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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提早解约:通知期、代通知金与搬离安排完整拆解

在香港雇佣外籍家庭佣工(俗称”外佣”,主要来自菲律宾、印尼、泰国、缅甸等地),合约期一般为 两年。但实际生活中,由于工作磨合、雇佣关系变化、家庭需要改变等原因,不少家庭在合约期满前就需要提前终止合约。

提前解约涉及 通知期、代通知金计算、住宿安排、机票、证件、薪金结算、终止证明 等多个环节,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甚至影响雇主日后续约外佣的便利性。本文按”雇主提出”与”外佣提出”两条主线,逐项拆解,提前解约时双方各自的义务与可行安排。

本文涉及的具体日数、款项金额以香港入境事务处及劳工处 官方最新公布 为准,仅作方向性参考。


一、合约基础:所有计算的前提

不论哪一方提出提前解约,都必须先回到 两份核心文件:

  1. 雇佣合约(Standard Employment Contract, SEC)——这是一份由入境处制定的 标准格式合约,所有持外佣签证来港工作的人士都必须签署。合约第 10 条和第 11 条分别写明了解约通知期与终止安排。
  2. 聘书 / 附加协议 / 双方书面备忘——若在标准合约之外另有书面补充条款,应一并核对(例如雇主提供的免费 Wi-Fi、年假安排、试用期特别条款等)。

理解标准合约的”默认条款”,才能准确套用下文各项计算。


二、通知期:默认是 30 日,可否缩短?

标准合约默认设定:

项目 雇主主动提出 外佣主动提出
通知期下限 1 个月(书面) 1 个月(书面)
可否口头通知 否,必须书面 否,必须书面
可否少于 1 个月 双方可书面同意缩短 双方可书面同意缩短
通知期起算 雇主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 外佣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

实务要点


三、代通知金(Notice Pay)如何计算?

若一选择 不给予通知,必须以金钱代替,即「代通知金」(Notice Pay in lieu)。计算公式并不复杂,但容易在”按底薪还是按连津贴一起算”上出现争议。

1. 计算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准

外佣的标准合约与香港《雇佣条例》一致,代通知金以雇员的「每月平均工资」计算。外佣的「每月平均工资」通常指:

不包括:花红、加班费、年终酬金(非按月固定)、非现金福利(如雇主提供的免费住宿本身不直接折算入代通知金基数,但雇主为外佣支付的水电、燃气等开支亦不计入)。

2. 计算公式

\[\text{代通知金} = \frac{\text{每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应通知日数}\]

标准合约默认通知期 = 1 个月(按 30 日计算),故代通知金 = 1 个月平均工资。

示例(数字仅作示意):

假设外佣合约月薪港币 5,000 元,膳食津贴港币 1,200 元,无其他固定津贴:

3. 雇主需注意的”扣减红线”


四、通知期内的住宿与工作安排

通知期内,外佣与雇主仍维持雇佣关系,雇主的住宿义务并不因为”已通知解约”而提前终止。

安排 雇主义务 外佣义务
住宿 继续提供合约所订住所 继续住在雇主提供住所
工作 仍可要求外佣按合约履行日常职责 仍须提供合理协助
假期 通知期内已累积但未放年假可按比例折算现金 不可擅离岗位
提前离开 不可赶走外佣 不可自行搬走

“搬离”的真正时点

外佣 实际搬离雇主住所 的时间,一般发生在以下较晚者:

  1. 合约正式终止日(即通知期届满 / 代通知金付清当日);或
  2. 雇主发出书面通知指定的搬离日。

注意:雇主不能在通知期内任意驱逐外佣。若强行换锁、丢弃外佣私人物品,可能构成不当对待;外佣在通知期内持续居住是受合约保护的权益。


五、提前解约的两条主线

1. 雇主提出提前解约(Termination by Employer)

步骤清单:

雇主需承担的费用汇总(示意):

项目 谁付 备注
最后一个月工资 雇主 按实际工作日 + 整月比例
代通知金 雇主 一个月平均工资(按需)
未放年假折算 雇主 按 1 个月平均工资 ÷ 30 × 剩余假日数
回程机票 雇主 标准合约明定雇主责任
膳食/住宿 雇主 维持至外佣实际离开

2. 外佣提出提前解约(Termination by Helper)

步骤清单:

外佣需付的费用:


六、菲佣 vs 印佣:退宿期真的一样吗?

