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在港可申请的税务扣除项目汇总
拿到第一份香港薪俸税(Salaries Tax)报税表(BIR60)时,很多内地来港工作的人士都会盯着”扣除”一栏发愣:哪些项目可以扣?哪些需要凭单据?哪些即使在港时间未满一个完整课税年度也能按比例享受?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收入才需要缴纳薪俸税;而扣除则是用来减轻税负的关键工具。下面按类别系统梳理内地人在港工作时常涉及的扣除项目,并以表格形式直观对比。
本文涉及的具体金额与门槛均以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每年财政预算案后可能调整。
一、 个人免税额(Personal Allowance)
免税额是直接从应课税入息中扣减的”起跑线额度”,无需任何支出凭证,只要符合资格即可获全额或按在港日数比例享有的减免。
| 免税额类别 | 适用对象 | 关键说明 |
|---|---|---|
| 基本免税额 | 所有纳税人 | 单身的标准免税额(具体金额以官方为准)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已婚且配偶无收入或收入不超额度 | 较基本免税额更高 |
| 子女免税额 | 每名子女 | 第 1–9 名子女逐年增加,第 10 名起定额 |
|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 | 兄弟姐妹 | 须符合年龄、居住、供养等条件 |
|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 | 60 岁以上或 55–59 岁合资格长者 | 可分”基本”与”额外”,视乎是否同住 |
|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 | 直系亲属为伤残人士 | 可与子女/父母免税额同时享用 |
| 单亲免税额 | 单身、离婚、丧偶且独力抚养子女 | 在子女免税额基础上再加 |
内地人特别提示:
- 抵港未满整个课税年度者,免税额按在港日数比例计算;
- 父母/祖父母若长期居于内地,仍可申领,但须满足”全年连续与你同住且无独立生活能力”或”你或配偶每年给付加津不少于一定金额”等条件(具体以税务局规定为准);
- 已婚人士免税额需配偶合并签署报税表,或配偶收入低于免税额。
二、 居所相关扣除(Residence-related Deductions)
这是金额通常较大的两类扣除,也是内地来港人士最关心的部分。
1.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Home Loan Interest)
适用情形:你在港自住物业,且该物业为按揭购买;贷款机构为认可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
关键要点:
- 可扣除额度为该课税年度实际已支付的按揭利息(设有上限,以官方为准);
- 须为本港物业,内地按揭不能扣除;
- 同一物业只可由一名纳税人申报;
- 可选择连续 20 个课税年度内享用,不必为连续。
2. 住宅租金扣除(Rent Deduction)
适用情形:纳税人租住本港住宅作为主要居所,且非享有宿舍的雇主/雇员、酒店房间、宿舍。
关键要点:
- 须为住宅用途租赁(Landlord 须有印花税证明);
- 上限与合资格年期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适用课税年度由 2022/23 起新增,已涵盖多年;
- 内地人在港租房、合租均适用,但合租需每人按比例分摊申报。
居所 vs 租金不可同享:同一课税年度,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申请两项。
三、 强积金(MPF)相关扣除
1. 强制性供款
雇主与雇员各自按 5% 供款(受薪金上下限约束)。雇员那部分强制性供款可作为扣除项,直接从应课税入息中扣减,无需额外操作——雇主在 PA 表上已为你处理。
2. 强制性供款以外的”额外供款”
部分纳税人会自愿供款(VCAT 可以缴税以提升退休保障)。需要留意:
- 强制性供款 + 自愿性供款合计享有的扣除额设有上限(以官方为准);
- TVC(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自 2019/20 课税年度起,合资格供款可申请税项扣除,年内上限为 6 万港元,需填报报税表相关栏位;
- 内地来港人士需注意,若你在内地已参加社保/公积金,同一笔收入不可双重扣除。
四、 慈善捐款(Charitable Donations)
捐赠给认可属政府捐赠性质的机构(如 tax return / 慈善机构、政府「认可慈善捐款」名单内机构),可申请扣除:
- 扣除额为捐款总额的 100% 或应评税入息的 35%,以较低者为准(具体比例以最新法例为准);
- 须取得受赠机构的正式收据,并妥善保留;
- 捐赠土地、建筑物、文物等也可扣除,但程序更复杂。
五、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Elderly Residential Care Expenses)
纳税人或同住配偶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支付长者院舍、护理安老院住宿开支,且受养人年龄符合规定,可申请扣除。
要点:
- 须为香港境内持牌院舍;
- 须保留正式收据,并能证明受养人符合年龄与供养条件;
- 设有每年上限,以官方为准;
