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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排污费与排水费

香港日常账单上并没有单独叫「排水费」的收费。与排水、污水处理相关的政府收费有两项:排污费(Sewage Charge),按用水量以每立方米计,由水务署代渠务署随水费单一并征收;工商业处所另缴工商业污水附加费(Trade Effluent Surcharge,简称 TES)。两者都依《污水处理服务条例》(Cap. 463)征收。只要单位已接驳公共污水渠并使用水务署供水,排污费就会出现在水费单上,与住户是业主还是租客无关。


一、排污费怎么算:四个月一期,跟着水表走

项目 排污费 工商业污水附加费(TES)
征收对象 已接驳公共污水渠、由水务署供水的处所 经营条例附表所列指定行业、污水排入公共污水渠的工商业处所
计算基础 本期水表读数 − 上期读数(立方米) 同样按用水量,但适用另一套每立方米费率
征收方式 与水费同单,由水务署代渠务署征收 与水费、排污费同单征收
周期 约每 4 个月一次 与水费单一致

应缴排污费 =(本期读数 − 上期读数)× 每立方米费率,费率分住宅与非住宅两档。四个要点:


二、工商业用户:多一张附加费


三、哪些情况不征或可申请减免


四、逾期缴费:附加费、追讨与停水风险


五、有争议怎么办:四步处理

  1. 核单:把排污费账单与同期水费单对照,两者用水量应一致;若排污费的立方米数明显高于水费单用量,先查是否抄错读数、误并其他单位或按估算计费。
  2. 书面查询:向水务署客户服务部(各区客户咨询中心或客户服务热线)提出,要求复核读数、重算并书面回复;认为水表不准,可要求安排检验。
  3. 行业认定争议:若认为自己不属指定行业,或污水不排入公共污水渠,可向渠务署提出复核,并准备商业登记、牌照、租约、用途证明等文件。
  4. 升级渠道:对部门处理不满,可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行政失当,或经立法会议员、区议员办事处转介。若争议本质是「这笔钱该谁出」(业主与租客、或公契分摊),属合约问题,建议谘询律师,或按《建筑物管理条例》程序处理。

结语

排污费与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是香港与排水、污水处理相关的两项政府收费,都按用水量、随水费单走:前者所有接驳公共污水渠的处所都缴,后者只针对指定行业。核单时只需记住一件事——排污费的立方米数,应该与同期水费单的用水量一致;对不上就有问题,可要求复核。各项费率、附加费比例与豁免安排,以渠务署及水务署最新公布为准。

以上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涉及个案争议或合约责任,建议谘询律师或专业人士。更多香港生活账单指引,见 香港大全与差饷与地租账单指南。


常见问答

排污费为什么和水费在同一张单上?

排污费由水务署代渠务署征收,与水费共用账户和缴款期,因此合并发出;周期通常约 4 个月一次。

租房住,排污费是我缴吗?

排污费向水务署账户登记人征收。租约普遍把水电煤(含水费与排污费)转由租客支付;签约时应写清杂费包含哪些项目、由谁承担。

用了井水或海水,为什么账单里没有排污费?

排污费按水务署供应的淡水量计,自备水源与冲厕海水不属此列,自然不计。

空置单位可以停缴排污费吗?

空置不会自动免缴费。应向水务署申请暂停供水及结算,并保留书面确认,否则仍会按读表产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