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薪强积金扣缴与报税实务
香港的薪酬制度有两道绕不开的”自动闸门”:一道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Cap. 485,简称 MPF)下的强制供款,雇主与雇员每月各自按工资一定比例扣缴;另一道是《税务条例》(Cap. 112)下的薪俸税,按课税年度以”评税基期”累计全球来源收入,经免税额与扣除后适用两级标准税率或累进税率,以税款较高者为准。两道闸门各自独立核算,但扣缴顺序、计算口径、上限标准经常被混为一谈。本文以 2026 年 9 月现行制度为准,梳理发薪端与报税端的核心规则。
文中所列百分比、税率及年度上限,以税务局、入境处及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本文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持牌专业人士。
一、薪俸税的两层计算逻辑
香港薪俸税采用”两税并行、按高征收“机制,即同一笔收入同时按两种方法计算税款,纳税人按税款较高者缴税:
- 累进税率:应课税入息按下列累进税率计算
- 首 50,000 港元:2%
- 其后 50,000 港元:6%
- 其后 50,000 港元:10%
- 其后 50,000 港元:14%
- 余额:17%
- 标准税率:净入息(扣除前)按 15% 统一计算(自 2008/09 课税年度起为单一档)
实际操作上,高收入者多落在标准税率端,而中等收入者则常因免税额与累进级距而受益。计算前需先扣减”个人免税额“(基本免税额 132,000 港元、已婚人士免税额 264,000 港元、供养子女免税额等,均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认可慈善捐款上限 35%,以及居所贷款利息、MPF 自愿性供款、年金保费、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等”扣除”项目。
1.1 评税基期与时间错位
香港的薪俸税按课税年度征收,每年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为一整个课税年度。但”评税基期”是上一年度的 4 月 1 日至当年 3 月 31 日,即税款总是滞后约一年:
| 课税年度 | 评税基期 | 报税时间 | 缴税时间 |
|---|---|---|---|
| 2025/26 | 2024 年 4 月 1 日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2025 年 5–6 月寄发报税表 | 2026 年 1–4 月缴税 |
这种”评税基期滞后”是港式税务一大特征,新人到港首年往往没有”评税基期”内地收入,需自行向税务局申报”部分年度评税”。
1.2 「按月预缴、年度结算」流程
税务局同时设有”暂缴薪俸税“机制:在 2025/26 课税年度,税务局会基于上年度评税结果预估本年度税款,要求纳税人分两期(通常 1 月与 4 月)预先缴付,年度结算后多退少补。雇主在 PAYE(薪俸税自动计算)机制下,可在每月发薪时直接代扣暂缴税款,减少员工年终一次性大额支出。
2026 年 9 月起,香港暂未全面强制 PAYE,但鼓励雇主自愿采用,以减轻员工现金流压力。
二、强积金强制性供款:发薪时的扣减规则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自 2000 年 12 月实施,覆盖全港所有 18–64 岁 的全职及兼职雇员(获豁免者除外,如家庭佣工、自雇人士可选择自愿参加)。雇主有法律责任在每次发薪时为雇员扣缴,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连同雇主部分一并缴付至受托人。
2.1 强制性供款的「5% 双向」结构
| 主体 | 供款比例 | 计算基数 |
|---|---|---|
| 雇员 | 入息的 5% | 有关入息(下限 7,100,上限 30,000) |
| 雇主 | 入息的 5% | 有关入息(下限 7,100,上限 30,000) |
所谓「有关入息」(Relevant Income)指雇员的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赏金或其他报酬,不包括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及雇主自愿缴付的公积金部分。
2.2 「最低及最高相关入息水平」
MPF 供款设有上下限,少于下限不扣,多於上限按上限计算:
| 项目 | 金额(以最新公布为准) | 意义 |
|---|---|---|
| 最低有关入息水平(MRIE) | 7,100 港元/月 | 月薪低于此,不需扣缴雇员部分,雇主仍须供 5% |
| 最高有关入息水平(MRIE) | 30,000 港元/月 | 双方每月供款均封顶于 1,500 港元 |
以月薪 30,000 港元为例,雇员每月扣 1,500 港元、雇主另付 1,500 港元,合计 3,000 港元;若月薪 50,000 港元,供款仍以 30,000 为上限。
2.3 供款时点与追溯
雇主须于支薪日后的首个发薪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款;积金局强烈建议雇主使用电子转账或直接付款,并于雇员入职后 60 日内 安排参加强积金计划。新入职工龄满 18 岁但未参加计划,雇主须主动代为登记。
三、MPF 与薪俸税的「双重扣减」关系
强积金强制性供款在薪俸税上有两个层次的减免待遇:
3.1 计算”应课税入息”时扣除
雇员在薪俸税报税表上,可申报其本人强制性供款作为”扣除”项目,直接减少应课税入息(每年上限为 18,000 港元,即 1,500 × 12)。但雇主部分的 5%不可在雇员报税表中重复扣除。
3.2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独立计算
除强制性供款外,雇员可在强积金计划内额外作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ax 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简称 TVC),每年上限 60,000 港元(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与强制性供款的 18,000 港元扣除分开计算、累加享受。
