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P 三家比价规则详解与豁免情形
科技券(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简称 TVP)是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代工业贸易署管理的资助计划,每家合资格企业最多可获 港币 60 万元 累计资助,项目最高资助比例为 75%。无论申请金额大小,TVP 都要求申请人在采购项目服务时取得 不少于三份独立供应商报价,并依「报价最低者」原则批出合约。
然而不少企业在实操中遇到难题:有些服务在市场上根本没有三家供应商、有些报价差异巨大难以比较、有些朋友公司给出的报价最便宜却因「非独立」被退回……本文从规则原文出发,把三家比价的硬性要求、可豁免情形与常见踩雷点一次说清。
所有具体金额、配额、文件要求均「以生产力局官网最新公布为准」,本文所述仅作流程性参考。
一、为什么 TVP 一定要三家比价?
TVP 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审核采购,避免受助企业与友好公司或关联公司私相授受,导致公帑流失。三份报价同时具有三重作用:
- 价格发现:让生产力局判断该项目在市场上的公允价格区间;
- 独立性核验:通过比较三家的公司背景、股东与董事,识别是否有关联交易;
- 择优依据:审批人员依「符合资格且报价最低者」建议批出合约。
因此,即使项目最终获批,若报价程序不符合要求,也会被生产力局在事后审计(Post-approval Audit)阶段要求退回资助款。
二、TVP 三家比价的硬性要求
1. 数量与时间点
- 申请人在提交 TVP 申请前,须 已取得不少于三份书面报价;
- 报价单须注明报价日期、有效期、服务范围、公司资料与盖章;
- 三份报价的价格落差 不能过大,否则生产力局会要求说明理由。
2. 「独立供应商」的判定标准
生产力局对「独立」有明确规定,违反任何一条即视为不合资格:
| 项目 | 合资格(Independent) | 不合资格(Not Independent) |
|---|---|---|
| 股东与董事 | 与申请企业无共同股东/董事 | 申请企业的股东、董事、配偶或直系亲属持有对方公司股份 |
| 业务地址 | 独立办公地址 | 与申请企业共用办公室、电话或电邮 |
| 成立时间 | 报价时已注册成立并有商业记录 | 临时新成立、专为该项目而设的「壳公司」 |
| 服务往绩 | 过去 12 个月与申请企业无交易 | 过去 12 个月已有 TVP 项目合作或商业往来 |
| 报价内容 | 同一范围、同等质量、同等条件 | 规格差异大、无法直接比较 |
实操提示:即便两家供应商名义上独立,若股东名单出现同一个身份证号或同一个商业登记证地址,生产力局都会视为关联。
3. 报价内容必须可比较
三份报价必须针对 同一项目范围、同一规格、同一交付周期。若 A 公司报价包含培训、B 公司不含、C 公司只报硬件,系统无法进行「最低价」筛选,项目容易被要求补件或直接拒绝。
4. 选择最低合规报价为中标方
原则上生产力局要求 批出标的对象为三家中报价最低的合资格供应商。若选择非最低价者,须提供充分书面理由(例如对方有独家专利、行业认证、客户口碑等客观优势),并经审批人员同意。
三、可申请豁免「三家比价」的情形
TVP 并非一成不变地要求三家报价,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申请人可主动申请豁免并提交相应证明:
1. 市场上供应商不足三家
某些高度专业的技术服务(如某些医疗器械系统、特定行业 ERP、区块链底层架构)在香港可能确实只有一到两家具备资质。申请人须提交:
- 公开市场调查报告或行业协会数据;
- 主动询价后收到的正式回覆(如其他公司直接表明「不提供该项服务」)。
2. 唯一供应商或专利授权
供应商持有 独家专利、版权或特许经营权,无法由其他公司替代。须提交:
- 专利证书、特许经营协议或独家代理函;
- 供应商书面声明其在该地区为唯一合法提供商。
3. 与现有系统兼容性的硬约束
例如企业已使用某品牌 ERP,新增模块必须由原供应商开发,否则数据无法对接。须提交:
- 现有系统合同;
- 原供应商出具的兼容性技术声明;
- 至少一家第三方 IT 公司书面回覆表示「无法做到同等兼容」。
4. 应急性、时效性需求
突发系统故障、安全漏洞修补等紧急项目,若走三家公司比价将造成业务损失。须提交:
- 事件时间线;
- 管理层批准应急采购的会议纪要。
5. 标准化小额采购
部分低金额、标准化产品(如 SaaS 订阅、公开市场标价软件),可凭公开价格表申请豁免,但仍须附上至少两份独立供应商的报价以作参考。
重要提醒:豁免不是自动生效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主动说明并附上证明文件,由生产力局逐案审批。未主动申请而被审核发现只有一两家报价,会被直接视为程序不符。
四、常见被拒原因与避坑清单
