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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加租上限与优先续租权说明

香港的劏房(分间楼宇单位)租务管制自 2022 年 1 月起实施,核心是两条:第一,续约时租金加幅有上限;第二,租客在续约时享有”优先续租权”。这两条直接关系到劏房户的每月支出与居住稳定性。本文以政府公布文本为准,逐条说清楚。

需要说明的是,加租上限与优先续租权只适用于受《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规管的劏房租约;不属规管范围的住宅租约(如整间独立单位、村屋等)适用一般《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规则不同。判断自己是否受保护,以差饷物业估价署发出的”规管租赁通知书”为准。


一、加租上限:每两年最多加多少?

1. 核心规则

规管下的劏房租约,首期租约(首租期)通常为两年。租约届满后,若租客行使优先续租权进入续租期,首两个续租期的加幅受法定上限规管:续租期内的租金,加幅不可超过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在有关日期所公布”百分率的更改”。

简单理解:

第三个及之后的续租期,加幅上限原则上仍按同样机制计算,但具体安排以届时公告为准。

2. 谁来”加”这个百分比?

百分比的更改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公布,一般参考期内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署长须在每段相关期间结束后尽快公布新一期百分率。租客与业主如对加幅有争议,可向署长申请”修订通知书”裁定。

3. 计算示例(仅作说明)

项目 数字
首期租约租金 港币 6,000 元
政府公布加租上限(假设) 5%
续租期首两个月最高租金 6,000 × (1 + 5%) = 6,300 元

实际百分比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租客每年应主动留意差饷物业估价署发出的公告,避免被业主超额加租而不知情。

4. 业主不可”跳过”上限的做法

业主不得以以下方式绕过加租上限:

如发现业主违规,可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投诉,一经查实可被罚款。


二、优先续租权:续约时业主能否拒绝?

1. 核心规则

劏房租约届满时,租客有权在相同条款下续租,条件是:

只要租客符合以上条件,业主不得拒绝续约。

2. 业主的”通知期”义务

续约与终止都涉及时限,关键节点如下:

节点 时限
业主须于租期届满前向租客发出”迁出通知书” 不少於 2 个月通知期
租客在收到迁出通知后须发出”续租通知书” 30 日内
续租通知书须注明续租期起止日 与首期租约长度一致(一般为 24 个月)
若业主未按时发出迁出通知,租客默认可续租 业主不得单方终止

3. 业主可以拒绝续约的少数情形

条例设有例外,但门槛很高。业主必须以书面陈述具体理由并能举证,常见情形包括:

  1. 业主收回自住:业主拟将单位(包括租给该租客的部分)收回自住,且在过去 6 个月内并无所欠差饷,则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收回。
  2. 重建或大型维修:单位需要拆除、重建或进行大型维修工程,且已取得屋宇署批准。
  3. 租客严重违约:例如长期欠租(一般指 2 个月租金以上且经书面催缴后仍不缴付)、严重破坏单位、滋扰邻居、违反租约中的禁止用途等。

即使业主以上述理由提出收回,仍须经土地审裁处裁定,不能单方面执行。

4. 租客面对收回通知的应对

若租客收到业主的”迁出通知书”,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

5. 优先续租权的”自动延伸”

如果业主没有在租期届满前发出迁出通知,租约将自动续期 24 个月,加幅同样受加租上限规管。这是许多租客忽略的保护机制。


三、实务常见问题

Q1:首期租约两年内,业主能否加租?

不能。首期租约期间,租金在租约期内不得更改。加租上限只适用于续租期。

Q2:水电煤按金是否受加租上限规管?

不直接受规管,但业主不得以”按金”、”清洁费”、”维修费”等名义变相提高实际租金。如有争议,可向估价署投诉。

Q3:租约未到期,业主能否要求租客搬走?

不能。除非租客严重违约,或业主已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并获批”收回令”。即使获批,也须给予合理搬迁期。

Q4:续租后,业主可不可以更改其他条款?

不能。续租条款必须与上一期租约完全相同,仅租金按加幅上限调整。其他条款(如分摊比例、维修责任)一律沿用。

Q5:如何证明自己受规管租赁保障?

入住后,业主须在 60 日内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提交”租约通知书”,署方会向双方发出”规管租赁通知书”。这张通知书是受保障的凭证,租客必须妥善保管。

Q6:与二房东签的租约受规管吗?

视情况而定。若二房东本身是规管租赁下的租客(俗称”三层分租”),再向下分租,超出条例保障范围。建议租客在签约前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查询,避免落入不受规管的灰色地带。


四、租客自保清单

  1. 签约前要求业主出示单位的规管租赁通知书,确认受条例保障。
  2. 签约时用书面形式清楚列出租金、加幅、租期、水电分摊方式,并保留副本。
  3. 入住后60 日内主动向估价署确认业主已提交租约通知书。
  4. 每年查看差饷物业估价署公布的加租上限百分比,留意续约时是否被超额加租。
  5. 租约届满前 2 个月留意业主是否发出迁出通知。如未收到,租约自动续期。
  6. 收到迁出通知 30 日内发出书面续租通知书,保留送达证据。
  7. 遇到争议先与业主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投诉,重大事项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裁定。

五、可求助的机构


结语

劏房租管条例的目的,是让基层租客享有最基本的居住稳定与可预期性。加租上限保护钱包,优先续租权保护居所。作为租客,最重要的不是懂得所有条文,而是保留所有书面记录、熟悉关键时限、知道去哪里求助。

条例具体数字每年可能更新,一切以差饷物业估价署最新公布为准。建议在每次续约前重新核对一次官方信息。

如果你是刚刚抵港、对香港租屋制度尚不熟悉的内地读者,除了劏房规管条文,整份租约的签订、押金处理、退租交收等环节都值得系统了解。香港大全 整理了更多香港租住、签证、生活与就业的相关指南,欢迎前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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