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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长服金对冲过渡:政府资助计划二十五年

2026年5月1日,香港正式进入强积金(MPF)取消对冲长服金/遣散费的过渡期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取消对冲”资助计划的核心参数同步上调:每名雇主就每名雇员的”25年补贴期”上限,正式提高至每位雇员累计港币 150,000元;按年度折算,每名雇主每年可领取的补贴上限则为每位雇员 港币6,000元。这意味着,”对冲过渡”已经从立法安排,转变为一项持续四分之一个世纪、且门槛逐步退坡的实际现金资助。

对于在内地的企业主、计划赴港开公司的创业者,以及已在港受雇的内地雇员而言,理解这项资助的逻辑,远比记住某一条规则更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未来25年的离职结算金额、雇主现金流安排,以及HR系统的设计。


一、什么是”取消对冲”?为什么会有”过渡期”?

1. 取消对冲的立法背景

香港《雇佣条例》原本允许雇主使用雇主供款部分(注意:不含雇员本人供款)的强积金,来”对冲”支付给雇员的长服金(长期服务金,Long Service Payment,简称 LSP)或遣散费(Severance Payment,简称 SP)。换言之,雇员离职时看似拿到了可观的强积金”退休金”,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其实已经在离职瞬间被雇主”对冲”掉了。

为改变这一安排,《2022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正式确立 2025年5月1日(”取消对冲”生效日) 之后,香港所有受《雇佣条例》保障的雇员,雇主不得再使用其强积金雇主供款来对冲长服金/遣散费。

2. 为什么设25年过渡期?

由于”取消对冲”实质上增加雇主的离职支出(同一笔钱,雇主既要交强积金雇主供款,又要付长服金),政府推出了一项为期 25年 的资助计划,按年度向雇主发放补贴,缓解结构性成本压力。

补贴按”服务年资”和”工资水平”计算。过渡期越长,”取消对冲”对未来雇主的真实冲击越平缓;25年跨度结束后,补贴计划终止,所有雇主均按”无对冲”原则承担完整责任。


二、第二阶段补贴上调了哪些数字?

1. 关键参数对比表

补贴参数 2025年5月1日生效(首阶段) 2026年5月1日起(第二阶段)
25年补贴期内,每名雇主就每名雇员累计可领补贴上限 港币 100,000 元 港币 150,000 元
折合每名雇主每年每名雇员的补贴上限 港币 4,000 元 港币 6,000 元
补贴年期 25 年 25 年
申请期 25 年 25 年

重要提醒:上表所示数字以截至2026年9月公开的政策资料为基准,后续阶段补贴上限或将继续调整,具体金额与适用日期以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2. 怎么理解”每位雇员每年6,000元”?

不少读者会把”每年6,000元”理解为”每年无论实际离职成本多高,只能补这么多”。需要强调:

简言之:补贴跟着”取消对冲后雇主多付的那笔钱”走,雇员的MPF雇主供款部分不再被用作对冲,但仍属雇员退休资产。


三、谁可以申请?哪些钱不能补?

1. 雇主申领条件(核心要点)

维度 关键说明
资助对象 香港所有为雇员设立强积金账户并按《雇佣条例》支付薪酬的雇主
适用合约 涵盖受《雇佣条例》保障的所有雇佣合约,不论全职、兼职(如适用条件满足)
申请渠道 通过积金易平台(eMPF)提交;补贴直接存入雇主指定账户
资金性质 现金补贴,用于分担”取消对冲”新增的离职支出

2. 不属于补贴范围的情况

下列责任不纳入 25年补贴计划:

实务中,HR最常踩的坑是:误将协商离职金一并计入申请。一旦被发现,可被追回已发补贴并处以罚款,HR需特别注意补贴申请表上的责任分类。


四、HR 与薪酬系统需要做的三件事

1. 系统层:分离对冲逻辑

现有HRIS或薪酬系统内,往往有一段”离职结算 = MPF雇主供款可对冲部分 + 现金差额”的代码。在2025年5月1日之后,这段逻辑必须 整体重写:

时间点 系统逻辑
2025年5月1日之前 长服金/遣散费可与MPF雇主供款对冲
2025年5月1日起 取消对冲,全额现金支付;MPF雇主供款部分归雇员独立保留
2026年5月1日起 进入补贴第二阶段,每名雇员年度补贴上限调高至 6,000 元

2. 流程层:补贴申请与离职流程解耦

过去HR只做”发钱”,现在还需做”申请钱”。建议在离职流程SOP中新增以下节点:

  1. 离职结算日 → 锁定长服金/遣散费金额;
  2. 不进行MPF对冲,全额现金支付;
  3. 通过积金易平台(eMPF)申领补贴,附上离职结算单与雇佣合约副本;
  4. 补贴到账后,与当月成本中心对账;
  5. 每季复核累计补贴金额,避免突破150,000元上限。

3. 合规层:保留十年

《雇佣条例》要求雇主保存工资及雇佣纪录 至少6年;MPF相关纪录则按强积金条例执行。考虑到补贴计划长达25年,所有离职结算、补贴申请、对账记录均建议保留至少10年,以备积金局跨年度抽查。


五、内地雇员赴港工作的三个关键问答

Q1:雇员本人需要申请补贴吗?

