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ES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工作读书吗
CIES 是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的官方简称,全称 Capital Investor Entrant Scheme。2024 年新版计划重启后,申请人通过合资格投资取得居留身份,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部分成年受养家庭成员可作为受养人随同赴港。
很多人关心:受养人的”自由度”到底有多大?能不能在港工作?能不能自己读书深造?主申请人续签失败,受养人身份会不会受影响?
本文按三类常见身份组合逐一拆解,并附对比清单供参考。
一、先厘清:谁是受养人?
新计划下的”受养人”包含两类:
- 配偶:合法缔结的丈夫或妻子
- 子女:通常指 未满 18 周岁 的亲生或合法收养的子女;个别情况下超过 18 周岁、因健康原因无法独立生活、且原本就在港依赖主申请人生活的子女,也可纳入申请范围(以入境处个案审核为准)
成功获批后,受养人会获发独立的电子签证标签,但与主申请人的”核心居留条件”挂钩——这一点决定了下面所有问题的答案。
二、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工作吗?
可以,但必须满足两个前提。
1. 入境处签发签证时已注明”不得从事雇佣工作”
新版 CIES 签发的受养人签证,默认印有”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雇佣工作”的逗留条件。这意味着受养人抵达香港后,并不能直接走入职场的任何岗位——无论是兼职、全职、还是自雇形式开展的业务。
2. 想工作,需事先申请并获批”无条件逗留条件”
香港入境处允许受养人在港居留期间,向其提出删除”不得雇佣”限制的申请。常见情形包括:
- 受养人本身具备专业资格(如会计师、工程师、教师等)
- 主申请人已符合永居申请条件
- 受养人拟从事的行业属香港紧缺人力
是否获批、是否设置额外条件,完全由入境处按个案裁量,并无可量化的”硬指标”。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简单归纳
| 情境 | 是否可在港工作 |
|---|---|
| 抵达初期,签证带”不得雇佣” | ❌ |
| 已向入境处申请并获删除限制 | ✅ |
| 受雇于自己名下的香港公司 | ✅(前提是限制已删除) |
| 仅在内地为关联公司工作、人不入境 | ✅(不触发香港雇佣条例) |
注意:若受养人违反逗留条件在港从事有偿工作,即属违反逗留条件,一经发现签证可被撤销,且会影响主申请人整体续签与永居判断。
三、受养人可以在香港读书吗?
可以,且没有年龄下限要求。
未成年子女赴港后,通常会按以下顺序衔接教育:
- 幼稚园 / 幼儿园:以本地私立幼稚园为主,部分资助学位视乎区域空缺
- 小学、中学:可入读本地资助学校(官立、津贴)、直资学校或私立/国际学校。插班与否、学额分配由学校自行决定
- 大学 / 专上院校:通常须通过本地公开考试(如 DSE)、其他认可学历或经由大学联合招生办法(JUPAS)报读,亦可报读自资院校
成年受养人若希望继续进修,可自行向以下机构申请:
- 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GC)资助院校
- 职业训练局(VTC)下属院校
- 自资院校与私营培训机构
签证状态本身就是合法的”在港就读证明”——只要签证有效、出入境记录正常,院校不会因受养人身份而额外拒绝录取。但具体收生标准、学术语言要求、专业限制,仍由各院校按其规则决定,与签证类型无关。
四、续签、断签与永居:受养人怎么算?
