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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资助虚假申报罚则指南

香港的公屋、居屋、绿表(绿表资格证明书)、白居二(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等资助房屋,价格远低于私楼,因此对入息及资产设有严格上限。房屋署及房委会每年都会抽查申报,若发现造假,后果并非”补个差价”那么简单——可被刑事检控、罚款以至判监。

本文为内地读者整理与房屋资助相关的虚假申报罚则,覆盖法例依据、常见陷阱、刑期幅度,以及自保建议。具体罚款金额与判例细节,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一、香港资助房屋有哪几种?

在谈罚则前,先厘清四种主要资助形式,避免误踩雷区:

资助类型 全名 性质 是否可以转售
公屋 公共租住房屋 租赁 不可转售,仅可由租户自住
居屋 居者有其屋计划 出售 须补地价后才可在公开市场转售
绿表 居屋绿表资格证明书 申购居屋的”门票” 仅适用于新居屋或绿表二手市场
白居二 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 准买家于未补地价居屋二手市场选购 取得配额后 12 个月内购置

四者皆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房屋署统一把关,申请前须申报家庭入息与资产。申报纪录会与税务局、入境处、银行等多部门交叉核对。


二、申报要项:哪些会被查?

无论申请哪一种资助,以下资料均为强制申报项目,隐瞒或虚报均属违法:

  1. 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自雇收入、利息、股息、租金收入
  2. 家庭总资产:包括香港及境内外银行户口、物业、公司股权、车位、车辆、贵金属等
  3. 家庭成员组合:是否已婚、是否有未申报子女、是否与父母同住
  4. 自用物业:是否持有任何住宅物业(包括内地房产)
  5. 资助纪录:是否曾受惠于政府任何房屋资助

内地常见误区:以为内地房产香港”查不到”。事实上,房委会可委托独立物业调查机构进行跨境核查,亦会要求申请人签署授权书,准许当局向内地相关部门索取资料。


三、法例依据与最高罚则

1. 《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

第16A条 欺诈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或财物,最高可处监禁14年。

公屋租金、居屋售价均涉及”政府金钱或财政资助”,若以欺诈手段取得,即落入此条范围。

2. 《房屋条例》(香港法例第283章)

第26条 虚假陈述或失实陈述——在申请公屋、居屋、绿表、白居二时明知而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即属违法。

一经定罪:

定罪后,已签租约或买卖合约可被撤销,已入住者会被即时收回单位,已缴款项亦可能被没收。

3. 《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

若虚假申报涉及伪造报税资料或瞒税,税务局可独立检控:

4. 《刑事罪行条例》(香港法例第200章)

若涉及伪造文书、虚假法定声明,最高可处监禁14年。

罚则综合一览

法例 适用情形 最高罚款 最高监禁
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欺诈) 以欺骗取得金钱或资助 法庭酌定 14年
房屋条例第26条(虚假陈述) 申请公屋/居屋/绿表/白居二时造假 50万港元 12个月
税务条例(瞒税) 同步虚报入息资产以避税 5万港元或3倍税款 10年
刑事罪行条例(伪造文书) 伪造内地或香港文件 法庭酌定 14年

罚则可叠加:同一行为可能同时触发多条例,检控机关可视情况分案处理。已退还资助款项,并不免除刑事责任。


四、典型违规情形(内地申请人常见雷区)

根据过往公开个案,以下情形特别常见于内地新来港家庭:

情形一:配偶漏报

内地配偶未持香港身份证,申请人以为”不必填”。无论是否持有香港身份,配偶均属家庭成员,必须申报。

情形二:内地银行户口隐匿

部分申请人误以为香港只查本地户口,刻意遗漏内地银行存款。所有境内外资产均须申报,并需就持有金额提交证明文件。

情形三:内地物业隐瞒

名下持有内地住宅(包括赠予但未过户、继承但未办证),未在表格中披露。未完成过户手续亦视为受益人,需如实填报。

情形四:父母挂靠

将户口迁至父母家以”分户”申请,或将资产转移至父母名下规避审查。房委会对长者自助资助与新申请有不同入息资产限额,会追溯资金流向。

情形五:虚假受雇

伪造雇佣合约或薪金证明以抬高或压低收入,双方均属违法:提供假文件者与协助伪造者均可能负刑责。


五、刑事以外的后果

刑事检控外,违规者还会面对一系列行政与民事后果:

  1. 即时终止租约 / 撤销买卖:公屋被收回,居屋/绿表白居二资格被取消,已付订金、印花税、律师费全部损失。
  2. 限制再次申请:被裁定干犯房屋条例第26条者,可被施加终身或长期禁止申请公屋及居屋的处罚。
  3. 影响其他政府福利:曾因欺诈罪被定罪,会影响日后申请综援、长者生活津贴、其他公屋轮候等。
  4. 信用纪录受损:刑事定罪纪录可被银行、雇主查询,影响日后置业、求职、续签签证。
  5. 已补地价未必能救:居屋申请人若事后被揭发造假,即使已缴付补地价,单位仍可被收回,相关补价金额不获退还。

六、被抽查后怎么办?

如收到房屋署的核实信 / 会面通知,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立即核对资料:找出当年申请表的副本、银行月结单、薪俸税单、物业登记等。
  2. 不要主动联络”中间人”:声称可”摆平”的所谓中介,通常属次级欺诈。
  3. 尽快咨询律师:若牵涉金额大、误报年期长,建议委托刑事 / 物业律师作法律代表。
  4. 坦白自守原则:在律师到场前,不宜签署任何补充声明。
  5. 保留沟通纪录:所有与房屋署的往来信件、电邮、会面录音应保留至少 7 年。

七、合规自保建议(写给内地申请人)

阶段 自守要点
申请前 完整列出家庭成员、境内外所有资产账户;金额估算时多保留缓冲
申报时 “宁可多报,不可漏报”——错报金额通常可事后更正,漏报则可能被认定蓄意
提交文件 所有非中文文件应做公证 + 翻译,内地文件需加盖公证处印章
资产变动 申请审查期间避免大额转户、过户、赎回保单;变动应在会面时主动披露
获批后 家庭状况若改变(出生、离婚、亲属去世继承),须在 一个月内 通知房屋署

八、常见问题快答

Q1:少报几万元也会被检控吗? 会。房屋条例第26条针对的是“虚假陈述”,不论金额大小。检控与否由律政司酌情,但只要有造假成分,定罪门槛已经具备。

Q2:配偶在内地,没有香港收入,是否需要申报? 需要。家庭成员的定义不限于是否在香港赚取收入,配偶名下的资产同样纳入计算。

Q3:父母送的首饰、嫁妆要算资产吗? 若属可变现资产(黄金、钻石、名表、古董),通常按市值计入。日常生活穿戴的轻量饰物一般不列入。

Q4:主动补报可以免责吗? 可作为求情因素,但不构成完全免责。房屋署会综合考虑违规性质、时长、金额、是否主动更正,决定刑事检控与否。

Q5:内地房产的市值如何评估? 一般要求提交有资质的内地评估机构报告,或以官方房产证登记价为准。具体估值方法以房屋署当年指引为准。


结语

香港资助房屋是珍贵的公共资源,制度设计严密、抽查力度高,违规成本远高于”节省”下来的差额。对内地新来港家庭而言,最稳妥的做法是如实申报、保留凭证、有疑问先咨询专业人士。

若你正在准备申请公屋、居屋、绿表或白居二,香港大全 整理了从申请资格、收入资产限额、补地价机制到违规案例的系列指南,建议在正式递交申请前完整阅读,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误触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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