- 已享用”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者仍可叠加申请此扣除。
六、 其他可申请扣除的项目
| 扣除项目 | 适用条件 | 关键提示 |
|---|---|---|
| 个人进修开支 | 修读与现职/将来相关职能相关的持续教育、专业培训、认可课程 | 上限、范围以官方为准 |
| 认可职业退休计划供款 | 受雇于认可职业退休计划(ORSO Scheme) | 与强积金强制供款合并计算扣除上限 |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见上节) | 父母/祖父母院舍开支 | 须香港持牌院舍 |
| 自愿医保计划保费 | 为自己或受养人投保符合要求的自愿医保计划 | 设有每年上限 |
| 合资格年金保费 | 缴付符合要求的延期年金(QDAP) | 与 TVC 共享扣除上限 |
七、 内地人实操清单
- 保留所有单据:租约、租单、利息单、MPF 供款摘要、捐款收据、保险保费收据等,税务局抽查期通常为 6 年。
- 分清居住身份:在港工作日数影响”是否须课税”与”免税额比例”,建议自行建立每年在港日期记录。
- 留意 PA 表 vs BIR60:
- PA 表由雇主填报,载有你的薪酬与 MPF 资料;
- BIR60 由你本人填报,载有各项扣除与免税额。
- 不要漏报也不多报:漏报可能导致罚款与补税;多报扣除若被税务局质疑,则需补缴税款并可能产生附加费。
- 首次报税者:在港工作满一个完整课税年度或预计年收入超过免税额时,会收到税务局寄出的报税表;如未收到可主动登录税务易(eTax)补办。
- 如有疑问:可使用税务局网页的”税务计算器”预试税额,或预约”税务大使”服务(Tax Ambassador)免费协助填写。
八、 常见误区
- “公司在内地发薪就不用报”:判定课税的是”于香港产生的工作”,而非”哪里发薪”。受雇在港工作,即使部分薪金在内地发放,仍需申报。
- “租约登记了印花税就一定能扣”:租金扣除还须满足主要居所、非雇主宿舍等条件。
- “强积金供款即可全额扣除”:仅雇员部分可扣除,且与自愿性供款共享上限。
- “父母在内地就一定不能扣”:供养父母免税额与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均可能适用,关键看是否符合连续同住或供养金额要求。
结语
税务扣除并非”省税神器”,但用得其所,可以显著降低应缴税款。从最基本的个人免税额,到强积金自愿性供款、住宅租金、进修开支、合资格年金与自愿医保保费,每一项扣除背后都对应着不同的政策目标。内地来港人士只要按本文清单逐项核对、备齐单据,并在每年报税期内完成申报,便能将合法扣除全部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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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内地人在港工作未满一个完整课税年度,可以申请免税额吗?
可以,但免税额会按在港日数比例计算,并非享受全年额度。例如基本免税额、已婚人士免税额、子女免税额等均按抵港起计的实际日数折算,具体折算金额以税务局当年公布的公式为准。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和住宅租金扣除能同时申请吗?
不可以。香港薪俸税规定,同一课税年度只能在居所贷款利息与住宅租金之间二选一。两项均针对本港物业,且居所贷款利息须为自住物业的按揭利息,租金扣除则须为租住的本港住宅主要居所。建议根据贷款利息与租金实际金额比较后再做选择。
强积金强制性供款和自愿性供款,哪个可以税前扣除?
只有雇员部分的强制性供款可作为扣除项,且由雇主在 PA 表中处理,无需自行申报。自愿性供款中,合资格的 TVC(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可申请扣除,年度上限为 6 万港元(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须在 BIR60 报税表内填报。强制性供款与 TVC 共享扣除上限,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父母长期居于内地,还能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或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吗?
视情况而定。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要求受养人全年连续与你同住且无独立生活能力,或你/配偶每年给付加津不少于规定金额;如父母长期在内地居住,通常较难满足”连续同住”条件,但若能证明达到供养金额门槛,仍可申请。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则须为香港境内持牌院舍的住宿开支,并以正式收据为准。
内地物业的按揭利息或社保供款能在香港薪俸税下扣除吗?
不能。文章明确指出,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须为本港自住物业,内地按揭利息不在扣除范围内。同样,若你在内地已参加社保或公积金,相关供款也不可在香港薪俸税下重复扣除,同一笔收入不可双重扣除。此外,保险公司住院保费、捐款、个人进修开支等扣除亦各有范围与上限,建议按年度备齐单据并以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