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P科技券三份报价单合规要点
科技券(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 TVP)是香港生产力促进局(HKPC)代政府管理的资助计划,每家合资格企业最多可获 港币60万元 累计资助(以 4:1 配对原则,企业出资 1 元,政府资助 4 元)。截至 2026 年,计划已资助逾 1.8 万家企业进行数字化升级,覆盖 ERP、CRM、ERP、IoT、AI 等多种技术方案。
然而,审批退回率最高的环节不是技术方案本身,而是三份报价单的合规问题。本文聚焦 TVP 申请中最容易踩雷的”报价单”环节,逐条拆解官方要求与实操要点。
一、为什么必须是三份?
TVP 要求申请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必须就 每一个采购项目(例如一套 ERP 软件加 30 小时培训 = 一个项目)附上 至少三份 来自 不同 供应商的报价单。这是政府对资助计划的核心风控机制——防止企业与关系户串通报价、虚报金额。
关键点:
- “三份”是 最低门槛,不是上限
- 三份报价单须来自 三家相互独立 的供应商
- 每个采购项目(如软件、设备、顾问服务)单独 凑齐三份
- 多项目申请须分别准备,不得 跨项目凑数
二、报价单的形式合规清单
TVP 对报价单的形式有明确要求,缺一项都可能被视为”不合规格”。以下清单请逐项核对:
| 序号 | 必备元素 | 常见错误 |
|---|---|---|
| 1 | 供应商公司全称、地址、联络人、电话、邮箱 | 只写品牌名或网站名称 |
| 2 | 供应商的商业登记号码(BR No.) | 漏写或仅写”已注册” |
| 3 | 报价日期:须在申请前 3 个月内 | 使用 6 个月前的旧报价 |
| 4 | 报价单编号 | 无编号、纯口头报价截图 |
| 5 | 项目明细(与申请项目一一对应) | 描述含糊,仅写”IT 服务” |
| 6 | 单价、数量、总价 拆分清晰 | 只给打包价,无明细 |
| 7 | 货币单位(港元或其他须折算) | 美元报价未换算 |
| 8 | 报价有效期 | 未注明有效期 |
| 9 | 供应商签章或获授权人签名 | 纯邮件往来无署名 |
| 10 | 付款条款、交付时间 | 完全省略 |
官方原文(HKPC 申请指引):报价单须为 书面形式,具供应商抬头、地址、联络资料,并清楚列明报价项目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及报价有效期。以电邮、WhatsApp 等通讯形式发出的报价 不一定获接纳,建议附上正式信函或盖章版本。
三、独立性要求:三份报价必须”真独立”
这是企业最容易踩雷的点。“三家不同公司”不等于”三家相互独立”。
不被接纳的”伪独立”
- A 公司、B 公司都由甲先生持有(须检查商业登记最终实益拥有人)
- A 公司是 B 公司的子公司(集团内部关联)
- 三家公司共用同一地址、同一电话(地址一致会被系统标注为疑似关联)
- A 公司在社交媒体公开宣传”旗下品牌”包含 B、C(品牌矩阵关系)
- 两家公司由同一代理人提交报价(代理人身份重叠)
实务建议
提交前请做以下核验:
- 登录香港公司注册处 网上查册中心(ICRIS)查询每家供应商的董事及股东资料
- 比对三家公司的注册地址、电话、董事名单
- 若发现关联,主动更换供应商或提交说明函
HKPC 审核时若发现关联,会要求补交独立证明;若不能证明,三份报价将视为 一份,企业可能因报价不足被退回申请。
四、报价金额与中标原则
必须选择”最低价”中标吗?
