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TVP科技券报价单合规要求详解

科技券计划(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简称 TVP)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执行、创新科技署资助,每家企业累计可获 最高 60 万港元 的 3:1 配对资助,用以采购外部科技方案或服务。在所有申请材料中,报价单(Quotation)是最容易被驳回、补件甚至影响评分的一环——不少企业在第一轮审批就被要求补回报价单细节。

本文以官方《科技券计划—申请指南》与审批公开案例为依据,逐项拆解一张合规报价单必须具备的要素,并附自检清单与常见坑位提示,方便企业提交前快速核对。


一、报价单的”双重身份”

报价单在 TVP 申请中并非单纯报价文件,它同时承担两个角色:

  1. 采购证据:证明企业确曾就该项目向供应商进行市场询价,并收到书面回复。
  2. 评分依据:审批委员会据此判断报价是否合理、是否过分高于或低于市价,以及供应商与申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联。

因此,一份合格的报价单既要”形式合规”,也要”内容可信”。


二、强制要求:每张报价单的必备要素

根据官方指南与历年申请补充资料函(SF)反馈,一份合规的报价单必须包含以下七项要素。任何一项缺失,都可能被要求补件;缺失严重者,整份申请可被直接拒绝。

序号 必备要素 关键细节
1 供应商公司名称 须与商业登记证完全相同,不可使用简称、别名或个人姓名
2 供应商商业登记号码 13 位数字格式;如为独资/合伙经营,须同时提供东主/合伙人姓名
3 供应商详细地址 须为实体营运地址;PO Box、空缺地址均不接受
4 供应商联系电话 必须为本地可查核的有效号码,建议附上电邮与网站
5 项目/服务明细 须逐项列明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金额
6 出具日期 须为申请日前 12 个月内 发出,过期报价单无效
7 公司盖章与签署 必须盖有供应商公司印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名

报价单上的金额、币种、付款条款应清晰列明;如项目跨多期交付,须在备注栏注明分期节点。


三、数量门槛:项目金额决定需要多少张报价单

TVP 的报价数量门槛与项目报价总额挂钩,是企业最容易踩坑的环节之一。

项目报价金额 最少报价单数量 备注
港币 5 万元或以下 1 份 单一供应商报价即可
港币 5 万至 30 万元之间 至少 2 份 须为两家独立供应商(询价过程中不得互相知悉或协调)
港币 30 万至 60 万元之间 至少 3 份 同上原则,需三家独立供应商

特别提醒:每份报价单的总价(包括人工、订阅、平台费等所有费用)必须完整列出,不得拆单规避门槛。例如,将一份 20 万的项目拆成两个 10 万的子项目分别询价,再合并提交申请,此举被视为规避报价程序,可能被拒绝资助甚至列入风险名单。


四、独立性要求:什么叫”独立供应商”?

审批委员会非常关注供应商之间的关联性。所谓”独立”,必须同时满足:

典型违规场景:

建议企业在采购阶段即做”股权穿透核查”,必要时向供应商索取公司注册资料(Companies Registry 的周年申报书)作为佐证。


五、合理市价:报价过高或过低都会被质疑

TVP 审批并非以”最低价”为标准,而是看报价是否在合理市价区间。审批委员会通常会:

常见风险:

情况 风险后果
三家报价均显著高于市价 被要求提供成本明细或被削减资助额
单一报价远低于其他报价(”陪跑价”) 被怀疑存在利益输送
报价与服务范围不匹配 要求补充 SOW(服务范围说明书)

六、利益申报:与申请人的关系必须披露

如果供应商与申请企业存在以下任何关系,必须在申请表中如实披露,未披露者视为违规:

披露不代表一定会被拒绝,但刻意隐瞒者会被列入风险监控,后续资助申请将受影响。


七、报价单合规自检清单

提交申请前,建议按以下清单逐项核对:


八、提交后的常见补件问题

根据公开的审批反馈,企业在第一轮审批后最常被要求补充的报价相关问题包括:

  1. “请提供供应商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2. “报价单上的公司名称与印章不一致,请澄清”
  3. “请解释三家供应商报价差异较大的原因”
  4. “请补充供应商之间的独立性证明”
  5. “报价单已逾期,请重新索取并出具日期更新版本”

提前做好自检,可大幅缩短审批周期。


九、实务建议

  1. 尽早启动采购流程:不要等到申请截止前一周才询价,否则容易出现报价单逾期或被催赶出单的窘境。
  2. 优先选择有公开价目表的供应商:SaaS、ERP、CRM 等标准化服务的官方报价单最容易被审批认可。
  3. 保留询价记录:邮件、电话沟通记录建议保留 3 年,以备审计抽查。
  4. 避免亲属公司参标: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加注”与申请企业无关联关系声明”是加分项。
  5. 重大金额考虑分阶段申请:30 万以上的项目建议先做试点,再申请扩展,降低单笔合规风险。

结语

TVP 的合规要求细致且具有”一票否决”的力度——一张缺失印章的报价单,足以让整个项目搁置半年。企业应当把报价单准备视为申请的核心环节,而非行政末节。

具体资助额度、配对比例、合资格开支范围等政策细节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建议申请前先到创新科技署与生产力促进局官网查阅最新版《科技券计划申请指南》。

如需了解更多香港政府资助计划、签证、人才政策与创业实操信息,香港大全 持续更新内地人赴港的全方位指南,涵盖 BUD 专项基金、EMF 市場推广基金、ESG 资助等多项资助计划,以及高才通、专才、IANG 等人才通道的申请实务,欢迎查阅。

常见问答

科技券申请一定要提供报价单吗?可不可以只递交一份意向书或口头确认?

不可以。科技券申请要求申请人就采购项目向外部供应商进行书面询价,并以盖章报价单作为采购证据与评分依据。仅提交口头沟通记录、邮件意向书或未盖章的报价文件,均无法通过形式审查。

报价单上的金额有没有”上下限”?5 万元以下的项目是不是只递交一张就行?

是的。项目报价金额在港币 5 万元或以下,最少只需提交 1 份独立供应商报价单;港币 5 万至 30 万元之间须至少 2 份;港币 30 万至 60 万元之间须至少 3 份。每份报价单须列明总价,不得拆单规避门槛。

供应商可以用分公司、子公司或简称出具报价单吗?

可以由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出具,但报价单上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商业登记证完全一致,不可使用简称、别名或仅填写业务经理个人姓名。若使用分公司名义,建议同时附上与母公司的关系说明备查。

如果三家报价差异很大,会不会影响审批?

会。审批委员会通常会横向比对三家报价,若差异较大,可能被要求解释原因、补交成本明细或服务范围说明书,甚至被质疑存在”陪跑价”或利益输送。建议事前先做市价调研,避免报价严重偏离市场水平。

报价单出具日期有什么讲究?旧的报价单还能用吗?

每张报价单须为申请日前 12 个月内发出,过期者一律被视为无效,须重新索取并更新出具日期。建议企业在准备申请前 1–3 个月启动询价,既避免报价单过期,也有充足时间做股权穿透核查与独立性比对。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