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香港劳资审裁处申索流程

在香港追讨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常用渠道之一是劳资审裁处——司法机构下专责处理雇佣纠纷的法庭,依《劳资审裁处条例》(第25章)设立。两个要点先记住:申索须在款项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且递交申索不须缴付法庭费用;申索金额不设上限,这是它区别于小额钱债审裁处(申索限额75,000港元)的地方。本文为一般性资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提示:受理范围、表格编号、办公时间与费用安排,以司法机构及劳工处最新公布为准。

一、可追讨项目:哪些申索归劳资审裁处

可追讨项目 说明
工资、薪金 欠薪、加班费、假日工资、疾病津贴、产假与侍产假薪酬
工资代替通知 雇主未给代通知金而即时解雇
佣金、花红、津贴 以雇佣合约或公司惯例为据
遣散费 受雇满2年,因裁员被解雇
长期服务金 受雇满5年,被解雇(非因犯严重过错)或固定合约期满不获续约
未放年假补偿 按《雇佣条例》折算
违反雇佣合约 合约项下已到期的款项
不合理及不合法解雇 可申请复职或再次聘用命令

不归劳资审裁处的三类:工伤补偿申索(入禀区域法院,依《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强积金欠供(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跟进并代雇员追讨);歧视申索(由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调查调解,诉讼入禀区域法院)。

先算一个门槛:「连续合约」指受雇4周或以上、每周工作至少18小时。遣散费与长期服务金的年资都按连续合约计算,每周工时不足的兼职者要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

机构/计划 负责什么 备注
劳资审裁处 雇佣申索、不合法解雇命令 免费、无金额上限
小额钱债审裁处 75,000港元以内民事申索 超限须改循其他途径
区域法院 工伤补偿、歧视诉讼 可聘律师代表
劳工处劳资关系科 免费调解、劳动法例查询 调解不具强制力
法律援助署 法援及财务资格评估 以资产与收入审查为准

二、六个月时限:从哪天起算、能否延长

时限由《雇佣条例》(第57章)订明:须在有关款项到期应付之日起6个月内向劳资审裁处提出。遣散费与长期服务金的到期日一般是解雇生效日;欠薪则按每一期工资分别起算。

三个容易踩的空:

三、申请步骤

  1. 固定证据:雇佣合约、工资单、银行入账记录、解雇信、强积金供款记录、与雇主的电邮或即时通讯记录。
  2. 填妥申索表格:在司法机构网页下载或到登记处索取,写清双方资料、雇佣关系、追讨项目、每项金额及计算方式,并附文件副本。
  3. 递交并取收据:交至劳资审裁处登记处,登记处会安排首次聆讯日期。
  4. 雇主答辩:审裁处会把申索副本送达雇主,雇主可在限期内递交抗辩书;不答辩不会令你自动胜诉,但聆讯会较顺利。
  5. 出席提讯:首次出席通常先由审裁官询问和解意愿,不少案件在此阶段解决。
  6. 正式聆讯:不成交即举证,审裁官可即时或择日颁下裁决。

程序上注意两点:聆讯采非正式形式,证据规则较宽松,当事人原则上不得由律师代表(法团可由其董事或获授权雇员出席;能否获批由律师代表由审裁处按情况决定,具体以条例及审裁处指引为准)。如对程序有疑问,可先向登记处查询,或向法律援助署作法援评估。

四、聆讯与和解

聆讯由审裁官主持,先确认双方身份与申索范围,再由申索人举证、雇主抗辩,双方均可传召证人。文件往往比口述更有分量,工资单、出勤记录、通讯截图请带齐正本与副本。

和解可在登记处、调解阶段或聆讯当日达成。条款要写清:总金额、付款日期、分期安排、违约后果。审裁处可按协议条款作出命令,该命令与裁决同样可强制执行;分期付款若雇主中途断供,可就未付余款申请执行。

五、输了怎么办


裁决走向通常取决于证据而非口才。工资单、银行记录、通讯截图、解雇信这几样齐了,无论和解还是聆讯都有据可依。时限只有6个月,且不会因向劳工处投诉而停止计算——遇到欠薪,先递表保时限,再从容准备。更多面向内地读者的香港生活与法政指引,欢迎前往 香港大全 查阅。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所有时限、表格、费用与款项计算方式,以司法机构、劳工处及《雇佣条例》最新公布为准。

常见问答

向劳资审裁处申索要交多少钱?

递交申索本身不须缴付法庭费用,这是它与区域法院的分别之一。若之后要申请强制执行裁决,或另聘法律专业人士协助,则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具体以司法机构及法律援助署公布为准。

雇主已倒闭无力支付,还值得申索吗?

值得同时做两件事:一是如期向劳资审裁处提出申索,取得可执行的裁决或命令;二是向劳工处查询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申请资格与手续,该基金为合资格雇员垫付工资、代通知金、遣散费等,须依时限与文件要求办理。

可以只追讨一部分,剩下的以后再追吗?

申索可以只列部分项目,但同一雇佣关系下的其他申索若已超过6个月时限,之后未必能够再提出。较稳妥的做法是递表前把所有可计算的项目列清楚,金额可先注明为估算,再于聆讯时按证据调整。

和解之后可以反悔吗?

经审裁处按协议条款作出的命令具有约束力,一般不能单方面反悔。若认为协议是在受胁迫或对条款有重大误解下达成,应尽快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由法庭判断是否可作处理;自行停止履行分期付款,可能导致对方申请执行整笔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