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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后兼职收入强积金供款安排

在香港,65岁并不是劳动关系的硬性分水岭。不少人达到退休年龄后仍然以兼职、自雇、顾问身份继续工作,每月依然有稳定收入进账。问题来了:这笔收入还要不要走强积金(MPF)?雇主是否必须供款?自己作为自雇人士,又有哪些安排需要注意?本文面向65岁及以上的劳动者及用工方,把制度里的”可以”和”必须”分清楚。

数字与豁免门槛以积金局(MPFA)最新公布为准,本文涉及的上限仅为制度性参考。


一、先把基本前提说清楚

强积金制度对受雇或自雇人士设有强制性供款年龄范围:年满 18岁至未满 65岁。

这意味着:

理解这个”强制结束点”是后面所有安排的基础。


二、65岁后受雇(兼职/全职):雇主一定要供吗?

结论:不是必须,而是可以豁免。

1. 现行法定安排

2. 实务上常见做法

安排方式 雇主 雇员 适合场景
双方继续按正常比例供款 5% 强制性 5% 强制性 长期雇员、深度福利
仅雇主供款 5% 强制性 0 雇主希望保留福利
全部停止供款 0 0 短期、临时合约
改为自愿性供款 自愿 自愿 灵活度最高

部分雇主会以 65岁为节点与员工重新签订合约,明确供款安排,雇员签约前应仔细阅读合约条款。

3. 累计供款如何处理


三、自雇人士:65岁后还要自己供吗?

结论:65岁起不再”强制”,但可以选择继续。

1. 强制性供款何时停止

自雇人士的强积金强制供款同样以 65岁 为分界:

2. 两种”继续供款”路径

路径 性质 税务处理(港) 备注
强积金自愿性供款(TVC) 计划内供款 可申请税务扣除(上限以税务局为准) 每年最多可扣税额以官方公布为准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 计划内指定供款 同样可申请扣税 与上述合并计算年度上限
其他储蓄/投资工具 计划外 视乎产品类别 灵活性更高,税务待遇不同

65岁后若选择继续供款,请留意每年总扣除额是否已达上限,避免重复规划。

3. 自雇人士必读注意事项


四、65岁后能”提前”提取强积金吗?

强积金的提取与”是否年满 65岁”是两条独立规则:

1. 年满 65岁

2. 未满 65岁但想提取

只能基于以下法定理由:

理由 说明
永久离开香港 须提供离港证明,且与日后再回港定居的计划有关限制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须医疗证明
罹患末期疾病 须医疗证明
小额结余 账户余额低于特定金额且无其他强积金账户(门槛以官方为准)
年满 60岁提早退休 已不再以受雇/自雇身份工作,并作出法定声明

65岁后继续工作与 65岁前提早退休,是两件不同的事:前者是”年满 65岁”自然满足提取条件;后者需要先”停止所有受雇/自雇活动”。


五、65岁后继续工作的常见组合策略

1. 保留受雇身份,但把收入结构调成”雇主自愿供款 + 雇员自愿供款”

2. 转成自雇,同时开 TVC

3. 暂停强积金供款,把资金投到其他工具

4. 提取后再就业


六、给雇主与雇员的几条提醒

给雇主:

给雇员/自雇人士:

给家庭财务规划者:


七、简单总结

关键问题 65岁后答案
还要不要强制供款? 不强制
雇主还要供吗? 不强制,可自愿
自己还能供吗? 可以,TVC 或其他计划
现有账户怎么办? 保留滚存,权益不变
能提取强积金吗? 年满 65岁即可申请
提取后还想工作? 可以,不再产生强制供款

65岁在强积金制度里,是一个”选择权回归个人”的节点:是继续累积、暂停供款、还是一次性提取,都由你决定。建议在做决定前,把现有强积金余额、未来兼职收入、家庭现金流一并计算,再与受托人或专业顾问确认细则。


香港的退休、税务与强积金安排常伴随细则更新,具体门槛、扣税上限、提取表格要求,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MPFA) 及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或税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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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65岁之后继续打工,强积金还要不要供?

年满65岁的雇员已不在强积金强制性供款范围内,法例不再要求雇主或雇员作强制性供款。但双方仍可自愿继续供款,原账户内的累计权益也会保留,不会因达到65岁而消失。具体安排以受托人合约及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65岁后被雇主打兼职,雇主是否可以完全不发强积金?

可以。法律没有强制65岁及以上雇员的雇主继续供款,雇主可以选择停止供款、按原有比例继续供款、或改为雇主自愿性供款。建议雇员签约前仔细核对合约中关于供款与福利归属的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自雇人士65岁以后还需要每年向积金局申报收入吗?

不需要。65岁起法例不再要求自雇人士作强制性供款,也不再需要按年向积金局申报相关收入。但若选择继续在强积金计划内作自愿性供款,仍须按受托人要求提交供款资料,已开立的账户也无须关闭,可继续滚存。

65岁以后还能往强积金账户里自愿供款吗?有没有税务优惠?

可以。65岁或以上人士仍可向强积金计划作自愿性供款(TVC),并可与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一并申请薪俸税或利得税扣除。但每年总扣除额设有上限,具体上限与适用规则以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规划时需留意避免超出年度额度。

65岁以后如果还没退休,能一次性把所有强积金都取出来吗?

可以。年满65岁的成员不论在职与否,都可向受托人申请一次性提取所有强积金权益,无须再满足其他法定理由。提取通常须由成员主动提出,并非自动触发;提取后账户一般会注销,具体安排视乎受托人处理。若未满65岁,则须符合永久离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末期疾病、小额结余或年满60岁提早退休等法定理由之一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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