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口宠物流程
带宠物进香港,关键不是”到口岸再补办手续”,而是按动物原住地分组提前办证:猫狗由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AFCD)分第一、二、三组管理,第三组(含内地、澳门)须在抵港前取得动物入境特别许可证,完成 ISO 晶片、狂犬病疫苗与抗体血液测试,抵港后再隔离至少 4 个月。整套流程从植入晶片、打第一针疫苗算起,通常要预留 6 个月以上;费用由许可证申请、隔离检疫、检测与运输三大块构成。本文以猫狗为主,鸟类、兔子等其他动物另有一套入口规定。
本文依据渔护署公布的动物入境要求及《狂犬病条例》(第 421 章)等整理。组别清单、表格编号、隔离天数与各项收费,以渔护署最新公布为准,出行前请逐项核对。
一、动手之前先定三件事
| 先确认 | 为什么关键 |
|---|---|
| 动物种类 | 猫、狗走动物入境规定;鸟类、兔、龟及爬行类另有入口条件,部分物种须先取得许可证或检疫 |
| 原住地分组 | 决定要不要做抗体测试、隔不隔离、隔离多久,是整个流程的分岔点 |
| 物种是否受管制 | 《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 586 章)管制 CITES 物种,入口须先申领许可证;若干格斗狗只品种禁入 |
原住地指动物出发前长期居住的国家或地区,不是护照签发地,也不是转机地。这一点常被搞错:从内地飞去第三国短暂停留再转机来港,分组仍按内地算,不按转机地算。
二、认可国家/地区分组:三组要求逐组加严
渔护署按各地狂犬病受控情况把猫狗入境分为三组,组别清单会随疫情调整:
| 组别 | 出发地(举例) | 特别许可证 | 抗体血液测试 | 隔离检疫 |
|---|---|---|---|---|
| 第一组 | 日本、英国、爱尔兰、澳洲、新西兰、斐济、夏威夷、新加坡等狂犬病受控地区 | 文件要求较轻,凭输出地官方兽医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 | 不要求 | 无须隔离 |
| 第二组 | 美国本土、加拿大及大部分欧洲国家 | 须预先申领 | 不要求 | 须隔离,天数以渔护署公布为准 |
| 第三组 | 中国内地、澳门,以及未列入以上两组的所有地区 | 须预先申领(表格 AF240) | 须,滴度 0.5 IU/ml 或以上 | 至少 4 个月 |
对内地读者,结论很直接:从内地或澳门带猫狗来香港,一律按第三组办理。所谓”先去东南亚住几天就按第一组办”不成立,原住地原则卡住了这条路子;长期移居并满足当地居住要求后才可能按新原住地申报,认定标准以渔护署为准。
三、特别许可证:必须在动物抵港前批出
第三组猫狗入境前,主人须向渔护署申领动物入境特别许可证(Special Permit),申请表编号 AF240,可在渔护署网页下载。审批需要时间,许可证必须在动物抵达香港之前已经批出;未持有效许可证抵港的动物,渔护署可要求退运或作其他依法处理,安置责任在主人一方。
申请表一般连同以下文件一并递交(渔护署总部设于长沙湾政府合署):
- ISO 标准晶片编号;
- 有效期内的狂犬病疫苗记录;
- 狂犬病中和抗体血液测试(RNATT)报告;
- 输出地官方兽医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
- 抵港日期与运输安排资料。
顺序不能颠倒:先做测试拿到报告,再递交申请,拿到许可证才订航班、安排运输。先买票后等批文,是流程作废的常见原因。
四、晶片、疫苗与抗体测试:三项硬指标
| 要求 | 具体标准 | 常见失误 |
|---|---|---|
| 识别晶片 | 植入符合 ISO 标准的动物识别晶片,编号用于许可证、抵港核对与日后领牌 | 晶片号与证书所载不一致 |
| 狂犬病疫苗 | 有效期内完成接种,由注册兽医注射并记录 | 疫苗与抽血之间不留等待期 |
| RNATT 抗体测试 | 抽血检测狂犬病中和抗体滴度,结果须达 0.5 IU/ml 或以上;第三组要求抽血须在完成疫苗注射后不少于 30 天 | 化验所是否获渔护署接受,检测前宜先确认 |