坊间常听到”菲律宾籍外佣有 7 日 grace period,印尼籍则有 14 日”的说法。事实上:

实务建议:


七、终止合约后的文件清单

解约当天,建议雇主准备并交收以下文件:

  1. 《终止雇佣关系证明》(列明合约期、工作期间、最后工作日)——外佣日后申请新雇主签证必需。
  2. 最后一个月工资收据 + 代通知金收据(如适用)。
  3. 未放年假折算收据。
  4. 外佣护照 / 签证页 复印留底(雇主不可扣押外佣护照原件)。
  5. 双方签署的解约备忘,列明结算项目、搬离日期、机票安排等,避免日后争议。

八、常见争议与避坑提示

场景 风险 建议
口头通知,未留书面记录 双方对生效日各执一词 全部书面化,电邮 + 签收
通知期内赶走外佣 雇主违约,需补付工资 + 代通知金 通知期内保留住宿
外佣未满 1 个月即”不告而别” 雇主可拒绝支付代通知金,但仍须结算到期工资 立即书面记录并保留证据
自行扣除”损坏赔偿” 雇主不得单方扣减 走保险 / 协商 / 法律途径
外佣离港后雇主未通知入境处 入境处无法更新档案 合约终止 7 日内通知外佣组

九、温馨提醒:尽量协商,不要单方强硬

外佣与雇主同住一屋,解约过程的 情绪成本 不容忽视。处理得当,外佣日后回国可成为家庭推荐人;处理失当,可能在所属国家社群中留下负面口碑,影响日后请佣便利。

几条黄金原则:


结语

外佣提前解约并非罕见情形,关键在于 按合约与《雇佣条例》办事:通知期 1 个月、代通知金以月薪加膳食津贴等固定部分计算、雇主负责回程机票、外佣享有宽限期居留。把流程拆细、把款项算清、把文件留底,是避免纠纷的三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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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外佣提前解约,通知期到底按 30 天还是 1 个月算?

标准合约默认以「1 个月」作为通知期,实务上按 30 日折算。也就是说不论是雇主提出还是外佣提出,最少都要给对方 1 个月的书面通知,结算代通知金时也用「每月平均工资 ÷ 30 × 应通知日数」这一公式。若双方想缩短通知期,必须签署书面协议留底,否则原通知期仍然有效。

代通知金应该按底薪算,还是把膳食津贴一起算?

代通知金以「每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通常包括合约列明的基本月薪,以及按月固定发放的膳食津贴等款项;花红、加班费、年终酬金等非固定、非按月项目不计入。举例而言,若底薪 5,000 元、膳食津贴 1,200 元,1 个月代通知金即为 6,200 元左右,具体数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通知期内雇主能否直接把外佣赶走、不让她继续住?

不可以。通知期内雇佣关系仍然存续,雇主仍须依约提供住宿与膳食,不得任意驱逐外佣,例如换锁、丢弃私人物品等行为均可能构成不当对待。外佣实际搬离日通常以「合约正式终止日」与「雇主书面指定的搬离日」中较晚者为准。

雇主听说菲佣有 7 日宽限期、印佣有 14 日,是真的吗?

这种说法并不准确。香港入境处对所有外佣统一给予 14 日宽限期(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期内可合法居留、面试新雇主或办理转换签证手续。菲律宾 POLO、印尼 KTKLN 等领事馆的内部行政要求是额外手续,与入境处的居留宽限期并不冲突,建议雇主预留 2 至 3 个工作日配合办理。

外佣自己提出辞职又没做完通知期,要不要赔 1 个月代通知金?

按标准合约原则,外佣若未走完通知期,需向雇主支付 1 个月代通知金。但实务中不少雇主会签署书面豁免备忘,放弃追讨,前提是双方就此明确书面确认;若聘书另有约定,则按聘书条款处理。此外雇主不得单方从外佣工资中扣减所谓「代通知金」或损坏赔偿,必须额外支付或走协商、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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