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居民强积金缴纳指南:MPF 制度全解析
强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MPF)是香港退休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与综援等”第一支柱”及个人储蓄/年金等”第三支柱”互为补充。无论你是通过高才通、优才、专才、IANG 还是受养人签证赴港,一旦成为香港的受雇或自雇人士,都将不可避免地与 MPF 打交道。
对内地新港人而言,MPF 既不像内地社保那样”五险一金”打包缴纳,也不像内地公积金那样有买房提取功能,它的核心定位是退休投资。理解清楚 MPF 的运作逻辑,是你在港工作第一年就应该完成的功课。
一、谁必须参加,谁可以豁免?
MPF 的覆盖范围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划定,原则简单:年满 18 岁、未满 65 岁、连续受雇 60 日或以上的全职或兼职雇员,以及自雇人士,几乎都在覆盖之列。
必须参加的情况
| 身份 | 是否必须参加 | 说明 |
|---|---|---|
| 满 18 岁雇员(全职/兼职) | 是 | 无论工时、薪资水平,原则上都受覆盖 |
| 自雇人士 | 是 | 以自雇身份在香港经营业务 |
| 公务员(部分) | 部分适用 | 享有公积金或津贴条例的公务员另有安排 |
| 饮食业、建筑业临时工 | 受行业计划覆盖 | 设有”行业计划”,按日供款 |
可以豁免的情况
- 家务雇员(家庭佣工)
- 来自《退休金条例》《退休金利益条例》覆盖范围的公务员
- 来港工作未满 13 个月的海外雇员
- 受雇于驻港欧洲共同体办事处的人员
- 年金受惠人或受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
新港人特别提示:通过受养人签证随迁来港、但本人没有工作安排的配偶,不在 MPF 强制覆盖范围;如后续在港受雇,则自受雇首日起受 MPF 规管。
二、供款规则:谁交多少?
MPF 的核心供款规则可以浓缩为一张表:
| 主体 | 供款基数 | 供款比例 | 备注 |
|---|---|---|---|
| 雇主 | 雇员有关入息 | 5% | 法定最低比例 |
| 雇员 | 雇员有关入息 | 5% | 法定最低比例 |
| 自雇人士 | 相关入息 | 5% | 无雇主分担部分 |
“有关入息”如何计算?
“有关入息”是 MPF 计税的起点,等于雇员的薪金、工资、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赏金等现金报酬总和,但不包含:
-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
- 公积金或职业退休计划下的雇主供款
- 因工作死亡的赔偿
- 雇主自愿提供的医疗服务价值
- 实物福利(如免费宿舍的市值租金)
有关入息的最低及最高水平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超过最高水平部分无须强制供款;低于最低水平时,雇主仍须按最低水平代为供款,雇员则无须供款。
谁来实际”掏钱”?
- 雇主部分:由雇主自掏腰包,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这是 MPF 制度最常被内地新港人误解的一条。如果发现雇主试图从你工资里扣走”雇主那一份”,属于违法。
- 雇员部分:从你每月工资中自动扣除,即”月扣 5%”。
- 自雇人士:自掏全部 5%,可按月或按年向所选受托人缴付。
三、关键时间节点:60 日规则
MPF 的供款并非”入职即开始”,而是有清晰的”等待期”与”节点”:
- 首 30 日:雇主无须为你登记 MPF。
- 第 31–60 日:进入”过渡期”,雇主仍可选择延迟至第 60 日。
- 第 60 日:成为”合资格雇员”的起算日,雇主须在 10 日内为你办妥 MPF 登记。
- 首个供款日:登记完成后下一个供款日(通常为下月 1 日或供期内任意一日,以受托人安排为准)开始供款。
供款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雇主最迟须在供款月结束后 10 日内将供款交给受托人。逾期供款将面临附加费与罚款,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新港人特别提示:如果你之前已在内地参加社保,赴港工作后内地社保账户暂停。MPF 不会自动衔接内地社保,两套体系独立运作。
四、雇主必须做、雇员必须知道的事
雇主义务清单
- 为合资格雇员挑选一个强积金计划(可以挑选公司统一的”雇主计划”,或允许员工自选)
- 准时供款:每月一扣、不能迟到
- 安排”对冲”安排:MPF 雇主供款部分可用于对冲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自 2025 年 5 月 1 日(”取消强积金对冲”生效日)起,雇主部分不可再对冲——这是 MPF 制度近十年来最重大的调整之一
- 提供月度供款纪录给雇员
雇员权利清单
- 自选受托人:你可以把 MPF 投资在自己挑选的受托人/计划中(雇主须配合转移手续)
- 投资自选:在受托人提供的”核准汇集投资基金”中选择股票、混合、债券、保证等成分基金
- 转移权:雇员部分可每年至少一次自愿转移,雇主部分则须在离职时一次性转移
- 申索权:达到 65 岁退休年龄、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永久离开香港(适用”提早提取”理由)、罹患末期疾病、罹患指定严重疾病、小额结余等情况,可申请提取
五、内地人最常踩的三个坑