CIES 是一项与”投资行为”深度绑定的居留安排,主申请人必须持续满足在港投资与居住要求,受养人才能保持身份。
主申请人续签成功
- 受养人可一并续签
- 受养人本人的签证有效期,通常与主申请人同步到期
主申请人续签失败 / 撤签
- 受养人原则上会同步失去身份
- 受养人若希望继续留港,需在签证到期前自行转换身份,例如:
- 转到工作签证(需有雇主担保)
- 转到升学签证
- 转入其他入境计划(如 TTPS、QMAS 等)
- 受养人不可独立续签或独立申请永居——永居需主申请人满足通常居住 7 年的整体条件,受养人再以受养人身份一并申领
受养人本身想独立申请永居
受养人自己没有独立的 7 年计时资格。换言之,受养人只能跟随主申请人的”通常居住”记录一起推进,不能单独累积连续居住年限。如果中途转换身份到工作签证,之后的居住时长可以以新身份独立计算(具体以入境处个案为准)。
五、几个常见误区
❌ 误区一:受养人 = 永居配偶
CIES 受养人获发的是”居留签证”,并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在港连续居住满 7 年并满足”通常居住”要求之前,受养人持有的仍是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不享有如选举权、公屋申请权等永久居民专属权利。
❌ 误区二:受养人享有港人福利
- 公立医疗服务:非永久居民使用公立医院需按”非符合资格人士”收费,费用显著高于永久居民
- 公屋轮候:需取得永居身份后才符合基本资格
- 综援、生果金、长者生活津贴等:以永久居民身份为前置条件
❌ 误区三:未成年子女来港即可入读官立学校
入读任何学校都须通过学校自身的招生与学额分配流程。受养人身份只是”合法居留证明”,并不能直接保证学位。
❌ 误区四:受养人一旦赴港就无法离开
受养人签证本质是”多次出入境”标签,可以自由进出香港,也可以短暂离开而不影响身份。但单次离港过久,主申请人”通常居住”的整体评估会受影响,受养人身份也可能被重新审视。
六、给申请人的实操建议
- 行前列清家庭规划:未成年子女是否一同赴港?配偶是否需要在港就业?这些决定直接影响后续申请文件与签证限制的设定
- 为配偶的”雇佣限制”预留谈判空间:如计划赴港就业,建议在第一次申请签证时就在表格中如实填写就业意向,便于日后申请删除限制
- 保留居住与活动痕迹:水电费账单、银行月结单、子女在港就读证明、医疗机构就诊记录等,都是日后申请永居时说明”通常居住”的有力证据
- 避免长期离港:CIES 对”通常居住”的判断相对严格,长期离港超过 180 天通常会引起入境处关注,需提前准备好解释材料
- 关注政策更新:入境处不时会调整具体执行细则,永居申请的”通常居住”认定标准亦可能微调,所有具体数字与门槛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CIES 受养人能否工作、能否读书,归根结底取决于三件事:签证上的逗留条件、是否已删除雇佣限制、以及主申请人投资行为是否持续满足要求。把这三条线搞清楚,受养人赴港后的生活规划才能真正落地。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 CIES 主申请人的申请门槛、新版投资合规要求、或续签/永居的具体操作,香港大全 有更多香港相关指南可供参考。
常见问答
CIES受养人赴港后,可以直接找工作上班吗?
不可以。新版CIES签发的受养人签证默认印有”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雇佣工作”的逗留条件,受养人抵达香港后无论是兼职、全职还是自雇形式,都不能直接入职。如确有就业需要,须事先向入境处提出删除”不得雇佣”限制的申请,是否获批由入境处按个案裁量,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受养人想删除”不得雇佣”限制,一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文章列出几类常见情形:受养人本身具备专业资格(如会计师、工程师、教师等)、主申请人已符合永居申请条件,或受养人拟从事的行业属香港紧缺人力。入境处会综合个案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并可能附加额外条件,并无统一量化的硬指标。
受养人子女在港读书,会不会因为签证身份被学校拒绝?
不会。受养人签证状态本身即是合法的”在港就读证明”,只要签证有效、出入境记录正常,院校不会因受养人身份而额外拒绝录取。但具体收生标准、学术语言要求、专业限制,以及是否需要通过DSE、JUPAS等公开考试,仍由各院校按自身规则决定,与签证类型无关。未成年子女可按幼稚园、小学、中学、大学/专上院校的顺序衔接本地或国际教育体系。
主申请人如果续签失败,受养人还能继续留在香港吗?
原则上不能。受养人身份与主申请人的核心居留条件挂钩,主申请人一旦续签失败或被撤签,受养人会同步失去身份。如希望继续留港,受养人须在签证到期前自行转换身份,例如转到工作签证、升学签证或申请其他入境计划(如TTPS、QMAS等)。此外,受养人不可独立续签,也不可独立申请永居,永居需主申请人满足通常居住7年的整体条件后,受养人再以受养人身份一并申领。
受养人在香港可以享受公立医疗、公屋等公共福利吗?
不可以直接享受。CIES受养人持”居留签证”而非永居身份证,在连续居住满7年并满足”通常居住”要求之前,持有的是非永久居民身份证。期间使用公立医院须按”非符合资格人士”收费,费用显著高于永久居民;公屋轮候需取得永居身份后才符合基本资格;综援、生果金、长者生活津贴等均以永久居民身份为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