| 动物卫生证书 | 由输出地官方兽医签发,内容须与许可证条件相符 | 证书有有效期,出发前再核对一次 |
滴度不达标,就要重新接种、等满等待期再抽血复检,整个周期随之拉长。排时间表时按”可能要复检一次”来算,比按一次通过稳妥。
五、隔离检疫:地点、天数与领回
抵港当日在抵港口岸向渔护署人员出示许可证与相关文件接受核对,动物由署方按程序接收,送往动物管理中心(石岗)隔离。
- 第一组:无须隔离;
- 第二组:须隔离,天数以渔护署公布为准;
- 第三组:至少 4 个月,自抵港日起计,没有面向普通个案的常规提前放行渠道。
检疫期满且合格后,按渔护署通知领回;隔离期间的探视与饲养安排以署方规定为准。所谓”包快速入境”“提前放行”并不可信,无证入境或虚假申报可能被检控。
回家后还有一件法定事项:狗只年满 5 个月须向渔护署申领狗只牌照,无牌饲养狗只属违法;猫只无须领牌,但同样受《狂犬病条例》其他条文约束。
六、时间表:以 6 个月为起点倒推
以内地(第三组)出发为例:
| 时点 | 事项 | 预留时间 |
|---|---|---|
| T−6 个月 | 确认组别与物种要求;植入 ISO 晶片 | 数天 |
| T−6 个月 | 完成狂犬病疫苗接种 | 当天 |
| T−5.5 个月 | 疫苗后等待期满,抽血做 RNATT | 等待期不少于 30 天+化验报告时间 |
| T−5 个月 | 递交 AF240 申请并等候审批 | 审批需时,以渔护署公布为准 |
| 获批后 | 订航班、安排运输、办输出地卫生证书 | 证书有有效期,临近出发再办 |
| 抵港日 | 入境检查、接收入隔离 | — |
| 抵港后 | 隔离检疫 | 至少 4 个月 |
| 检疫期满 | 领回宠物、办理领牌手续 | — |
动物运输另受航空公司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活体动物规则》约束,包括航空箱规格、适飞条件与订舱要求,需向承运人逐项确认。
七、费用结构:三块钱,都要单独查
| 费用块 | 计费方式 | 备注 |
|---|---|---|
| 特别许可证申请费 | 按申请收取,以渔护署收费表为准 | 一只动物一套申请 |
| 隔离检疫费 | 按日、按只计收 | 预算=每日收费×隔离天数,第三组按 4 个月估 |
| 检测与运输 | RNATT 化验费由化验所自定;动物空运按货舱承运,价格随航线与季节变动 | 化验所、承运人报价各异 |
| 领牌费 | 狗只领牌收费以渔护署公布为准 | 猫只不涉及 |
具体金额以渔护署收费表、化验所及承运人报价为准,本文不列数字——这几项收费会调整,报错数字比不给数字更糟。
八、鸟类与其他动物
鸟类、兔子、龟等不走上述猫狗分组制度,另受《公共卫生(动物及禽鸟)条例》(第 139 章)及《进口及出口条例》(第 60 章)等规管,部分物种须先申领许可证或接受检疫,部分物种禁止进口。带这些动物来港,直接向渔护署查询该物种的入口条件,不要套用猫狗的答案。
常见问答
从内地先去第三国住几个月,再带来香港算哪一组?
按原住地分组,即动物出发前长期居住的地方。长期移居到第一组或第二组地区、并满足当地居住要求后,才可能按新原住地办理;短途”洗分组”不成立,相关认定以渔护署答复为准。
一狗一猫可以一起办吗?
晶片、疫苗、RNATT 与许可证都是一只动物一套申请,两只宠物要分别完成测试、分别递交申请,抵港后也按程序分别处理。建议同时启动时间表,但批文与编号各归各,不要混用。
隔离期满领回后,第一件事做什么?
核对晶片与疫苗记录是否齐全;狗只年满 5 个月即办理领牌。之后按香港的日常规矩养——公众地方牵绳、及时清理狗便、郊野公园与康文署泳滩一般禁止携犬进入。相关要点见本站狗只领牌指南。
延伸阅读
带宠物来港是一场以”月”为单位的筹备:许可证要提前批、测试要等窗口、隔离要留足 4 个月。流程本身并不复杂,难在按原住地分组把每一步排进时间表。更多香港生活指南见 香港大全。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或兽医专业意见;组别清单、表格编号、隔离天数与各项收费,以渔护署及承运机构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