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免税额申请说明
每位在港工作的内地职场人,在香港报税年度内都会面对一个基础而关键的概念——”基本免税额”。这是香港薪俸税制度给予每一位纳税人的”零税区”,直接决定你的应课税收入从多少开始计算。对于刚赴港、首次踏入香港税务体系的新移民而言,搞清楚基本免税额的申领逻辑、与其他扣除项的叠加关系,既能让税务负担降到合理水平,也能避免因申报疏漏而触犯《税务条例》。本文以2025/26课税年度(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基础,系统说明基本免税额的申请方式与配套安排。
重要提示:税项金额、税率、扣除上限均以税务局每年最新公布为准,本文涉及数字仅供方向性参考,实际申报请以税务局发出之个人报税表(BIR60)及官方指引为准。
一、什么是基本免税额?
基本免税额(Basic Allowance)是香港薪俸税下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享有的应课税收入起征点。在2024/25课税年度,基本免税额为 港币 132,000 元(以最新政府公布为准);2025/26课税年度的具体金额,以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条例修订为准。
它的运作逻辑是:
应课税入息实额 = 入息总额 − 扣除总额(免税额 + 居所贷款利息等) − 亏损结转
也就是说,若你全年总收入低于基本免税额,理论上无需缴交薪俸税;若高于,超出部分才会按标准税率或两段制税率(以较低者为准)计税。
香港薪俸税采用两种税率并行机制:
- 标准税率:就应课税入息实额按统一税率计算,2024/25年度首5万元按0%、其余部分按标准税率(以最新公布为准)。
- 两段制税率(累进):低税阶按低税率,高税阶按较高税率,适合收入集中在一段期间内的纳税人。
税务局会自动以对你有利的方式计算税款,申请人无需自行选择。
二、基本免税额的申请机制
1. 自动 vs. 主动申报
香港的个人基本免税额无需单独申请。每年5月至6月,税务局会向纳税人寄出或开放电子版 BIR60 个别人士报税表;纳税人在填写报报税表时,只需在”申索扣除项目”栏目内的第11A项(以最新表格为准)勾选基本免税额,系统便会自动纳入计算。
2. 夫妻之间的免税额不可拆分
已婚纳税人的免税额安排有特别规则:
| 情况 | 免税额处理 |
|---|---|
| 夫妻分别报税(标准做法) | 每人独立享有基本免税额 |
| 夫妻合并评税 | 仅一人享有基本免税额,另一人享有”已婚人士免税额”,金额相同 |
合并评税通常在以下情况对家庭整体有利:夫妻其中一人收入较低或无收入,将其未用完的免税额”借给”另一方使用,可减少家庭整体应纳税额。税务局会在年度评税完成后,主动通知纳税人”建议合并评税”对家庭是否有利,纳税人再行决定是否采纳。
3. 报税表提交期限
一般报税表需在发出后约 1 个月 内交回,延期可书面申请。新来港人士首年通常也会收到税务局发函,即使首年仅部分时间在港有收入,仍须按”全年收入”方式计算应评税入息,再按在港日数的比例申请时间分段计税(Territorial Tax Basis)。
三、可与基本免税额叠加的扣除项目
基本免税额只是”地基”,香港薪俸税还允许纳税人在多个维度叠加扣除,合理规划可显著降低应纳税额。
1. 供养家庭成员类
| 扣除项 | 适用对象 | 每年金额(以官方公布为准) |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已婚且选择合并评税方 | 与基本免税额相同 |
| 子女免税额(第一名) | 每名未满18岁子女 | 约 130,000 元 |
| 子女免税额(第二名及以上) | 每名子女 | 约 65,000 元 |
| 出生年度额外免税额 | 每名新生子女(出生年度额外) | 约 130,000 元 |
|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 | 居住同一处所、未婚、伤残等条件 | 约 37,500 元 |
|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普通) | 年龄55-59岁,与纳税人同住或每年供养不少于 1,200 元 | 约 25,000-50,000 元(以同住与否区分) |
|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高龄) | 年龄60岁及以上 | 普通免税额基础上再加约 25,000-50,000 元 |
