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香港上市规则改革观察(二):GEM 转板、SPAC 修订与新申请指引

自 2024 年 9 月联交所(HKEX)启动新一轮上市规则修订以来,”中国资产赴港上市”的制度环境经历了多重变化。2025 年初的《GEM 上市规则》改革、年中针对《上市规则》第 18A 章生物科技公司门槛的微调,以及 2026 年初生效的《SPAC 并购期限延长规则》《新申请人适当性评估指引》共同构成了”第二波改革”——它关注的不是上市准入本身,而是已上市公司的去留、新兴融资工具的落地、申请质量的把关。

本文按议题逐一拆解,并附”前后对照表”,供内地企业赴港筹备者快速把握。


一、GEM 改革:转板通道重新打开

1.1 改革前的痛点

GEM(创业板)曾因门槛低、流动性弱,被部分内地中小企业视为”先上车后买票”的过渡跳板。改革前的转板机制设有严格的财务测试与市值门槛,导致大量优质挂牌企业在 GEM 长期停留,融资能力受限于板块属性。

1.2 2025 年改革要点

2025 年 1 月生效的修订主要包括:

1.3 对内地企业的实际意义

维度 改革前 2025 改革后
转板财务测试 强制三年合计盈利 + 现金流测试 任选盈利或现金流路径,门槛降低
保荐人尽职调查期 强制 6 个月 可压缩至 2 个月
文件披露要求 全套主板文件 补充披露,大幅减少重复
处理时间(预估) 通常 9–12 个月 通常 5–7 个月(视项目复杂度)

需要提醒的是,转板不等于估值立刻提升——主板活跃度取决于行业题材、机构覆盖度与做市安排,企业在筹划转板时应同步规划投资者关系(IR)动作。


二、SPAC 修订:并购期限、独立 PIPE 与下市机制

2.1 SPAC 在港运作的基本框架

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自 2022 年 1 月在港落地以来,市场规模始终未达预期。其核心机制是:SPAC 在 24 个月内宣布并购目标、在 36 个月内完成 De-SPAC(并购交易),否则需清盘并返还信托本金。

2.2 2026 年 1 月生效的关键修订

2.3 内地的”曲线赴港”窗口

SPAC 路径对内地企业的吸引力在于:

但代价同样明显:发起人通常收取 20% 的发起人股份(promote share),且 PIPE 资金募集压力集中在 De-SPAC 前 3 个月,运营时间表紧迫。


三、新申请人适当性评估:联交所开始”挑客户”

3.1 新规要点

2025 年末至 2026 年初,联交所在《上市规则》新增章节(市场俗称”适当性评估”机制,fit-for-listing assessment),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进行更早期的合规与质量评估:

3.2 实际影响

该机制并非直接提高财务门槛,而是把审核压力前移到保荐人阶段。对内地企业意味着:


四、内地企业赴港路径对比(2026 年视角)

下表按企业体量与发展阶段,梳理目前可选的赴港路径:

路径 适合企业 时间预估 核心门槛 备注
GEM 转主板 已挂牌 GEM 的内地公司 5–7 个月 财务测试 + 市值门槛 受益于 2025 改革
主板 IPO(第 8 章) 盈利稳定的中大型企业 6–10 个月 盈利测试或市值/收入测试 主流路径
第 18A 章生物科技 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 6–9 个月 核心产品研发进度 + 资深投资人门槛 2025 年有微调
第 18C 章特专科技 AI、新能源、半导体等特专科技公司 6–9 个月 预商业化或商业化阶段门槛 较新章节
De-SPAC(SPAC 并购) 中型成长企业 6–9 个月 PIPE 募集 + 发起人协议 受 2026 修订影响
介绍上市 已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内地公司 2–4 个月 无融资,但需满足市值与合规要求 快速挂牌通道

六、对筹备中的内地企业的具体建议

  1. 尽早锁定保荐人团队。新规下保荐人的工作量上升,头部保荐人排期普遍已排至 6 个月之后,建议在正式决定上市前 9 个月启动选聘。
  2. 历史合规问题”先自清再申报”。新适当性评估机制对历史问题零容忍,建议提前 12 个月完成内部合规梳理,必要时聘请境外律师出具尽调备忘录。
  3. 估值沟通前置。特别是 SPAC 路径,目标公司估值需与发起人反复对齐,否则 PIPE 募集阶段容易出现估值倒挂。
  4. 行业披露充分预留篇幅。教育、平台经济、数据跨境等敏感行业的招股书”业务”与”风险因素”章节,建议预留 25–35 页容量,避免被动修订延误聆讯。
  5. 关注禁售期与流动性安排。SPAC 路径下发起人禁售期延长至 18 个月,主板 IPO 控股股东禁售期通常为 12 个月,需在融资规划中提前考虑资金回流节奏。

七、结语

2025 至 2026 年的香港上市规则改革,呈现出与 2018 年”同股不同权”改革、2022 年”SPAC 引入”截然不同的逻辑——不再追求增量申请数量,而是优化存量质量、降低不必要摩擦、强化中介责任。

对内地企业而言,这一轮的真正机会在于:GEM 转板路径重新通畅、SPAC 制度更成熟、生物科技与特专科技章节门槛更贴合行业实际。挑战则在于合规披露要求提高、保荐人尽调标准趋严、申请时间表整体延后。

决定赴港上市前,务必结合企业自身行业属性、融资规模与监管环境综合评估,并密切跟踪联交所发布的最新指引与裁定。

更多关于赴港上市、跨境架构、税务安排与人才签证的实务内容,请持续关注 hkguide.org 的香港专题指南栏目。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