不需要。补贴是雇主向政府申请的,雇员无需也不能直接申领。雇员的退休资产——MPF雇主供款——在”取消对冲”后,完全保留在MPF账户中,继续随投资滚动,到65岁退休时领取。

Q2:取消对冲对我的MPF账户金额有影响吗?

没有直接影响。在旧机制下,你MPF账户里显示的”雇主供款余额”虽然名义上属于你,但离职时可能被对冲掉一部分;新机制下,这部分余额100%属于你的退休资产,长期复利不会被打断。

Q3:内地工作年限是否计入长服金?

一般不计入。长服金的连续服务年期,按香港《雇佣条例》下该段雇佣合约计算。跨境调岗、跨公司调动、海外派遣等情形,服务年期是否连续,需结合具体雇佣条款与入境处/积金局指引判断,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六、过渡期结束后的成本预估思路

假设一名月薪港币30,000元的香港全职雇员,连续服务满10年后离职,在”取消对冲”前后的雇主离职成本对比如下(示意性计算,具体数字以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项目 取消对冲前(旧机制) 取消对冲后(无补贴) 取消对冲后(含补贴)
雇主应付长服金 约 240,000 元 约 240,000 元 约 240,000 元
可用MPF雇主供款对冲 约 180,000 元 0 元(不可对冲) 0 元(不可对冲)
雇主净现金支出 约 60,000 元 约 240,000 元 约 240,000 元 − 补贴
25年补贴期内累计补贴上限 — — 150,000 元

可以看到,对长期雇员而言,”取消对冲”实质上是雇主的成本结构从”现金属性降低+MPF账户不变”调整为”现金属性大幅提高+MPF账户不变”。补贴计划则在25年内将这个结构性增量逐年回填,缓解现金流冲击。


七、给企业主与HR的实操清单


结语

“取消对冲”不是一次性的合规改造,而是一场跨越25年的持续运营:系统要改、流程要建、补贴要申请、记录要留存。理解这四点,才能把”过渡期”真正变成企业稳健调整的窗口期,而非现金流突袭的灾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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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取消对冲之后,离职时MPF账户里的钱还能拿到吗?

可以。”取消对冲”生效后,雇主的强积金供款部分不再被用来抵扣长服金或遣散费,整笔金额继续保留在雇员的强积金账户内,随投资滚动至退休年龄领取,雇员无需就此办理任何额外手续。

政府每年6,000元的补贴,是按公司发还是按个人发?

按”每名雇主对每名雇员”计算。同一家公司对同一位雇员,在不同年份可以分别申请补贴,直至累计达到25年期内的合计上限,或单年触及年度上限。多名雇员则按人头独立计算,与公司规模无直接挂钩。

协商离职的补偿金可以一起申请补贴吗?

不可以。文章明确指出,协商离职金、违约赔偿金、PILON 等”非长服金/非遣散费”的离职补偿不属于补贴范围;若 HR 误把这些项目混入补贴申请,可能被追回已发款项并面临处罚,需在申请表中严格区分责任类别。

内地公司派遣员工到香港工作,之前在内地的工作年限算进长服金吗?

一般不计入。长服金的连续服务年期按香港《雇佣条例》下该段雇佣合约核算,跨境调岗、跨公司调动、海外派遣等情形是否构成连续服务,需结合具体雇佣条款与入境处、积金局的指引判断,建议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25年补贴到期之后,雇主的成本会更高吗?

会显著上升。补贴计划只是过渡安排,25年期满后,所有雇主须按”无对冲”原则全额承担长服金与遣散费现金支出,结构性成本增量将完全由雇主自行消化,因此长期的人力成本测算与系统设计应一并纳入考量。

公司HR系统现在还需要改什么?

核心是分离”对冲”与”申领”两条线:离职结算模块须取消 MPF 雇主供款抵扣逻辑,改为全额现金支付;同时新增”离职结算 → 积金易平台补贴申请 → 到账对账”的闭环流程,并将相关记录保留至少十年,以备跨年度抽查,具体调整节点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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