| 扣除项目 | 上限(年度) | 性质 |
|---|---|---|
| 雇员 MPF 强制性供款 | 18,000 港元 | 自动按月扣缴,可申报扣除 |
| TVC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 60,000 港元 | 自行向受托人缴交,可申报扣除 |
雇员自 2019/20 课税年度起,可以选择将 TVC 拨入「TVC 账户」独立管理,无需透过雇主安排;取回条件较其他自愿性供款宽松。
四、雇主合规要点清单
发薪端要避免被积金局或劳工处检控,雇主须建立以下内部机制:
- 首次发薪前完成强积金登记,并选定受托人(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机构);
- 每次发薪自动计算 5% 双向供款,并保留工资单据至少 7 年;
- 每月供款于 10 个工作日内缴至受托人;
- 雇员变更:离职须于 30 日内通知受托人,转移累算权益;
- 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对冲:自《2022 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生效后,雇主不可再用雇主 MPF 供款部分对冲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但雇员本人累算权益仍可用于对冲;
- 年度 IR56 系列表格:向税务局申报雇员入息及离职资料;
- IR56B:年度薪酬申报;
- IR56E:新入职;
- IR56F:离职;
- IR56G:海外雇员离港;
- PAYE 暂缴税扣减:若参与 PAYE,须按税务局指示每月从薪酬中扣除暂缴税。
五、受雇者自检清单
员工端每年应做一次「MPF + 薪俸税」体检:
- ✅ 确认雇主每月代扣的 5% 供款金额正确(可用积金局「我的强积金计划」电子平台核对);
- ✅ 留意每年 5–6 月报税表是否如期收到;若有漏报,可填具报税表以防被评税;
- ✅ 主动申报 TVC、慈善捐款、居所贷款利息等扣除项目;
- ✅ 在「部分年度评税」情况下(如年中到港),主动通知税务局以调整评税基期;
- ✅ 离职后切勿将 MPF 资金直接提走,除非符合「强制性提取条件」(年满 65 岁、永久离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等);一般情况转移至个人账户更划算。
六、常见误区与提醒
| 误区 | 实际规则 |
|---|---|
| 「月薪 100,000 港元,MPF 月供 5,000」 | 雇员部分封顶 1,500,雇主部分封顶 1,500,合计 3,000 |
| 「薪俸税只看香港来源收入」 | 涵盖所有来源于香港受雇工作产生的入息;海外来源收入如与香港职务相关亦可能须课税 |
| 「离职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 MPF」 | 一般只能转移;提取须符合强制条件,否则视作「永久离开香港」的反向滥用有被调查风险 |
| 「雇主自愿加码的 5% 也可以抵税」 | 仅雇员本人的强制性供款与 TVC 可在薪俸税扣减,雇主额外自愿供款不能由雇员申报 |
| 「MPF 与薪俸税的 18,000 港元上限冲突」 | 实际是分离计算:MPF 扣减 18,000 + TVC 扣减 60,000,合计最高 78,000 港元薪俸税扣除 |
七、年度合规时间表(雇主与员工通用)
| 时间 | 事项 |
|---|---|
| 4 月 1 日 | 新课税年度开始 |
| 5–6 月 | 税务局寄发报税表 |
| 7 月起 | 自雇者、专业人士开始电子报税 |
| 每月发薪后 10 个工作日内 | MPF 强制供款缴付 |
| 1 月 | 暂缴薪俸税首期(如有) |
| 3–4 月 | 暂缴薪俸税二期、上一课税年度评税缴税 |
发薪端的合规看似琐碎,但 MPF 与薪俸税在香港是两条平行的强制轨道,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引发补缴、罚款甚至检控。雇主应建立清晰的 payroll 合规流程,受雇者则应每年在「报税 + MPF 体检」上花 1–2 小时,确认数字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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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内地的工资收入需要在香港交薪俸税吗?
如果内地来源的薪酬属于「在香港受雇工作所产生」的入息,通常须并入香港薪俸税一并申报;纯粹由内地公司支付、且职务履行地不在香港的收入,是否须课税需按税务居民身份与个案情况判断,以税务局认定为准。
月薪低于 7,100 港元还要扣强积金吗?
雇员本人月薪低于 7,100 港元时,雇员部分不需扣缴,但雇主仍须按 5% 供款;若月薪高于 30,000 港元,雇员与雇主供款均以 1,500 港元封顶,有关入息上下限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薪俸税的 18,000 港元扣除和 TVC 的 60,000 港元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可以。雇员强制性 MPF 供款的 18,000 港元年度扣除与 TVC 的 60,000 港元扣除分开计算、累加享受,合计最高可在薪俸税中扣减 78,000 港元,具体年度上限以官方公布为准。
离职时可以把强积金全部提走吗?
一般情况下,离职只可转移累算权益至个人账户或新雇主的计划;只有符合强制性提取条件(年满 65 岁、永久离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等)才可提款,否则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由提取存在被调查风险。
香港薪俸税的报税和缴税为什么会晚一年?
香港薪俸税按课税年度征收,但评税基期是上一年的 4 月 1 日至当年 3 月 31 日,税款因而滞后约一年;税务局再依此预估本年度税款,要求纳税人分两期(通常 1 月与 4 月)暂缴,年度结算后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