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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MPF)指南:雇员与自雇人士的供款

强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简称 MPF)是香港于2000年立法推行的强制性私营退休保障制度,与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长者生活津贴等共同构成香港退休保障的”三条支柱”。对赴港工作或创业的内地人来说,MPF 通常是在港积累的第一笔长期退休资产——它不仅是法律义务,也直接关系到未来的现金流、税前扣除与跨境提取。本文以雇员、自雇人士两类身份为主线,拆解供款逻辑与常见误区。

重要提示:本文为教育性介绍,不构成投资建议。供款比例、收入上下限、税务扣除金额等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投资回报涉及风险,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收益。


一、MPF 的基本运作机制

MPF 采用”完全积累式”个人账户制度。每位年满18岁至64岁、在港工作的受雇或自雇人士,都必须参加一个或多个强积金计划。供款会按月(或按周、视乎雇主安排)存入以你本人名义开立的个人账户,账户资金由你选定的受托人(如银行、保险、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累积至65岁退休年龄方可一次性或分阶段提取。

关键特征


二、雇员:雇主 + 雇员共同供款

1. 供款比例与基数

以每月相关入息(Relevant Income)为计算基础,相关入息一般指港币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佣金、奖金等实物利益。

月薪区间 雇主供款 雇员供款 合计
低于 HK$7,100 0 0 0
HK$7,100 – HK$30,000 每月相关入息的 5% 每月相关入息的 5% 10%
高于 HK$30,000 HK$1,500(上限) HK$1,500(上限) HK$3,000

例:月薪 HK$25,000——雇主与雇员各供 HK$1,250;月薪 HK$50,000——双方各供 HK$1,500,达到上限。

2. 谁需要供款?

3. 雇员能做什么?


三、自雇人士:自己供养自己

内地背景的读者在港创业、做自由职业或成立公司自雇,都属”自雇人士”(Self-employed Person)类别。自雇人士没有雇主,必须自行向积金局注册并选择强积金计划,按期供款。

1. 供款计算方式

自雇人士按有关入息(Relevant Income)计算供款,该入息是指自雇业务产生的应评税利润(即利得税下的应课税入息净额)。

有关入息(年化月数) 自雇人士供款率
低于 HK$7,100/月 0
HK$7,100 – HK$30,000/月 5%
高于 HK$30,000/月 供款额 = HK$30,000 × 5% + 有关入息超出部分 × 5%

注意:自雇人士供款仅本人供款,没有雇主部分(自己即是雇主)。

2. 税务扣除

自雇人士的 MPF 强制性供款可在利得税下享受扣除,每年最高扣除额与雇员供款上限一致(以积金局当年公布的”最高强制性供款”为准)。建议与会计师沟通,结合个人入息与利得税申报节奏做年度安排。

3. 容易踩的坑


四、特殊情况:转工、失业与跨境

1. 转工不转钱

换工作时,旧雇主供款会继续留在原受托人账户中。你可以选择:

2. 失业期间

失业后到下一份受雇工作之间,可选择:

失业并非提取 MPF 的法定理由,资金须保留至65岁退休年龄。

3. 跨境安排


五、雇员与自雇人士对照表

维度 雇员 自雇人士
是否需雇主 是 否(自己是老板)
供款比例 雇主5% + 雇员5% 自身5%
收入上限 双方各 HK$1,500/月 依入息区间阶梯计算
税务扣除 薪俸税下扣除 利得税下扣除
缴付方式 雇主代扣代缴 自愿向受托人缴付
易错点 忽略”转权益”申报 以营业额误代利润

六、给内地读者的实操建议

  1. 赴港前 3 个月:研究几家大型受托人(如银行系、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的 MPF 计划菜单、管理费与成分基金历史表现,留意”管理费占基金资产百分比”——长期复利下,费用影响巨大。
  2. 入职后第一时间:核对首月供款是否到账,若延迟可要求雇主补缴。
  3. 善用个人账户:当你离开雇主或计划自主选择投资组合时,将旧权益整合到个人账户更便于追踪。
  4. 自雇人士提前规划:注册生意时同步办理 MPF 受托人选择,避免因业务忙碌而漏供。
  5. 关注税务年度:香港财政年度为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MPF 供款扣除与年度报税需配合。

风险提示:MPF 投资涉及市场波动,股票基金与混合资产基金可能因市场调整出现短期亏损;强积金保守基金虽保本但回报有限。所有回报数字以受托人最新基金便览为准。


MPF 看似只是每月从薪水里扣的一笔小钱,实际上是赴港后第一份伴随你数十年的长期资产。无论你是受雇还是创业,及早理解规则、选对受托人、合理安排供款与税务扣除,都会让这笔”被强制储蓄”在退休时变成一笔可观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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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内地人赴港工作后必须参加强积金吗?有哪些豁免情况?

依据文章介绍,年满18岁至64岁、在港工作的受雇或自雇人士一般都须参加 MPF;但未满18岁、年满65岁、家务雇员、来自《退休金条例》或《公务员退休金条例》覆盖的退休计划人士,以及受海外退休计划覆盖并获积金局豁免的人士等,可获豁免。受雇于香港公司并按香港 MPF 规定供款的内地员工,通常都需要参加。

月薪低于 HK$7,100 还需要供强积金吗?上下限如何计算?

月薪低于 HK$7,100 时,雇主与雇员均无须供款。月薪在 HK$7,100 至 HK$30,000 之间,双方各按相关入息的 5% 供款;月薪高于 HK$30,000 时,双方各以 HK$1,500 为上限。具体收入上下限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最新公布为准。

自雇人士怎么计算强积金供款?可以用营业额做基数吗?

自雇人士按”有关入息”计算供款,”有关入息”指自雇业务产生的应评税利润,并非营业额。文章特别提醒,以营业额代替利润是常见错误,可能造成多缴或少缴。供款仅由本人承担,没有雇主供款部分。

强积金供款可以抵扣香港的薪俸税或利得税吗?

可以。文章指出,雇员的强制性供款可在薪俸税下享受扣除,自雇人士的强制性供款可在利得税下享受扣除。每年最高扣除额与雇员供款上限一致,具体金额以积金局当年公布的”最高强制性供款”为准;自雇人士建议与会计师沟通,结合个人入息与利得税申报节奏做年度安排。

失业期间或换工作时,强积金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不可以。文章明确,失业并非提取 MPF 的法定理由,资金须保留至65岁退休年龄。失业期间可以选择暂停供款、维持自愿性供款,或将账户转入个人账户等候下一份工作。换工作时,旧账户资金仍归个人所有,可选择转移至新雇主计划或自设的个人账户,由自己管理投资。

内地员工派驻香港,可以申请豁免强积金吗?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文章介绍,受内地社保覆盖的公司派驻香港的内地员工,可依《强制性公积金豁免内地来港工作人士安排》申请豁免,但须办理相关证明。具体申请流程与所需文件以积金局最新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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