不完全是。TVP 允许申请企业因合理理由(如功能更匹配、本地化服务、售后保障)选择非最低价供应商,但须提交 书面理由说明,并由 HKPC 审核接纳。
合理的非最低价理由示例:
- 报价最高者提供 完整本地化部署 + 一年免费维护,其他两家只卖许可证
- 报价最高者的系统已与申请企业的 ERP 对接,迁移成本更低
- 报价最高者为本地注册公司,可提供面对面培训与 7×24 支持
不合理的理由示例:
- “我认识这家公司”
- “这家公司是大品牌”
- 仅以”口碑好”为由,且无具体佐证
申请金额上限
TVP 单次申请的资助上限为 港币 30 万元(即项目总费用 75%),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五、报价单常见退回原因 Top 5
根据公开的审批意见与从业者经验整理(具体数字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日期过期:报价单出具日期距离申请日超过 3 个月
- 信息不全:缺商业登记号码、缺单价明细、缺供应商签章
- 关联嫌疑:三家公司共享地址、电话或董事
- 项目不对应:报价内容与申请项目描述不符(例如申请的是 ERP,报价却是”网页设计”)
- 形式不合规:纯电邮截图、口头沟通记录、PDF 截图模糊不可读
六、实操流程建议
Step 1:拟定项目需求书(明确功能、规格、交付物)
Step 2:向 ≥5 家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留出 3 家外的备选)
Step 3:要求供应商在 2 周内提交正式盖章报价单
Step 4:核验三份报价的独立性与形式合规
Step 5:选定中标供应商并准备书面理由(如非最低价)
Step 6:将报价单连同申请表一并上传 TVP 系统
时间提醒:报价单须在提交申请前 3 个月内出具,建议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最后 1 个月才发出询价,避免过期。
七、与”指定供应商”清单的关系
坊间常误传”TVP 有指定供应商名单”——这是误解。TVP 不存在政府指定的供应商名单,企业可自由选择任何合法注册的商业实体作为服务商。但请注意:
- 服务商须为 香港注册公司(BR 在香港登记)
- 个人服务商(如独立顾问)一般 不获接纳,除非以公司名义报价
- 申请企业自身、其关联公司 不得 作为服务商(自我交易被禁止)
八、提交后的变更处理
申请获批后若想更换供应商或修改项目内容,必须事先向 HKPC 提交 变更申请(Change Request),未获批准前不可擅自更换。若项目已开展才发现原供应商不合规,资助可能被追回。
写在最后
TVP 三份报价单看似繁琐,实则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契约。合规的报价单 = 形式完整 + 内容对应 + 独立真实。只要按本文清单逐项准备,并通过公司注册处查册核验独立性,绝大多数企业都能一次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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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为一般性资讯整理,TVP 的具体条款、资助额度、审批要求以香港生产力促进局(HKPC)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建议申请前咨询专业顾问或直接联系 HKPC 科技券计划办公室。
常见问答
内地企业能否作为 TVP 科技券的报价供应商?
不可以。文章明确指出,服务商须为在香港登记的商业实体,持有香港商业登记。个人服务商一般也不获接纳,除非以公司名义报价。换言之,TVP 的供应商必须是香港本地注册公司,内地公司无法直接提供合规报价单。
三份报价单是否一定要选最低价中标?
不一定。TVP 允许申请企业基于合理理由选择非最低价供应商,例如本地化部署更完整、与其他系统对接成本更低、售后服务更及时等,但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通过核验。常见的”我认识这家公司”“品牌大”等理由则不会被接纳。
报价单日期距离申请日有规定吗?
有。报价单的出具日期须在提交申请前 3 个月以内。文章将其列为高频退回原因之一,建议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最后一个月再发出询价邀请,避免因过期而被退回。
如何核验三份报价供应商是否真正独立?
可登录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查询每家供应商的董事及股东资料,比对三家公司的注册地址、电话及董事名单。文章列举的”伪独立”情形包括:同一实益拥有人持股、子公司关系、共用地址电话、同一代理人提交等,存在上述情况会被视为一份报价。
申请获批后能否更换供应商或调整项目内容?
不可以擅自动作。文章指出,获批后若要更换供应商或修改项目,须事先向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提交变更申请;未获批准前不可自行更换,否则已发放的资助可能被追回。具体审批要求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