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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税考试费扣除:专业考试报名费申领全攻略

不少在港工作的内地专业人士都知道,攻读”认可教育机构”开办的课程可以申请薪俸税下的”个人进修开支”扣除,但很多人不知道——部分专业考试本身的报名费也可以扣税。这笔”隐藏的免税额”每年最高可减 10万港元 应课税入息,是香港税务局(IRD)专门为鼓励持续专业发展而设的减免项目。

与”个人进修”扣除(最高10万)属于同一类别,香港《税务条例》第12C条规定:为取得或维持在任何受雇工作中使用的资格而支付的考试费,可在薪俸税下申请扣除。


一、为什么”考试费”可以单独扣除?

《税务条例》第12C条的立法原意,是让雇员在职业生命周期中持续学习、考取专业资格所产生的费用可以抵税。扣除分为两大类:

项目 包含内容 上限
个人进修开支 学费、课程费、考试费等与学习直接相关费用 10万港元/年
全部可扣除项目合计 个人进修 + 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等 按各项目上限执行

考试费扣除属于”个人进修开支”下的子项,因此不能与同一笔考试费在”个人进修”中重复扣除,但可以与其他进修开支合并计算在一个10万港元上限之内。

关键点:考试费扣除并不要求考生最终通过考试,即使考试失败,只要是为取得或维持专业资格而支付的考试费,仍可申请扣除。


二、哪些考试费可以扣除?

税务局并未发布一份完整的”白名单”,但根据《税务条例》第12C条、税务局释义及执行案例( DIPN 18(修订版)),可以扣除的考试费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目的是取得或维持专业资格

“专业资格”指在特定行业中被认可的执业牌照、注册资格或专业认证。例如:

2. 该资格与现时受雇工作相关

税务局要求考试所对应的资格必须与纳税人现时的受雇工作有关联,或为从事该行业的必备条件。

举例:

3. 考试由认可机构主办

认可机构包括:香港本地专业团体(如 HKICPA、HKIE、HKIS)、国际专业团体(CFA Institute、ACCA、ICAEW 等)、高等院校、专业认证机构。

特别提示:内地专业考试(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格)能否扣除,需视乎该资格是否与香港受雇工作直接相关。一般而言,若纳税人长期在港工作且该资格对其职业有直接帮助,可与税务局个案讨论。


三、扣除金额上限与计算方法

1. 合并在 10 万港元上限内

考试费扣除不单独设上限,而是与个人进修开支合计,每年最高扣除 10 万港元应课税入息。

举例:

项目 金额(港元)
HKICPA QP 课程学费 35,000
CFA Level III 报名费 45,000
短期进修课程 8,000
合计 88,000

2. 超出上限部分不可结转

10万港元是每个课税年度的扣除上限,超出金额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也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3. 雇主报销部分不能重复扣

若考试费由雇主全额或部分报销,已报销部分必须从扣除额中剔除,只能扣除自负部分。雇主若代付,相关金额一般会被视乎情况纳入”应评税入息”。


四、申报流程:BIR60 表格怎么填?

申报路径概览

登录税务局电子报税系统(eTax Account)
        ↓
在「个人进修开支」栏输入总扣除额
        ↓
保留考试费收据、缴费证明等支持文件 6 年
        ↓
如税务局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
扣除获批后,自动反映在评税通知书上

具体操作步骤

  1. 登录 eTax Account:首次使用需登记”税务易”账户(可在税务易网站或 App 注册)。
  2. 进入 BIR60 表格:选择对应课税年度的薪俸税报税表(BIR60)。
  3. 找到「个人进修开支」栏目:在第 4B 部「完全在本港支付的自我教育开支」下填报总金额。
  4. 填入考试费及其他进修费总和:例如 88,000 港元。
  5. 保留凭证:无须随表格附上收据,但必须保存 6 年(由评税通知日起计),以便税务局日后查核。
  6. 保存并提交:电子签署后即可递交。

何时能收到评税结果?

税务局一般在收到报税表后 2 至 6 周内 完成评税。如有疑问,可能要求补充证明。


五、收据与证明:哪些文件必须保留?