| 序号 | 踩雷点 | 后果 | 改善建议 |
|---|---|---|---|
| 1 | 三家报价内容范围不一 | 要求补件或拒批 | 统一规格后再发询价单 |
| 2 | 两家供应商共用地址或股东 | 视为非独立 | 重新寻找无关联供应商 |
| 3 | 选择非最低价但无书面理由 | 评分扣减甚至拒批 | 准备充分说明并取得审批同意 |
| 4 | 用朋友公司凑数 | 一旦被审计发现,须退回资助 | 严格按独立性标准筛选 |
| 5 | 报价单无盖章、无限期 | 文件无效 | 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盖印报价单 |
| 6 | 项目已开展后才补报价 | 违反采购程序 | 务必在签约前完成三家比价 |
五、TVP 申请前的标准动作清单
为了一次做齐材料,建议企业在正式启动 TVP 项目前完成以下步骤:
- 撰写详细 RFP(需求建议书):明确功能清单、交付物、时间表;
- 向至少三家独立供应商发出询价:保存邮件或书面记录;
- 回收报价后做比价表:记录公司名称、报价金额、规格差异、建议中标方;
- 如属豁免情形,准备证明文件:调查报告、专利证书、兼容性声明等;
- 再填写 TVP 申请表:在采购程序部分如实填写三家比价或豁免原因;
- 签约前再次核对:中标供应商必须与申请表格中填写的供应商一致。
六、与 TVP 比价相关的常见疑问
Q1:三家中最低报价金额超过项目预算上限怎么办? A:可考虑缩减项目范围或分阶段申请,也可以重新询价寻找更合适的供应商。
Q2:报价日期超过 6 个月还有效吗? A:原则上报价须为近期有效,建议在提交申请前 3 个月内取得。若价格波动大,可要求供应商更新报价。
Q3:申请成功后可以换供应商吗? A:原则上不行。如需更换,须事先书面通知生产力局并取得同意,否则会影响审计结果。
Q4: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报价算独立吗? A:若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生产力局通常不视为独立。建议选择完全无股权关系的市场第三方。
结语
三家比价是 TVP 申请中最容易被低估、却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一份合格的比价记录,不仅是获批的入场券,更是企业日后通过生产力局审计、保护资助款不被追回的护身符。建议企业在启动项目前,先把比价程序做扎实,再进入采购与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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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TVP 申请是不是项目金额再小也要做三家比价?
是的。无论申请资助金额大小,TVP 都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取得不少于三份独立供应商的书面报价,并按「报价最低者」原则批出合约。即使项目最终获批,若报价程序不符合要求,仍可能在事后审计阶段被要求退回资助款。
怎样才算「独立供应商」?朋友开公司帮忙报价可以吗?
生产力局对独立性有明确标准:供应商的股东、董事不得与申请企业重叠,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邮须独立,临时新成立的公司或过去 12 个月内已有合作往来的,通常也不被认可。即便两家供应商名义上独立,只要股东名单出现同一个身份证号或共用商业登记地址,就会被视为关联。用朋友公司凑数,一旦在审计中被发现,须退回已发放的资助。
市场上确实找不到三家供应商,该怎么办?
TVP 允许申请人在特定情形下主动申请豁免三家比价,例如市场上供应商不足三家、唯一专利授权、与现有系统兼容性硬约束、应急性时效性需求,以及标准化小额采购等。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主动说明,并附上市场调查报告、专利证书、兼容性技术声明等证明文件,由生产力局逐案审批。未主动申请而仅有不足三家报价,会被直接视为程序不符。
选择报价最贵的那家可以吗?有什么条件?
原则上生产力局要求批出标的对象为三家中报价最低的合资格供应商。若因独家专利、行业认证、客户口碑等客观优势而需选择非最低价者,须提供充分书面理由,并取得审批人员同意,否则可能被评分扣减甚至拒批。
报价单过期了还能用吗?申请获批后还能换供应商吗?
原则上报价须为近期有效,建议在提交申请前 3 个月内取得;若价格波动较大,可要求供应商更新报价并加盖印章。至于更换供应商,原则上申请获批后不得自行更换,如确有需要须事先书面通知生产力局并取得同意,否则会影响审计结果。具体金额、配额与文件要求,均以生产力局官网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