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距营商计划 D-Biz:跨境企业申领条件与材料
遥距营商计划(Distance Business Programme,简称 D-Biz)是香港特区政府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统筹执行的数字转型资助项目,旨在支援本地中小企业在疫情新常态下引入信息技术方案,扩展遥距业务能力。该计划自2020年首批推出以来,已多次优化调整资助范围与审批流程。
对于已在港设立公司、并由内地母企业控股或参与运营的跨境企业主而言,D-Biz 提供了一条以香港主体申领、以项目制获取资金补贴的可行路径。计划按解决方案类别设定资助上限,单一企业累计资助上限为 港币30万元,政府承担项目核准开支的 75%,企业自负 25%。所有具体数额以生产力局最新公布为准。
本文面向在港设立与运营公司的内地企业主,逐项拆解跨境身份下的申领资格、材料准备与执行要点。
一、计划定位与资助逻辑
D-Biz 并非普惠式补贴,而是「项目导向、按成效核拨」的资助工具。政府不直接发放现金,而是通过认可服务供应商名单(清单由生产力局维护并滚动更新)提供 IT 方案,企业先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按里程碑推进,项目完成后凭发票与验收凭证向生产力局申领资助款。
核心资助结构:
- 资助比例:政府承担核准项目总开支的 75%,企业自付 25%
- 累计上限:每家企业在整个计划下累计资助不超过 港币30万元
- 项目周期:一般要求在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 完成方案部署
- 覆盖范围:共 12 类 遥距营商解决方案,涵盖网店搭建、网上接单、移动支付、客户管理、视频会议、团队协作、云端存储、网络安全等
跨境企业须特别注意:D-Biz 的申领主体必须是 在香港合法注册并实质运营的公司,并非内地母企业直接申请。母公司可作为关联方向香港子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源支持,但合同、发票、付款路径必须以香港实体走完。
二、跨境企业的资格边界
1. 必须满足的香港端条件
不论股东背景为何,以下四项是入境审核的硬性门槛:
| 资格条件 | 具体要求 |
|---|---|
| 公司注册 | 在香港依据《公司条例》合法注册(可为有限公司或无限公司) |
| 实质运营 | 在香港拥有实际业务运作,可提供办公室、雇员或交易凭证 |
| 业务性质 | 属于工商业领域,且具备引入 IT 方案的合理需求 |
| 雇员上限 | 申请时通常要求雇员人数不超过本计划当时设定的上限(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
雇员人数要求是该计划历史上调整较频繁的条款。早期版本曾以 100 人为分界,后续版本根据财政预算与项目结余动态调整。建议在正式递交前,前往生产力局官网或 D-Biz 专题页面核对最新口径。
2. 内地股东跨境结构不构成障碍
计划本身 不限制股东国籍或注册地来源,仅要求申请主体为香港合法注册公司。这意味着:
- 内地企业 100% 持股的香港子公司可以申领
- 内地自然人作为唯一董事的香港公司可以申领
- 在港设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亦可申领,前提是能证明实质业务存在
但需要警惕的是:若香港公司仅为「空壳」,无办公地址、无雇员、无真实交易流水,生产力局在尽职审查阶段大概率会判定不具备实质运营条件。跨境架构清晰但缺乏落地证据,是历年被拒案例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
3. 不予受理的典型情形
为节省申报成本,以下情况在初审阶段即可能直接退回:
- 申请公司同时持有其他政府资助计划下的同类项目仍在执行中
- 项目内容仅为硬件采购(如单纯购买电脑、显示器、网络设备)而缺乏软件或服务整合
- 项目供应商不在生产力局公布的认可供应商清单内
- 申请企业正接受强制清盘、破产程序或被裁定违反资助条款
三、12 类资助方案与典型场景
D-Biz 将遥距营商方案归纳为 12 个类别,企业可按需组合,但累计资助上限不变。跨境企业常见的组合方向有:
| 类别 | 典型工具示例 | 跨境场景适配度 |
|---|---|---|
