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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市场观察

过去三年,香港在虚拟资产(Virtual Asset,VA)领域的监管节奏明显加快。从2023年6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修订生效,到2025年5月《稳定币条例》刊宪,再到零售交易平台的发牌落地,香港证监会(SFC)正在用一套”分阶段、可衔接、可落地”的框架,把虚拟资产纳入传统金融监管语言。

对内地读者来说,香港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少数同时允许合规法币入金、允许持牌平台服务零售客户、又对稳定币发行人设有专门牌照的离岸市场之一。换句话说,”买币”这件事在香港并非禁区,而是”被监管的合规行为”——前提是平台必须持牌、币种必须可向零售客户发售、客户必须完成适当性评估。

下面分四个维度展开。


一、发牌制度的”两扇门”:VASP 与 VATP

香港证监会将虚拟资产相关业务分为两大类,分别对应两张牌照。

1.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VA Service Provider,VASP)

面向纯虚拟资产交易业务。在港以业务形式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或”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必须向证监会申领 VASP 牌照;若同时经营受规管证券活动(如代币化基金),还需额外申领证券牌照。证监会将受规管活动细分为 9 类(Type 1-9),虚拟资产相关业务主要落在 Type 1(证券交易)、Type 7(自动化交易服务)与 Type 9(资产管理)之中。

关键合规义务(节选):

2. 双重牌照:证券型 + VATP

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交易的平台,必须同时持有证监会发出的 证券类牌照(如 Type 1)+ VATP(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牌照。证监会自 2023 年起开放双重牌照申请,2025 年起接受”非证券类”平台单独申领 VASP(不再强制绑定证券牌照),但经营范围更窄。

简言之:一张牌照是否”能做零售业务”,取决于持牌主体能否同时满足 SFC 持续监管、保险安排、客户资产隔离三项硬性要求。


二、可向零售客户发售的代币:四道筛选

并非所有币都能直接卖给香港零售投资者。证监会于 2023 年起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中明确,零售投资者在持牌平台上可买卖的代币必须满足以下”四条线”:

维度 具体要求 实务含义
市值门槛 在指数提供者(如 CF Benchmarks、Bloomberg、MVIS 等指定基准)中排名前十,或市值不低于规定门槛 主流币(BTC、ETH 等)天然入围;小市值新币难以触达零售
流动性 须有合格做市商持续报价 防止零售端”挂单容易、成交难”
托管安排 平台需将客户虚拟资产全额热钱包保险 香港是首批将热钱包保险写入规则的司法管辖区之一
风险披露 须向客户提供明确、显眼、独立的风险提示 监管现场检查的常见扣分项

证监会并未发布”完整零售可买币清单”,各持牌平台可在上述门槛下自行筛选并报备。结果是:比特币、以太坊及若干主流币长期可在持牌零售平台见到;新上线的小币种通常仅限专业投资者(PI)交易。


三、两家持牌零售交易所的合规对照

截至 2026 年 9 月(具体名单以证监会官网最新公布为准),香港零售投资者可接触的”持牌可零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主要为两家:HashKey Exchange(HSX)与 OSL Exchange。两家背景与定位差异显著,下面分项对比。

维度 HashKey Exchange OSL Exchange
持牌状态 VATP + Type 1 + Type 7(升级版证券型牌照组合) VATP + Type 1 + Type 7
公司背景 早期由 HashKey Group 孵化,引入多家传统金融机构股东 母公司 OSL Group(原 BC 科技集团),脱胎于香港传统金融科技团队
面向客户 零售 + 专业投资者(PI) 早期以机构为主,逐步开放零售
零售可买币 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币种(具体以平台公告为准) 同样以主流币为主,币种上线节奏相对稳健
法币出入金 港元、美元银行转账 港元、美元银行转账
资产隔离 客户资产与平台自有资产严格分离,独立托管 同上
保险安排 设有热钱包保险(保额以平台披露为准) 同上
KYC / AML 与香港持牌银行共享反洗钱标准,符合证监会《打击洗钱条例》要求 同上

需要强调:以上为 2026 年中前后的公开资料对比,两家平台的发牌范围、可售币种、费率结构均在动态调整,具体请以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持牌名单及平台最新公告为准。

监管提示:任何声称”持牌”但无法在证监会持牌名单(中央编号+具体活动类别)查询到的平台,均不应被视为合规平台;任何”已发牌但仍接受内地身份证直接开户”的宣传,也需要重新核对监管口径。


四、稳定币监管:2025 年的关键节点

2025 年 5 月,《稳定币条例》在香港刊宪,证监会成为指定稳定币发行人的主管机关之一(与金管局 HKMA 在不同场景下分工)。该条例确立的核心要求包括:

  1. 牌照制:任何在港发行法币挂钩稳定币(fiat-backed stablecoin)的实体,须向证监会申领”稳定币发行人牌照”。
  2. 储备资产要求:发行人必须以高品质、高流动性、低风险的资产(如现金、短期政府债券)按面值对应支持流通稳定币;储备资产须独立托管、独立核算。
  3. 赎回保障:持牌人须保证持有人可在合理期限内、按面值赎回。
  4. 披露义务:定期发布储备资产构成、审计意见、流通量与赎回情况。
  5. 不得支付利息:条例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向稳定币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收益,以避免稳定币被包装为”类存款产品”。

对内地读者来说,这意味着:未来在港合规流通的稳定币,将受到与”银行存款保险与准备金制度”类似的资产端约束;过去几年在境外市场流通的高风险、缺乏审计、储备不透明的部分稳定币,将难以获得香港合规地位。


五、内地投资者常见的合规提醒

虚拟资产在香港并非”自由港”,SFC 的规则同样适用于跨境情形。以下几点值得内地读者特别留意:


六、常见误区速查

误区 事实
“香港完全禁止虚拟资产” 错。SFC 自 2023 年起发牌,已有多家持牌合规运营
“持牌平台可以买卖所有币” 错。零售客户仅可买卖满足市值、流动性、保险等门槛的主流币
“在港合规买币等同于内地合规” 错。两套监管体系相互独立,跨境仍须遵守各自规则
“稳定币一定有存款保险” 错。只有持牌发行人按面值赎回的稳定币才有保障
“持牌等于零风险” 错。持牌是合规底线,并非收益或保本承诺

结语

香港证监会正在把虚拟资产从”灰色地带”逐步移入”受规管金融活动”框架。对内地读者而言,理解香港的发牌制度、可零售代币的筛选门槛、稳定币的储备与赎回规则,是判断”在哪买、买什么、风险谁来管”的第一步。监管细则持续更新,具体名单与可售币种以 SFC 及平台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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