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扣分制内容与租约终止情形
香港公屋(公共租赁住房)是约三分之一的香港市民的居所,看似门槛低、租金廉,但并不意味着「住进去就无后顾之忧」。房委会透过 公屋扣分制 与 租约终止条款 两套机制,对住户行为进行约束——扣分达到上限就迁出,触发特定情形则直接被收回单位。本文逐一拆解,帮助关注香港房屋政策的读者看清这层「隐形规则」。
本文涉及的行为与分数扣减以房委会《公屋住户手册》及《屋邨管理扣分制》最新公布版本为准;具体细则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一、扣分制是什么?
扣分制(Estate Management Scoring System)由房委会于2003年推出,并于2006年起扩展适用至所有出租屋邨。它针对住户的 不当行为 累计分数,当一名户主或单位内成员在 两年期内累计扣分达16分,房委会即可发出迁出通知,单位交还房委会。
扣分对象:
- 户主(Named Tenant)
- 户主配偶
- 同住家庭成员
- 单位内的认可住客(Authorized Occupants)
单位一旦被收回,整个家庭须一并迁出,无单人或部分成员可单独留下的机制。
二、扣分项目与分数:28 项「红线」
扣分制共设 28 项 违规行为,按严重程度分为 3 分、5 分、7 分及 9 分 四档。分数越高代表行为越严重。下文分类整理常见项:
高分项(7-9 分):直接影响居住安全与公共秩序
| 扣分 | 行为类别 | 具体举例 |
|---|---|---|
| 9 分 | 藏有危险药物、武器 | 单位内存放毒品(吸食或贩运)、枪械、攻击性武器 |
| 9 分 | 暴力或刑事行为 | 在屋邨范围内打架、伤人、纵火、刑事毁坏 |
| 7 分 | 吸毒相关 | 在屋邨内藏有吸毒器具、吸食危险药物 |
| 7 分 | 赌博相关 | 单位内经营或容许非法赌博活动 |
| 7 分 | 拒不开门让屋邨职员执行职务 | 当房署人员按法定程序入屋检查时拒不开门 |
中分项(5 分):扰乱公共环境
| 扣分 | 行为类别 |
|---|---|
| 5 分 | 高空掷物 |
| 5 分 | 在公用地方吐痰或便溺 |
| 5 分 | 在公用地方乱抛垃圾、弃置杂物 |
| 5 分 | 把单位用作仓库或存放大量货物,影响屋邨卫生或安全 |
| 5 分 | 在公用地方留下垃圾或物品 |
中分项(5 分):影响居住功能
| 扣分 | 行为类别 |
|---|---|
| 5 分 | 未经批准改建、间隔、加建或拆除原有装置 |
| 5 分 | 非法占用邻居车位、储物间或公共空间 |
| 5 分 | 饲养被禁止的宠物(按房署指定名单) |
| 5 分 | 把单位转租、整间或部分出租予他人 |
| 5 分 | 让非认可住客迁入或长期居住 |
| 5 分 | 长期欠租或多次迟交租金(须按正式催缴程序) |
低分项(3 分):日常管理类
| 扣分 | 行为类别 |
|---|---|
| 3 分 | 在单位内堆积垃圾或杂物引致卫生问题 |
| 3 分 | 在公用地方晾晒衣物阻碍通道或观瞻 |
| 3 分 | 随意摆放鞋架、脚踏车、地垫等私人物品于走廊 |
| 3 分 | 噪音投诉成立后未改善(麻将、乐器、电视声浪) |
| 3 分 | 窗户冷气机滴水未处理 |
| 3 分 | 违规在公用地方张贴或悬挂物品 |
| 3 分 | 欠缴管理费(如适用屋邨) |
| 3 分 | 未经准许在屋邨范围内售卖商品或兜售服务 |
| 3 分 | 其他违反屋邨管理规例的小事项 |
关键细节:扣分按 行为次数 计算,同一行为多次违规则多次扣分。例如连续高空掷物三次,可能累计扣 15 分,再犯一次即触发红线。
三、累计16分:迁出如何触发?