| 网店设立与营销 | Shopify、SHOPLINE、自建独立站 | 高:直接面向海外消费者或内地客户 |
| 网上接单与支付 | Stripe、PayPal、AlipayHK、本地二维码 | 高:跨境收款链路搭建 |
| 客户关系管理(CRM) | Salesforce、Hubspot、有赞 | 中:需配合香港数据合规要求 |
| 视频会议与远程协作 | Zoom、Microsoft Teams、企业微信 | 中:内地团队与香港团队协作 |
| 云端文件管理与备份 | Dropbox Business、Google Workspace、阿里云国际版 | 高:解决跨境文件同步与权限问题 |
| 网络安全方案 | 防火墙、终端保护、VPN 合规化 | 中:跨境网络架构需谨慎合规 |
| 数字化工作流程 | ERP、HR 系统电子化、合同电子签 | 中:涉及数据跨境流动需评估 |
实务建议:跨境企业若同时有内地与香港两端团队,最容易出效益的方向是「跨境文件协作 + 视频会议 + 电子签约」三类组合,部署周期短、可见度高、符合计划鼓励的遥距办公精神。
四、材料准备清单
生产力局对申请材料采取「清单化 + 实质审查」双轨制。以下按初审与深度审查两阶段整理材料清单,供跨境企业提前准备。
第一阶段:递交申请时必交材料
- 公司注册文件: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最新周年申报表(NAR1)副本
- 股东与董事结构:显示内地母公司或股东持股关系的公司结构图、董事身份证件
- 实质运营证明:香港办公室租约、近 3–6 个月的水电费账单或商业通讯地址证明
- 雇员资料:强积金(MPF)供款记录或薪金支付凭证,证明在港确有雇佣关系
- 业务说明:商业计划书摘要,阐述公司业务模式、市场定位及引入 IT 方案的合理性
- 方案报价单:来自认可供应商清单内供应商的报价,列明项目范围、人月、交付物
- 项目时间表:方案部署的关键里程碑与完成节点
第二阶段:审批通过后执行阶段
- 正式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的完整服务合同,须含项目范围、付款条款、验收标准
- 首期付款凭证:企业自付 25% 部分的银行转账记录或支票存根
- 进度报告:按里程碑提交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附系统截图或功能演示
- 最终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由企业、供应商双方签署的验收单
- 发票与尾款凭证: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及企业支付 75% 资助款的银行凭证
所有文件原则上要求 中文或英文版本;如供应商提供繁体中文文件,建议保留原始版本以匹配香港审核人员的阅读习惯。如使用简体中文,需附英文翻译件以备查询。
五、跨境企业常见踩坑点
1. 供应商必须在认可清单内
D-Biz 并非「自由市场采购」,企业必须从生产力局公布的 认可服务供应商名单 中选择合作方。该名单按方案类别分组,每组含多家供应商。跨境企业在内地常用的 IT 服务商若未在清单内,需另行寻找香港本地或具备香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 付款路径与发票抬头
政府资助款只会拨付到 香港申请主体的银行账户,且发票抬头必须为该香港公司的法定名称。内地母公司代付或发票抬头写成内地公司名,均不被认可。建议在合同与发票环节就锁定香港主体,避免事后补单困难。
3. 数据跨境流动的隐性约束
部分 IT 方案(如云端 CRM、企业网盘)涉及数据存储位置选择。跨境企业应主动评估:客户数据是否会被传输至境外服务器?是否触发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申报或合规义务?生产力局在审查时会关注项目方案的合规完整性,涉及大量个人数据的方案建议提前咨询私隐专员公署意见。
4. 避免「包装式」申请
曾有企业将已部署完成的常规 IT 升级重新包装后申请 D-Biz。生产力局在审查中会调取公司网站、应用商店上架时间、域名注册信息等公开数据交叉验证。若项目实际上线时间早于申请时间,将被视为不符合「新部署」条件而拒批。
六、流程时间轴参考
| 阶段 | 时长参考 | 关键动作 |
|---|---|---|
| 准备材料 | 2–4 周 | 整理公司文件、联系清单内供应商、获取报价 |
| 在线递交 | 1 周内 | 通过生产力局 D-Biz 系统填报并上传材料 |
