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投资移民和新CIES可以互相转换吗
很多内地读者在研究香港投资移居路径时,都会产生同一个疑问:自己手上拿的是旧版”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俗称旧投资移民)签证,或者身边有亲友正在评估全新的”公司投资移民计划”(Corporate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简称 CIES)**,这两套制度之间到底能不能互相切换?旧的年限能不能累计到新的制度里?已经投出去的钱是否被认可?
香港特区政府于 2024 至 2025 年间公布的新 CIES 计划,与 2003 年推出、2015 年暂停的旧投资移民计划,在投资工具、金额门槛、合规要求、续签机制上几乎完全不同。两套制度是独立运作的,并不是同一个项目的”升级版”或”延续版”。下面把这几个最常见的问题拆开来谈。
一、两套计划本质上是两套独立制度
1. 旧投资移民计划(2003–2015)
- 俗称”投资移民 1000 万”
- 申请人需以个人身份投资港币 1000 万元 到合资格的金融工具
- 允许投资股票、债券、基金、存款证等广泛资产
- 不要求在港开设或经营公司
- 2015 年 1 月 15 日起暂停接受新申请,旧申请人续签/转永久居民流程照旧
2. 新 CIES 计划(2024–2025 公布并落地)
- 强调”投资于真实经营的香港本地公司”
- 申请人需投资 港币 3000 万元或以上 于本地全资公司或经审批的本地公司
- 对公司类型、雇员人数、业务持续性有明确要求
- 投资工具范围更窄,房地产、金融产品被动投资不计入
简单说:旧计划是”人 + 钱”,新计划是”人 + 公司 + 钱”。两者在法律依据、入境处审批编号、签证标签上均不互通。
二、持有旧投资移民签证,能直接”转”到新 CIES 吗?
不能直接转换。 常见的几种具体情况分别说明:
情形 A:旧计划签证仍在有效期内
- 仍按旧制度的续签规则处理,与 CIES 无关
- 续签满 7 年并符合通常居住要求,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
- 投资金额可继续保留在原有合资格金融工具内,无需迁移
情形 B:旧计划签证已到期,未转永居
- 如签证已失效但未取得永居身份,需以其他途径重新申请
- 新 CIES 并不提供”旧申请人复效”通道
- 旧投资本金按当年合同约定处理,与 CIES 资格无关
情形 C:旧申请人想再申请 CIES
- 身份上可以重新申请,但 CIES 是独立审批的全新申请
- 旧计划的 1000 万投资不会被计入 CIES 要求的 3000 万投资额
- 旧计划下取得的香港居留年限不会与 CIES 下的居留年限合并计算
- 资金来源、犯罪记录审查等均按 CIES 的现行标准重新审核
三、正在申请 CIES,将来能”回退”到旧计划吗?
