. 替代单位的「楼换楼」选项

符合资格的自住业主可选择「楼换楼」安排:

楼换楼单位一般以市建局折扣价售予原业主,业主不需要补地价(因市建局已代为缴付)。

4. 搬迁津贴与杂项津贴

实际金额与计算细则以个别项目发出的「业主提出收购建议通知书」为准。


三、安置安排:公屋与现金二选一

对于非自住业主或住宅租客,市建局提供两条主要安置路径:

1. 入住公屋(编配公屋单位)

2. 现金津贴代替安置

3. 商铺与工业楼宇的特别安排


四、收购前后的常见疑问

Q1:估价偏低怎么办?

业主可向市建局提交反对意见,并委托独立测量师撰写反对报告。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土地审裁处提出上诉。

Q2:按揭未供完如何处理?

业主须先与银行协商以补偿金偿还贷款。如补偿金不足以清偿未偿余额(俗称「负资产」情况),业主需自行补足差额。

Q3:被冻结的业权仍可放售吗?

可以买卖,但人口冻结日之后的买家不会获得安置或住屋津贴资格。同时,受影响物业在市建局发出收购建议后,业权转移将受到限制。

Q4:何时可以「上楼」(领取新单位)?

新发展项目一般需时 4–6 年完成,业主可选择:


五、市建局与私人发展商收楼的差异

维度 市建局 私人发展商
法律依据 《市区重建局条例》 《收回土地条例》 / 强拍条例
收购价 公开市值 + 7 楼津贴 一般为公开市值(无统一 7 楼津贴)
公屋安置 租客可获公屋编配 通常只提供现金补偿
楼换楼 焕然壹居 / 后续新盘 视乎发展商安排
适用对象 7 年楼龄以上失修楼宇 多数收地重建项目

值得留意的是,私人发展商主导的旧楼并购并不一定按 7 楼津贴计算补偿;部分会以「摸货」或「协议价」形式与个别业主洽商,整体条款弹性较高。


六、业主应对建议清单


结语

市区重建局的收购与安置安排,是香港市区更新政策中的核心环节。从估值方法到安置路径,每个项目都涉及大量细节与个人抉择。如果你是受影响的业主或住户,及早了解补偿机制与安置选择,往往能在谈判中争取更理想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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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市建局收购旧楼的补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市建局的收购补偿由三部分组成:物业市值、自置居所津贴(俗称「7 楼津贴」或「5 楼津贴」)、以及搬迁与杂项津贴。市值一般由两家独立测量师行分别估价,取较高者为准;自住业主可按市值乘以 70% 再加上购入同区 7 年楼龄单位所需金额,取较高者;出租业主则为 40% 或 50%。实际金额以项目发出的「业主提出收购建议通知书」所列条款为准。

收到市建局收购建议后,业主一般有多少时间决定是否接受?

业主在收到收购建议后,通常有两个月时间决定是否接受收购。选择接受的业主须将物业交回市建局,市建局在收齐物业后发放补偿。如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交回,市建局会依据《收回土地条例》申请收回土地。具体期限以个别项目的通知书为准。

7 楼津贴和「楼换楼」哪个比较划算,怎么选?

7 楼津贴属现金补偿,按市值与同区 7 年楼龄单位金额计算;「楼换楼」则是以市建局折扣价选购焕然壹居或日后新发展项目的预留单位,业主不需要补地价。两者各有适用情境,建议业主在收到收购建议后尽快委托独立测量师估价,并比较两种方案的最终差额,再决定现金补偿还是以楼换楼形式上楼。

住宅租客在市建局项目中可以获得哪些安置或补偿?

住宅租客一般可领取搬迁津贴与住屋津贴;符合资格者可申请公屋编配,由房屋署协助配屋,并以受影响区域为优先。若不愿或不符合公屋资格,则可领取参考同区新租金水平计算的住屋津贴,但津贴一般设有上限年期,期满后须自行另觅居所。

市建局项目与私人发展商收购旧楼有什么主要区别?

市建局依《市区重建局条例》收购,按公开市值加 7 楼津贴计算补偿,并可为租客编配公屋、提供焕然壹居等楼换楼选项;私人发展商通常依据《收回土地条例》或强拍条例收楼,补偿多为协议价,弹性较大,但一般没有统一的 7 楼津贴,也未必提供公屋安置。具体条款以各项目的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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