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科技券项目预算编制规则与红线

科技券(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简称 TVP)是创新科技署针对本地中小企及非营利组织推出的资助计划。每家合资格企业累计最多可获 港币 60 万元 资助,资金以 3(政府):7(企业) 的对等配比方式发放,即政府最多承担项目总开支的 75%,企业须自付不少于 25%。项目须在 12 个月内 完成,最终须提交审计报告。

资金到位的前提是预算编制合规。不少内地企业主在港落地后首次申请 TVP,往往因为预算项设置不规范,被秘书处要求补件甚至直接退单。本文以创新科技署公布的《科技券计划申请指南》为依据,逐项拆解预算编制的硬规则与隐藏红线。


一、四大资助范畴:钱能花在哪儿

TVP 资金只能用于提升企业生产力的科技方案,相关开支必须落入以下四个范畴之一:

  1. 科技顾问服务:由本地科研机构或具备相关资质的顾问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
  2. 定制化系统:专为业务流程开发或优化的软件、硬件、平台
  3. 现成系统(套装软件):可直接采购并经配置后投入使用的现成方案
  4. 项目审计:项目完成后由独立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属必选项

注意第一项与后三项的逻辑区别:顾问费是外购服务费,后三项是技术解决方案本身的成本。预算表须按此四大范畴分别列项,混合报价会增加核单难度。


二、预算金额与配比硬规则

维度 规则要点
单次申请上限 项目总开支 不超过 港币 60 万元
政府资助比例 最多 75%(即政府最多出资 45 万,企业自付至少 15 万)
累计资助上限 每家企业累计获批总额 不超过 港币 60 万元
项目周期 自合约签订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审计费用上限 按政府规定比例计算,通常有上限限制
启动条件 项目不得在批准前已经开始,也不得与已获批项目重复资助

关键概念:TVP 资助的是”项目”,不是”采购”——也就是说,预算必须围绕一个有明确起止日期、可交付成果的方案展开,而不是一次性的设备或软件采购。


三、预算编制格式范例

秘书处提供标准化的《预算表》模板,企业须按以下结构填列(金额单位:港元):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政府承担(75%) 企业自付(25%)
1 CRM 系统定制开发 1 套 200,000 200,000 150,000 50,000
2 项目审计 1 项 8,000 8,000 6,000 2,000
合计         208,000 156,000 52,000

每项单价与总价须合理、可查、有书面报价佐证。秘书处会抽查市场行情,价格异常偏高或偏低都可能触发问询。


四、开支红线:哪些钱绝对不能列入

这部分是内地企业主最容易踩坑的地方。下列开支即使与项目相关,也不属于 TVP 资助范围:

  1. 员工薪金与任何形式的薪酬支出:包括项目经理、内部 IT 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津贴
  2. 日常运营开支:办公室租金、水电、网费、办公耗材
  3. 现有设备的维修或保养费:不属于新增科技方案
  4. 现有员工的内部培训费:仅当培训对象是项目所需新增技术人员且为外部培训时才可能纳入
  5. 一般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常规笔记本电脑
  6. 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通讯费、差旅费、招待费
  7. 土地与楼宇的购置、租赁、装修
  8. 车辆购置与运营维护
  9. 折现、利息、罚金
  10. 并非直接由核准承办商/顾问产生的支出

特别提醒:在港内地企业主常把”差旅+会议”作为项目成本一并列入,这在 TVP 框架下基本会被剔除。秘书处偏好”直接、技术、必要”三项原则。


五、承包商与顾问的资质红线

TVP 对供应商有明确准入门槛,不是随便找一家科技公司就能合作:

主体类型 要求
本地大学 / 科研机构 必须 在香港注册或设立,并具备项目相关科研能力
本地科技公司 必须 在港注册成立的法人,且主营业务须涵盖项目所涉科技范畴
内地母公司或关联公司 原则上不接受 作为主承包商,除非有合理商业理由并获得秘书处批准

合作合同须明确列出服务范围、交付物、付款节点、知识产权归属。常见退单原因之一是”合同条款过于笼统,无法判断资金实际用途”。


六、申请前、申请中、获批后的红线对照

阶段 红线
申请前 项目不得已经开展;不得与既有资助项目重叠;累计资助须留足余额
申请中 报价单、合同、方案说明三者口径必须一致;价格偏离市场行情会被要求解释
获批后 项目12 个月内 必须完成;任何重大变更须事先获得批准;最末一笔拨款须等审计报告通过
结项时 审计报告由秘书处认可的独立审计师出具,所有开支须有发票、银行流水支撑

特别注意:擅自更改项目内容、未批先做、合并付款、供应商临时替换——这四种行为一旦在抽查中被发现,企业可能被列入违规名单,影响后续申请资格。具体处罚细则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七、实操建议:内地企业主的三个关键动作

  1. 预算先拆,后找供应商:先按四大范畴和 3:7 配比测算自有资金能力,再反向锁定供应商报价范围,避免签完合同发现配比不够。

  2. 所有数字留痕:每一笔预算都应附至少一份书面报价。同一项目至少索取三家供应商报价,用于评估价格合理性。

  3. 合同条款逐字审:付款节点与项目里程碑必须挂钩,知识产权归属与成果交付方式写清——这两项是秘书处重点抽查内容。

数额与比例每年可能更新,以上述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八、常见误解澄清


科技券预算编制看似简单,实则是 TVP 申请环节中合规风险最集中的一环。内地企业主在港运营时,建议把预算工作前置——先确认资助范畴、再谈供应商、最后签合同——按这个顺序推进,可以显著降低退单与补件的概率。更多关于香港公司运营、科技资助与税务规划的实务指南,可在 香港大全 继续查阅。

常见问答

科技券资助金额上限是多少?企业要自付多少?

根据创新科技署公布的规则,每家合资格企业累计最多可获港币 60 万元资助,政府与企业按 3:7 配比出资,即政府最多承担项目总开支的 75%,企业须自付不少于 25%。例如项目总开支 60 万元,政府最多出资 45 万元,企业自付至少 15 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数额与比例每年可能更新,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员工工资和办公室租金能列入科技券预算吗?

不能。文章明确列出了多条开支红线,其中包括员工薪金及任何形式的薪酬支出,以及办公室租金、水电、网费、办公耗材等日常运营开支。这些开支即使与项目相关,也不属于 TVP 资助范围,列入预算后大概率会被秘书处剔除,影响审核进度。

内地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可以作为 TVP 项目的主承包商吗?

原则上不接受。文章指出,TVP 要求主承包商须为在香港注册或设立的本地大学、科研机构,或在港注册成立且主营业务涵盖项目所涉科技范畴的本地科技公司。内地母公司或关联公司若要参与,通常需通过本地承办商以分包形式参与,主合同仍须与本地承办商签订。如确有特殊商业理由,须事先获得秘书处批准。

TVP 项目可以延期吗?超过 12 个月的开支还能报吗?

原则上不行。文章明确项目自合约签订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必须完成,确需延期须在期内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超出日期的开支不予资助。此外,项目不得在批准前已经开展,也不得与既有资助项目重叠,获批后任何重大变更也须事先获得批准。

科技券预算报价有什么要求?需要找几家供应商比价?

文章建议每个预算项至少索取一份书面报价佐证,同一项目至少向三家供应商索取报价,用于评估价格的合理性。秘书处会抽查市场行情,报价单、合同、方案说明三者口径必须一致,价格偏离市场行情可能被要求解释。此外,每项单价与总价须合理、可查,避免因价格异常触发问询或被退单。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