也不行。 旧计划自 2015 年起已停止接受新申请,无论 CIES 申请结果如何,都不可能以旧计划名义取得新签证。
若 CIES 申请被拒,申请人需考虑其他入境途径(如优才、高才通、专才、进修等),而不是恢复旧计划。
四、两套制度的关键差异一览
| 维度 | 旧投资移民计划 | 新 CIES 计划 |
|---|---|---|
| 状态 | 2015 年起暂停接受新申请 | 2024–2025 公布并实施 |
| 投资金额 | 港币 1000 万元起 | 港币 3000 万元起 |
| 投资对象 | 股票、债券、基金、存款证等合资格金融工具 | 香港本地全资或参股公司(须为实际运营业务) |
| 房地产 | 可计入(旧制度下部分指定住宅 / 工商物业有特殊安排) | 一般不计入 |
| 是否需要经营公司 | 不需要 | 必须投资并参与真实经营的本地公司 |
| 续签年限 | 居留满 7 年可申永居 | 居留满 7 年可申永居(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
| 申请审批编号 | 旧计划编号体系 | 新计划独立编号体系 |
| 两套制度衔接 | 不互通 | 不互通 |
五、实际规划时的几条建议
- 分清身份节点
- 旧签证在有效期 → 优先用旧规则走完 7 年
- 旧签证已失效 → 评估是否仍符合其他现行人才/投资计划
- 资金不能”过桥”
- 旧 1000 万即使变现,也不计入 CIES 的 3000 万门槛
- CIES 要求的资金须为新投入、来源清晰、可被核验
- 居留年限不累计
- 旧计划下的合法居留时间不与 CIES 居留时间合并
- 若中途切换到 CIES,居留年限从新签证生效日起重新计算
- 续签与永居分别计算
- 旧计划下的”通常居住”记录仅适用于旧签证本身
- CIES 的续签、永居申请按其自身规则独立审核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投资金额、合资格公司定义、雇员要求、续签节点等细节,入境处与投资推广署可能持续更新
- 任何规划应以申请时官方公布的具体条文为准
六、常见误区澄清
- “旧投资移民签证等同于 CIES 签证” —— 不等同。两者是不同年代、不同法律依据的制度。
- “投了 1000 万旧计划,再补 2000 万就能走 CIES” —— 不可以。CIES 要求的 3000 万须为按 CIES 规则投入并认可的金额。
- “旧计划居留时间算入 CIES 7 年永居” —— 不算。CIES 居留年限从新签证签发起独立计算。
- “新 CIES 是旧计划恢复” —— 性质不同。CIES 强调投资本地公司,与旧计划投资金融工具的逻辑完全不同。
七、谁更适合评估 CIES?
- 已在香港有真实业务或拟设立本地公司
- 能承担 3000 万或以上、并能持续投入到公司经营的资金
- 不依赖房地产、金融产品升值作为主回报来源
- 计划在香港长期参与公司管理、雇佣本地员工
若仅以资产配置、被动投资为目标,旧计划在 2015 年后已不再是可用通道;新 CIES 也并非为此类需求而设计。读者应根据自身目的选择匹配的路径,而不是把两套制度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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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旧投资移民签证还在有效期内,要不要现在就转去新CIES?
一般建议先用旧规则走完7年。旧签证在有效期内,本身就按旧制度的续签规则处理,与CIES完全独立;续签满7年并符合通常居住要求,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投资金额也无需迁移到CIES认可的公司里。是否切换,应以新计划对申请人是否真正契合来判断,而不是为了”赶新政策”放弃已稳定的旧身份。
旧投资移民签证到期了但还没拿到永居,还能补救吗?
可以走其他现行途径,但CIES本身不提供”旧申请人复效”通道。如果旧签证已经失效而未取得永居,需要以优才、高才通、专才、进修等其他入境计划重新申请,与旧投资移民的本金安排无关;旧计划下的投资按当年合同约定处理,也不会自动转为CIES资格。
之前投在旧计划的1000万,能不能算进CIES要求的3000万里?
不能。CIES要求的3000万须为按CIES规则新投入、并经官方认可的金额,旧计划的1000万即使已经变现或仍在金融工具中持有,都不会被计入CIES的投资门槛。资金来源、来源审查等也按CIES现行标准重新审核,不沿用旧计划的历史记录。
旧计划下已经住了一段时间的香港,CIES的7年永居能合并计算吗?
不能合并。旧计划下的合法居留时间只适用于旧签证本身,CIES的居留年限从新签证签发起独立计算;续签、通常居住审查以及永居申请都按CIES自身规则独立进行。如果中途从旧身份切换到CIES,居留年限实质上从零开始重新累计,这一点在规划时间表时需要特别留意。
现在申请CIES,将来如果政策调整,能不能退回旧计划拿签证?
不可以。旧计划自2015年起已停止接受新申请,无论CIES申请结果如何,都不可能以旧计划名义取得新签证。若CIES申请被拒,需要考虑的是其他现行入境途径,而不是寄望于旧计划恢复受理;任何关于”新旧切换”的设想,都应以入境处与投资推广署最新公布的条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