|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 | 受养人为伤残人士 | 每名约 75,000 元 |
| 单亲免税额 | 单亲且独力抚养子女 | 约 132,000 元 |
注意:供养父母免税额须在父母未满60岁前就开始申请并给予供养,否则丧失日后”高龄免税额”追加的资格。许多内地来港人士的疏忽点正在于此——父母来港前数年未主动申报,导致永久损失追加部分。
2. 个人开支类
- 个人进修开支:符合规定的课程、雇主认可的训练,每年上限约 100,000 元(以最新公布为准)。
- 强积金强制性供款:雇员部分每年上限 18,000 元,可在计算应课税入息前直接扣除。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为父母/祖父母支付的合资格院舍费用,每年上限约 100,000 元。
- 居所贷款利息:自住住宅物业按揭利息,每年上限 100,000 元,最长 20 个课税年度。
- 自愿医保(VHIS)保费扣除:自己与指明亲属的合资格保费,每年上限 8,000-16,000 元(分项计算,以官方为准)。
- 认可慈善捐款:扣除额上限为应评税入息的 35%。
3. 亏损结转
如果经营业务或投资产生亏损,可与同年度其他应评税入息抵销,未抵销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至未来年度抵销。
四、常见误区与避坑提醒
误区一:以为不申报扣除项就能”省事”
香港税务局默认不主动给予任何扣除,只给予基本免税额。换言之,若你在报税表上不勾选供养父母、子女免税额、强积金供款扣除等,你将无法享有这些权益。税务局评税完成后如发现纳税人漏报扣除项,可于评税通知发出后 6 个月内(或在补加评税通知发出后 2 个月内)提出修订申请,但流程繁琐,不如首次申报时一次性勾选清楚。
误区二:父母暂未取得香港身份证就不能申索
父母是否持有香港身份证并非必要条件。供养父母免税额的核心要件是:
- 父母年龄达到 55/60 岁;
- 父母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居住,且与纳税人同住满全年或全年接受你不少于 1,200 港元的供养金;
- 父母并非已婚(即单身、丧偶、离婚、未再婚)。
内地父母即便持探亲签注、双程证甚至在内地居住,只要你在港工作并实际提供经济供养,均可申索。
误区三:婚前已申索基本免税额,婚后自动失效
婚前已享用的基本免税额不影响婚后安排;婚后两人各自保留基本免税额,或选择合并评税让低收入方”出借”免税额,完全由纳税人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自由选择。
误区四:以为离港就完全免税
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原则(Territorial Tax Principle):只有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需课税。但若你的工作合同仍在香港公司名下,薪金由香港公司支付,即便部分时间在内地或海外办公,大多数情况下仍属于香港应税收入。税务居民身份与”183天”判定较为复杂,涉及跨境人士适用条款,建议保留工作地点、合同主体、薪酬支付来源的完整记录,必要时咨询税务顾问。
误区五:电子报税与纸本报税的法律效力相同
自 2023 年起,税务局已全面推动电子报税,所有以电子方式(税务易 eTAX / IRIS)提交的报税表与纸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逾期未报可被罚款 10,000 元或估税评税 3 倍税款(以较高者为准),请务必在期限内完成申报。
五、首年报税的操作步骤(内地赴港职场人适用)
- 收到 BIR60 报税表(通常 5-6 月寄出),或主动上 eTAX 网站开设个人账户。
- 整理全年收入文件:雇主发给的 IR56B(雇员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年终花红通知、强积金供款纪录。
- 整理受养人资料:配偶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来港签证页。
- 逐项勾选扣除项:基本免税额、子女免税额、供养父母免税额、强积金扣除、居所贷款利息(如适用)。
- 签署并提交,保留电子/纸本副本至少 6 年。
- 等待评税:税务局于提交后 2-3 个月发出评税通知书;若需修订,6 个月内提出。
- 按期交税:第一期税款通常在评税发出后 1 月内缴交,第二期约 1-2 个月后到期,也可申请一次性缴纳。
