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遥距营商计划(DBP)申请步骤

遥距营商计划(Distance Business Programme,简称 DBP)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执行,是「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体系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的资助专项。每宗获批项目可获 最高 30 万港元 的政府配对资助,企业与政府各承担一半,用于采购本地科技方案商提供的服务,包括云端 ERP、电子签章、虚拟团队协作、网络安全、远程客服系统等。

对在港设有实体、刚跨过初创期、希望以最小现金压力升级 IT 基础设施的内地企业主而言,DBP 是为数不多「政府先认账、厂商先垫资、企业后验收」的实用资金来源。2026 年计划继续接受申请,本文以最新执行口径为基础,拆解从资格判定到项目验收的全流程。


一、谁可以申请?三类门槛同时满足

DBP 的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 企业资质

2. 规模门槛

维度 要求
员工人数 制造业不超过 100 人;非制造业不超过 50 人
业务性质 一般工商业务,制造业亦可
设立时间 通常要求登记满 1 年,部分行业放宽,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3. 方案与厂商要求

关键提醒:方案供应商若为申请人公司的关联公司(如同一实控人持股 ≥30%),属「关连交易」,将不被受理。


二、资助额与项目周期

维度 标准
单笔资助上限 港币 30 万元
资助比例 政府承担 75%,企业自付 25%(即 3:1 配对,具体比例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项目周期 一般不超过 6 个月,须在批准后 12 个月内完成
累计上限 企业累计可获 6 笔 DBP 资助 + 6 笔其他科技券资助

例:某企业采购 30 万元 ERP 方案,政府承担约 22.5 万元,企业实付约 7.5 万元,差额由方案供应商配合开账。


三、完整申请步骤(6 阶段)

第 1 阶段:资格自评与方案匹配(约 1–2 周)

内企主常踩的坑:直接照搬内地 SaaS 厂商方案。DBP 要求供应商须为 香港本地注册 并在名单内,内地 SaaS 公司往往不符合主体资格。

第 2 阶段:准备申请文件(约 1 周)

基本文件清单:

  1. 商业登记证副本
  2. 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3. 最近 6 个月银行月结单
  4. 最近一期利得税报税表与税务局的评税通知书
  5. 员工人数证明(强积金供款记录或薪酬支付证明)
  6. 已填妥的申请表(须经供应商与申请人双方签署)
  7. 详细方案书与报价单(按生产力局指定格式)

第 3 阶段:网上递交(约 1–3 天)

第 4 阶段:审批与面谈(约 4–8 周)

生产力局审批委员会逐案审核,可能要求:

审批时间因案而异,复杂方案(含 AI、区块链等)通常较长,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第 5 阶段:签约与拨付首期款

获批后:

  1. 申请人、企业、供应商、政府四方签署《资助协议》
  2. 政府向 方案供应商 直接拨付 50% 首期款(部分场景为按里程碑拨付)
  3. 企业按协议向供应商支付自付部分

内企主须知:款项不经过申请人账户,直接付给供应商,可避免「先垫付后报销」的现金流压力。

第 6 阶段:项目实施与验收(3–6 个月)


四、不予资助的常见情况

情形 说明
已购置现成产品 DBP 资助的是「方案」而非「软件许可」单一购买
与日常营运直接重叠的费用 员工薪资、办公租金、水电费等不计入
项目启动早于申请日 申请日期前已开始的实施不予追溯
单纯设备采购 硬件如非方案必要组件,比例受限
关连交易 申请人控制或持股 ≥30% 的供应商

五、申请策略与避坑建议

先选厂商,再写方案。DBP 的方案书须由认可供应商主导起草,企业主应优先与名单内厂商深入沟通需求,再依据厂商可行性调整预算与里程碑。

分拆项目,分批申请。单家企业最多可获 6 笔 DBP 资助,建议把 ERP、CRM、网络安全等拆为独立项目,错开时间提交,避免一笔大额申请被否决后全军覆没。

保留过程文档。所有会议纪要、培训签到、邮件往来都建议存档,验收阶段一旦被抽查可即时出示。

关注续期政策。DBP 属周期性政策,2026–2027 年度是否延续、资助上限是否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建议立项前再次核实。

与 TVP 协同使用。科技券计划(TVP)与 DBP 同属数字化资助工具,但 DBP 强调「遥距营商」场景,TVP 适用范围更广。企业可组合使用,但单笔不可同时申请两项资助。


六、给内地企业主的特别提醒

  1. 确保香港实体合规:商业登记、税务申报、MPF 供款记录完整,是审批通过的基本门槛。
  2. 慎用内地关联供应商:方案商须为本地名单成员,母公司在内地的科技公司通常不能直接申请。
  3. 方案须紧扣「遥距」场景:单纯升级内网、购买办公电脑通过率低;能体现远程协作、跨地域管理的功能更易获批。
  4. 预留企业自付部分的现金流:虽然比例不高,但首次申请的企业常因未准备好自付资金而拖延签约。

DBP 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拿到 30 万」,而在于以政府信用为背书,倒逼企业把数字化项目从「想做」推进到「做完」。对刚落地香港、还在搭建 IT 基础的内地企业主来说,这是一个可以分阶段、分模块使用的实用工具。

更多关于香港公司设立、科技券 TVP、品牌升级基金 BUD 等资助计划的解读,请持续关注 香港大全。

常见问答

DBP 与科技券 TVP 有什么区别?可以同时申请吗?

DBP 聚焦「遥距营商」场景,强调远程协作、跨地域管理等能力;TVP 适用范围更广,覆盖一般科技升级。两项资助属同体系下的不同工具,单笔项目不可同时申请,但企业可组合使用,把不同模块错开时间分别申报。

内地 SaaS 厂商能直接承接 DBP 项目吗?

通常不可以。文章明确指出,方案供应商须为香港本地注册并在生产力局「认可科技方案供应商名单」内,母公司在内地的科技公司往往不符合主体资格。建议企业主先从名单中挑选 2–3 家本地供应商沟通需求,再由其主导起草方案书。

申请 DBP 需要先垫付全额吗?资金流是怎么走的?

不需要先垫付全款。获批后由政府、申请人、企业、供应商四方签署《资助协议》,政府直接将首期款拨付给方案供应商,企业只需按协议支付自付部分,验收合格后再由政府拨付余款,整体可避免「先垫付后报销」的现金流压力。

DBP 项目周期一般多长?能否跨年度执行?

一般不超过 6 个月,且须在批准后 12 个月内完成。文章建议将 ERP、CRM、网络安全等不同模块拆为独立项目分批申请,错开时间提交,避免单笔大额申请被否决后影响整体规划。DBP 属周期性政策,2026–2027 年度是否延续、资助上限是否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哪些情况会被拒批?内地企业主最容易踩哪些坑?

常见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单纯设备采购、与日常营运直接重叠的费用(如薪资、租金)、项目启动早于申请日,以及申请人控制或持股 ≥30% 的供应商构成的关连交易。内地企业主最常踩的坑包括:直接照搬内地 SaaS 厂商方案、方案未能紧扣「遥距」场景、未预留企业自付部分的现金流,以及香港实体合规记录不完整。建议立项前再次核实官方最新政策。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