坑 1:把 MPF 当成”内地的社保”
内地社保兼具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六大功能;MPF 仅承担退休投资功能,不含医疗、失业、住房。生病需要自己买医疗保险;失业没有”失业保险”概念;买房也没法像内地公积金那样提取。
坑 2:以为雇主”全额代缴”
MPF 是雇主与雇员各交 5%,加起来 10%。这 10% 全部来源于你每月总收入的 10%(雇员 5% 由公司代扣代缴,雇主 5% 由公司另行承担)。看到工资单上”扣 5%”,不要以为雇主替你多交了——雇主那 5% 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坑 3:忽视”投资成分”风险
MPF 资金并非存在银行账户里”零风险滚存”,而是由你选定成分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保证基金等)进行市场投资。账户价值会随市场波动,没有”保本保收益”这一说。投资风险与回报由账户持有人承担。
六、自雇人士特别说明
如果你以自雇身份在港经营业务(例如独立顾问、电商、自由职业者、持股 ≥ 50% 的公司董事),同样必须参加 MPF,以”自雇人士”身份供款。
- 按月或按年在所选受托人平台供款
- 供款基数为”自雇人士相关入息”,扣除业务支出后的实际收入
- 自雇人士无须雇主分担 5%,自付 5%
- 投资选择与受雇人士完全一致
七、永居/转身份后 MPF 会变化吗?
MPF 制度对持有人身份不敏感。无论你持工作签证、IANG、受养人签证、永居身份或已申请护照,MPF 覆盖规则基本一致。真正影响 MPF 的是工作状态——有工作受雇则供款;离职、退休则停供;再次就业则在新雇主名下重启。
如果你最终永久离开香港(即”提早提取”理由),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 MPF 余额,包括雇主与雇员部分及投资回报。但这将清零你的香港退休账户,未来若回港需重新累计。
八、行动清单:赴港第一年 MPF 必做 5 件事
- 入职时确认:公司为哪个受托人/计划,雇主部分是否独立于工资单显示
- 第一个供款日检查:核实 10%(或更高基数下相应金额)是否按时到账
- 审慎选择成分基金: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股票/混合/债券/保证基金组合
- 保留所有供款纪录:便于未来转移、提取或申索
- 换工作时及时转移账户:避免账户被遗忘在旧受托人处多年无管理
MPF 不是一份简单的”扣工资”,它是你在香港工作岁月中长期积累的退休资产。理解规则、用好自选权与转移权,是新港人财务规划的重要一课。
本文涉及的具体百分比、供款基数上下限、行业计划细节均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如需查询个人账户或供款纪录,可登录积金局”个人账户电子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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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内地社保已经交了,到香港工作后还需要参加 MPF 吗?
需要。MPF 与内地社保是两套独立运作的退休保障体系,覆盖规则不互通,账户也不会自动衔接。赴港受雇或自雇后,只要符合”年满 18 岁、未满 65 岁、连续受雇 60 日或以上”等条件,即按 MPF 制度独立供款,原内地社保账户一般需要另行处理暂停事宜。
MPF 是从工资里扣多少?雇主那 5% 会从我的工资里扣吗?
雇员部分按”有关入息”的 5% 由雇主在工资中代扣代缴;雇主部分则由雇主自行承担,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如果发现工资单上被一并扣走雇主那一份,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雇主或积金局反映。
受养人签证来港、没有工作的配偶需要参加 MPF 吗?
原则上不需要。受养人签证本身不触发 MPF 强制供款义务,没有工作安排的家庭成员不在覆盖范围。一旦后续在港受雇并符合”60 日规则”,则自受雇首日起受 MPF 规管,届时需按雇员身份参加供款。
MPF 账户里的钱什么时候可以拿出来?
达到 65 岁退休年龄是完全合资格的提取条件。除此之外,因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或指定严重疾病、永久离开香港(适用”提早提取”理由)、小额结余等情况,也可向受托人申请提前提取。提取条件与所需文件以积金局及受托人官方公布为准。
换工作或者离职时,MPF 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
雇员部分的强制性供款每年可自愿转移至少一次,雇主部分则在离职时一次性转移至新雇主计划或个人账户。换工作后若未及时办理转移,旧账户仍保留在原受托人处,账户价值会随所选成分基金继续波动,建议尽快处理以免长期搁置无人管理。
MPF 是保本的吗?有没有”保证收益”?
没有。MPF 资金会投入你选定的成分基金,包括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保证基金等不同类别,账户价值随市场波动,并不承诺保本或固定回报。投资风险与回报由账户持有人自行承担,选择时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年期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