扣分累计周期
- 计分周期为 24 个月(两年)。
- 在 24 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 16 分,房委会会发出 迁出通知书。
- 通知书发出后,住户有 14 天 提出书面申述,可在期限内向房委会申覆委员会陈述理由。
- 若申述被驳回,屋邨办事处会发出最终通知,要求在 通常为 30 天至 90 天 内迁出(具体期限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次扣满16分的情形
由于 9 分项目属刑事级别,单次行为已接近红线;若同一单位曾有扣分纪录,再发生 9 分行为即可能一次过 16 分门槛。常见场景:
- 单位内藏毒(9 分)+ 之前 7 分欠租未补(5 分)= 14 分,再有 3 分噪音投诉 = 17 分
- 打架伤人(9 分)+ 高空掷物(5 分)= 14 分,再乱抛垃圾(3 分)= 17 分
重要提醒:扣分记录与申请其他资助房屋无关,但若公屋户被终止租约,再次申请公屋或绿表/白表居屋将面对严格审查。
四、租约终止情形:除扣分外的「直接收回」红线
扣分制属「渐进式处分」。但房委会条例另有 租约终止条款,一旦触及即无需经过两年累计,房屋署可 立即发出迁出通知:
1. 严重刑事罪行
- 单位内或屋邨范围内发生严重刑事案件(谋杀、严重伤人、贩毒、纵火等),涉案住户会被即时终止租约。
2. 滥用公屋资源
- 虚报资料:申请或续租时虚报入息、资产、家庭成员状况,被揭发即终止租约,并须 退还多房获租金,更可被检控。
- 丢空单位:连续一段时间(房署会查证水电使用状况)无人居住,单位被视为丢空,房委会可终止租约。
- 非法占用:未住满申请人数下限、长期不回家、未依约居住。
3. 租金与管理费长期拖欠
- 累计欠租达到 两个月或以上租金,且在催缴后宽限期届满仍不缴交。
- 欠缴后被扣分,但仍欠款不补,房委会可启动收回程序。
4. 改建、加建、违规装修
- 未经房屋署书面批准,擅自改建单位结构、拆除主力墙、加装铁闸、改装厕所或厨房。
- 单位被改作商业用途、货仓、工厂。
5. 转租、分租
- 把公屋单位部分或整间转租他人(俗称「劏房」或「二房东」)。
- 让未获批准的租客迁入。
6. 改动物业用途与滋扰
- 单位被用作非法用途(卖淫、赌博、藏毒、制假)。
- 对邻居造成严重滋扰(持续噪音、长期卫生问题),经劝喻不改善,可能依滋扰条款处理。
7. 暴力与恐吓
- 对房屋署职员、保安员、邻居、屋邨管理人员施袭、恐吓或威胁。
- 行为严重者即时终止租约。
8. 住户破产与特殊情形
- 户主破产,在某些情况下可被检视是否仍符合资格。
- 户主死亡,无人继承租约权(除已认可的同住配偶或认可家庭成员),房委会可收回单位。
10. 政策规定其他情形
- 屋邨整体清拆或重建(属政府规划)。
- 业主(房委会)依《房屋条例》第 19 条行使收回权。
六、扣分 vs 终止租约:区别一览
| 维度 | 扣分制 | 终止租约 |
|---|---|---|
| 触发方式 | 累计16分 | 单次严重行为或重大违约 |
| 处分周期 | 24 个月累计 | 即时生效(部分有通知期) |
| 申覆权 | 有,可向申覆委员会申述 | 视条款而定,部分有申述机会,部分不可 |
| 适用对象 | 户主及其同住成员、认可住客 | 户主为法律对象 |
| 是否刑事 | 否,属行政处分 | 可能涉及刑事检控 |
| 重新申请门槛 | 须重新审查资格 | 须重新审查资格,且面谈更严格 |
两者并非互斥:被扣分满 16 分迁出的住户,若涉及严重情节(如刑事案),可同时面对刑事检控与终止租约。
七、住户与申请者的实用提醒
已入住公屋的住户
- 保留所有与房署通讯记录:包括收据、催缴信、回覆信,避免争议时无据可查。
- 收到扣分信应正视:切勿忽略,14 天内提出书面申覆,逾期或视作接受扣分。
- 重大改建前必先申请:任何结构性改动必须取得房屋署批准,否则可能一次性终止租约。
- 租金须准时缴交:即使是技术性迟缴(如银行转帐延误),房署仍可能按程序催缴并扣分。
公屋申请者
- 入息及资产申报要诚实:被揭发虚报即丧失资格,并须退还多房获租金差额及可能面对检控。
- 留意「实际居住」要求:绿表/白表申请人获编配后须确实居住,否则视为滥用公屋资源。
- 长期规划居住需求:公屋虽廉宜,但限制严格且无法转售;视家庭状况与经济条件决定是否长期留任。
八、政策脉络:扣分制为何存在?
公屋资源长期供不应求。房委会统计数字显示,每户公屋单位的资助成本远超住户所付租金,背后由政府公帑补贴。扣分制与终止条款的设计目的,是 确保公屋资源合理分配,并对违反居住规则的行为设定明确代价。这套机制既保障守规住户的居住质素,也避免公屋沦为长期闲置或转租牟利的工具。
值得留意的是,扣分制近年逐步 加强(如提高部分项目分数、增加新项目),反映房委会对屋邨管理质素的重视。
公屋是香港基层居住保障的核心,但要长期享受这份保障,住户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则。扣分制与终止条款并非「恐吓工具」,而是对整体居住生态的维护机制。无论你是潜在申请者、研究者,还是关注香港房屋政策的读者,了解这套规则都有助看清公屋制度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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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公屋扣分制累计多少分会被要求迁出?
根据扣分制规定,户主或单位内成员在 24 个月(两年)计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 16 分,房委会即可发出迁出通知书。整个家庭须一并迁出,并无单人或部分成员可单独留下的机制。
收到扣分通知书后可以申诉吗?
可以。房委会发出迁出通知书后,住户在 14 天内可向房委会申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述,陈述理由;若申述被驳回,房委会会发出最终通知,要求住户在通常为 30 天至 90 天内迁出,具体期限以官方通知为准。
哪些行为属于「直接终止租约」而不经过扣分累计?
扣分制属「渐进式处分」,但租约终止条款可即时生效。常见情形包括:单位内或屋邨范围内发生严重刑事案件、虚报入息或资产资料、连续一段时间无人居住的丢空单位、累计欠租达两个月或以上且催缴后仍不缴交、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或改变用途、转租或分租予他人、对房署职员或邻居施袭或恐吓等,房屋署可立即发出迁出通知。
公屋住户拖欠租金一定会被扣分或收回单位吗?
不一定立即触发,但风险明确。长期欠租或多次迟交租金本身属 5 分扣分项目;若累计欠租达到两个月或以上租金,并在催缴宽限期届满后仍不缴交,房委会可启动收回程序。租户即使是因银行转帐延误等技术性迟缴,房署仍可能按程序催缴并扣分。
被终止公屋租约后还能再次申请公屋吗?
可以重新申请,但门槛更严格。被终止租约的住户再次申请公屋或绿表/白表居屋时,房委会会进行严格资格审查;若曾因虚报资料或严重违规被终止租约,面谈与审查会更为严格。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务必如实申报入息、资产及家庭成员状况,被揭发虚报即丧失资格,并须退还多领租金差额,更可能面对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