| 初审与答疑 | 4–8 周 | 回应生产力局可能的澄清要求或补充材料通知 |
| 审批结果 | 8–12 周 | 收到原则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后启动项目 |
| 项目执行 | 3–6 个月 | 按合同与时间表部署方案 |
| 资助款拨付 | 8–12 周 | 提交验收文件后等待拨款到香港账户 |
整体从启动到资金到账,跨境企业通常需预留 6–10 个月 的时间窗口。所有时序以生产力局当时公布的实际处理周期为准。
七、写在最后
D-Biz 对跨境在港企业而言,是一项门槛适中、补贴力度明确的数字转型助推工具。其设计逻辑偏向「实质性数字化升级」,而非「普惠式现金补贴」,因此能否在材料层面证明业务的真实运营与方案的合理必要性,决定了申报成败。
内地企业主赴港设立公司后,可同步将 D-Biz 纳入公司成立第一年的 IT 基础建设预算框架内——既借力政府补贴降低转型成本,又为后续申请其他资助计划(如科技券 TVP、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EMF 等)积累合规与项目执行记录。
更多香港公司运营、人才签证、税务申报与政策补贴的实操指南,可前往 hkguide.org 查阅。
常见问答
内地企业控股的香港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由内地母公司申请 D-Biz 资助?
不可以。计划明确要求申领主体必须是依据《公司条例》在港合法注册并实质运营的香港公司,内地母公司可以作为关联方向香港子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源支持,但合同、发票与付款路径必须以香港实体走完。
申请 D-Biz 对在港雇员人数和公司成立年限有什么硬性要求?
文章指出计划对雇员人数设有上限,且历史上调整较为频繁,早期版本曾以 100 人为分界,后续根据财政预算与项目结余动态调整,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公司成立年限方面,在港设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亦可申领,前提是能证明存在实质业务。
香港公司没有本地雇员、仅有内地团队,能否通过实质运营审查?
难度极高。生产力局在尽职审查阶段会重点核查香港公司是否拥有实际业务运作,包括办公室、雇员或交易凭证。仅有内地团队而无香港雇员、办公室或交易流水的「空壳」公司,大概率会被判定不具备实质运营条件,这也是历年被拒案例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
D-Biz 资助款如何拨付?发票和合同有什么必须注意的细节?
政府资助款只会拨付到香港申请主体的银行账户,发票抬头必须为该香港公司的法定名称,内地母公司代付或发票抬头写成内地公司名均不被认可。建议在合同与发票环节就锁定香港主体,避免事后补单困难。
如果内地常用的 IT 服务商不在生产力局认可供应商名单内,应该怎么办?
企业必须从生产力局公布的认可服务供应商名单中选择合作方,名单按方案类别分组。内地常用的服务商若未在清单内,需要另行寻找香港本地或具备香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否则项目在初审阶段即可能被直接退回。
项目上线后发现实际开始时间早于申请时间,会有什么后果?
会被直接拒批。生产力局在审查中会通过公司网站、应用商店上架时间、域名注册信息等公开数据交叉验证项目时间线,将已部署完成的常规 IT 升级重新包装后申请的行为不符合「新部署」条件。
涉及客户数据存储境外的云端方案,申请时需要额外注意什么?
跨境企业应主动评估客户数据是否会被传输至境外服务器,以及是否触发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申报或合规义务。生产力局在审查时会关注项目方案的合规完整性,涉及大量个人数据的方案建议提前咨询私隐专员公署意见。
D-Biz 与科技券 TVP、市场推广基金 EMF 可以同时申请吗?
文章未作直接说明,仅提示内地企业主可将 D-Biz 纳入公司成立第一年的 IT 基础建设预算框架,为后续申请其他资助计划积累合规与项目执行记录。多个计划之间能否同时享受,以各计划官方公布的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