六、规划建议
对于刚赴港的内地职场人,有几条长期适用的税务规划原则:
- 保留 6 年收支凭证:香港税务追溯期通常为 6 年,完整保留雇主发薪记录、银行流水、租赁合约、强积金报表,以备税务核查。
- 主动申报扣除项:不要等税务局主动给予,所有申索均由纳税人主动勾选。
- 关注跨境税务协定:内地与香港签订有《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若有内地收入或资产,可申请税收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 持续追踪政策更新:基本免税额、税率、扣除上限每年随财政预算案调整,养成每年 2-3 月查阅预算案的习惯。
结语
基本免税额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13.2 万港元起征点”,但其实牵动着整张香港薪俸税的骨架——它是所有其他扣除项的参照基准,决定你能”借”给配偶多少免税空间,也间接影响供养父母、子女扣除等附加权益的叠加效率。对于初到香港发展的内地职场人而言,掌握基本免税额的申领逻辑并配合其他扣除项的合理规划,是安心扎根香港、避免税务风险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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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基本免税额需要单独填写申请表格吗?
不需要。基本免税额是每位纳税人自动享有的默认权益,无需另行提交申请。纳税人每年收到 BIR60 个别人士报税表后,只需在”申索扣除项目”栏目的第 11A 项(以最新表格为准)勾选基本免税额,系统便会自动纳入应评税入息的计算。
内地父母还没有香港身份证,可以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吗?
可以。供养父母免税额的核心要件是父母年龄达到 55 岁或 60 岁、在港或外地居住、与纳税人同住满全年或全年接受不少于 1,200 港元的供养金,且父母并非已婚。是否持有香港身份证并非必要条件,父母持探亲签注、双程证甚至长期在内地居住,只要纳税人在港工作并实际提供经济供养,均可申索。
父母今年才满 60 岁,过去几年一直未申报供养父母免税额,还能补领高龄部分吗?
供养父母免税额须在父母未满 60 岁前就开始申请并给予供养,否则会丧失日后追加”高龄免税额”的资格。如果早年完全未作任何申索,补领追加部分存在困难;但若过去几年已有申索普通免税额的记录,则可在父母年满 60 岁后申请追加高龄部分。建议尽早补办并保留完整供养凭证,具体能否追溯以税务局按个案审核为准。
在港工作的内地人,首年报税也需要按全年收入申报吗?
是的。新来港人士首年即使只在港部分时间有收入,仍须按”全年收入”方式计算应评税入息,再按在港日数的比例申请时间分段计税(Territorial Tax Basis)。这是香港薪俸税对跨境纳税人的常规处理方式,目的是确保境内外收入按实际在港天数分摊税负。
漏报了某项扣除,事后还能补救吗?
可以,但流程较为繁琐。纳税人可在评税通知书发出后 6 个月内,或在补加评税通知发出后 2 个月内,书面提出修订申请,补充申报漏勾选的扣除项。因此更建议在首次填写报税表时便逐项核对、一次性勾选清楚,避免后续因遗漏而往返补办。
长期在内地远程办公,但薪金由香港公司发放,还需要在香港交税吗?
大多数情况下仍属于香港应税收入。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但判断一项收入是否源自香港,主要看合同主体、薪酬支付来源以及服务提供地点。如果工作合同仍在香港公司名下、薪金由香港公司支付,即便部分时间在内地或海外办公,通常仍会被视为香港应税收入。建议保留完整的工作地点、合同主体、薪酬支付来源记录,涉及跨境安排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电子报税与纸本报税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一样。自 2023 年起,税务局已全面推动电子报税,通过税务易 eTAX 或 IRIS 等电子方式提交的报税表与纸本报税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未报可被罚款 10,000 元或被估税评税 3 倍税款(以较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