税务局查核时,可能要求提供:

必需文件 用途
考试报名费收据 / 发票 证明已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记录 / 信用卡月结单 证明支付人本人
考试机构发出的缴费确认信 证明费用归属
雇主报销证明(如适用) 证明自负金额

实务建议:


六、常见被拒情况与应对

情况 1:考试与现职工作无明显关联

应对:在 BIR60 备注栏或回复税务局查询时,附上工作描述与考试内容的关联说明,例如”该考试为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的从业资格,对现职合规岗位必备”。

情况 2:考试费由雇主全数资助

应对:不能扣除雇主支付部分,仅可扣除自负部分。

情况 3:报考目的是”兴趣学习”而非工作所需

应对:税务局会从严审查此类申报,建议提供雇主信、行业惯例文件等佐证。

情况 4:在内地支付的考试费

应对:第12C条并未限制地域,只要与香港受雇工作相关即可扣除;但需提供内地缴费证明及与香港工作的关联性说明。


七、与”个人进修扣除”的对比

很多读者会混淆”考试费扣除”与”个人进修扣除”,其实两者是包含关系:

维度 考试费扣除 个人进修扣除
性质 个人进修扣除的子项 总称
上限 合并10万港元上限内 每年10万港元
适用范围 仅限专业考试报名费 学费、课程费、考试费等
雇主提供课程 不适用 若属”教育福利”可能须计入入息

简单理解:所有考试费扣除都是个人进修扣除的一部分,但个人进修扣除不一定都是考试费。


八、关键时间节点提醒

时间 事项
每年 5 月初 税务局发出上年度 BIR60 报税表
每年 6 月底前 提交电子报税表的标准期限(个别情况下延至 7 月)
每年 9 月起 陆续收到评税通知书,需缴清税款
评税日起 6 年内 须保留所有考试费收据与证明文件

错过期限:未在期限前提交报税表,税务局可能发出估计评税,并处以罚款。建议开通税务易账户后立即开启电子报税通知提醒。


九、特殊情形:自雇与跨年考试

自雇人士能否扣除?

第12C条主要适用于受雇工作,自雇人士的相关进修开支可能适用《税务条例》第16D条(其他开支扣除),需个案判断。自雇专业人士若同时持有受雇工作,该受雇收入部分仍可适用第12C条。

跨年度支付的考试费

若考试费在 2025 年 12 月支付,但考试在 2026 年举行,仍以支付年度作为扣除课税年度。

多次重考同一考试

每次重考报名费均可扣除,只要该考试仍与现时受雇工作相关,且未超过 10 万港元年度上限。


十、官方资源与查询方式

如需进一步确认个人情况是否适用,建议以下方式查询:

渠道 详情
税务局网站 www.ird.gov.hk
税务易 eTax 网上账户查询、报税
税务查询热线 187 8022(工作时间)
释义及执行指引 DIPN 18(修订版)”Profits Tax: Deductibility of Self-Education Expenses”
税务代表 注册税务师(CTA)、会计师可代为申报

具体金额上限、扣除细则以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每年 10 万港元的扣除额度,相当于为在职专业人士每年最高节省约 17,000 港元税款(标准税率 15% 计算)。对于持有 CFA、CPA、HKIE 等专业资格的内地来港人士,这笔”看不见的免税额”非常值得认真规划。建议每位纳税人在每年报税前,整理全年所有考试费、培训费收据,合并计算后如实申报,必要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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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内地专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报名费,可否用来抵扣香港薪俸税?

视乎该内地资格是否与纳税人香港受雇工作直接相关。第12C条并未限制地域,只要能证明考试对应的资格对香港工作有帮助,并提供内地缴费凭证及与香港工作的关联说明,便可申请扣除。一般而言,长期在港工作且该资格对其职业有直接帮助者,可与税务局个案讨论。

考试没过、或者报名后弃考,报名费还能扣吗?

可以。文章明确指出,考试费扣除并不要求考生最终通过考试,只要是为取得或维持专业资格而支付的考试费,即使考试失败或弃考,仍可申请扣除,但仍须满足与现职相关等条件。

考试费由雇主全额报销,还能申报扣除吗?

不能重复扣除。若考试费由雇主全额或部分报销,已报销部分必须从扣除额中剔除,只能扣除自负部分;雇主代付部分一般会按情况纳入应评税入息处理。

考试费扣税和「个人进修开支」扣除是一回事吗?会不会重复扣除?

两者是包含关系,考试费扣除属于「个人进修开支」下的子项,因此不能与同一笔考试费在「个人进修」中重复扣除,但可以与其他进修开支合并计算在同一个10万港元上限之内。具体上限以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报了CFA、CPA、律师这些考试,收据要保留多久?怎么报?

收据须由评税通知日起保留6年。申报时毋须随BIR60表格附上收据,但税务局日后查核时可能要求提交。建议登录税务局电子报税系统(eTax Account),在BIR60第4B部「完全在本港支付的自我教育开支」栏填入考试费及其他进修费总和,并保留考试报名费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缴费确认信等文件备查。具体报税期限及提交方式,以税务局每年度公布的最新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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