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㓥房租约呈交差饷物业估价署说明

2024年1月生效的《2024年业主与租客(修订)条例》(下称”业主条例修订”),是香港过去三十年规管私人住宅租赁市场力度最大的一次立法。条例核心要求之一是:住宅处所的新签、续签租约或租期更改,须在租期生效后30天内,由业主向差饷物业估价署(俗称”差估署”)呈交”租赁通知书”(Form AR2)。

对㓥房(即俗称”劏房”的住宅分间出租单位,下文统称㓥房)住户而言,本次修订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自2024年1月起,无论租住的是独立单位还是经分间出租的㓥房,业主均须履行呈交义务,住户亦有责任配合提供资料。本文以内地读者最关心的角度,逐项拆解何为”应呈交租约”、何时呈交、如何查阅自己单位是否已被呈交,以及不交租印花的后果。


一、为何修订?——立法的背景

香港㓥房问题长期存在争议。截至条例修订前,本港并无强制要求业主将住宅租约登记到政府机关:业主可自行选择是否向差估署提交租约资料。这一制度漏洞导致:

2024年修订条例后,所有住宅处所的租约——包括㓥房——均须强制呈交。如业主持牌经营经分间出租住宅(即”Bedspace”或㓥房牌照),同时需符合《建筑物条例》与《消防条例》对走火通道、消防安全、卫生等要求。

条例同时引入违例传票机制,对未在30天内呈交租约的业主,处以 第2级罚款(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违例一经定罪即可被票控);条例亦赋权差估署可调查个案、要求业主补交资料。


二、强制呈交范围与例外情况

并非所有租约均须呈交,下表对比说明:

租约类型 是否须呈交 备注
独立住宅单位租约(新签、续签) ✅ 必须 租期生效后30天内
㓥房住宅分间单位租约 ✅ 必须 属”住宅处所”范畴,无论单位有否牌照
租期不足一年(含短期租约) ✅ 必须 期限不影响呈交义务
工厦、商铺、写字楼 ❌ 毋须 属非住宅处所,不适用住宅条例
宾馆、酒店 ❌ 毋须 适用旅馆业条例
借住、免费住用 ❌ 毋须 非租赁关系
整幢房屋租赁 ✅ 必须 业主为机构法人同样适用

简言之,只要是住宅性质的租约,无论承租的是独立单位、共住单位还是分间㓥房,都属强制呈交范围。


三、何时呈交?——30天的起算与截止

呈交义务的计时起点为租期生效日,而非签约日。计算方式:

呈交通常以邮戳、网上递交时间或差估署柜台收件章为准。若业主逾期:

  1. 业主可被票控违例,最高处以第2级罚款;
  2. 不会影响租约本身的法律效力(租约仍对双方具约束力),但业主面临持续追控风险;
  3. 差估署有权要求补交,并对漏报部分追溯。

四、需要呈交哪些资料?

业主须填写差估署的”住宅租赁通知书”(Form AR2),并连同租约副本一并递交。所需资料包括:

租约双方资料

物业资料

租期资料

附文件

业主透过差估署的电子服务平台”电子租约服务”(e-PRS)可网上填写并上传,无须亲身到柜台。如使用邮递,则需将纸本通知及租约副本寄至差估署。


五、租户的责任:如何配合与保障自己

条例下的呈交义务虽落在业主,但租户的配合亦是顺利呈交的关键:

  1. 签约时索取资料:要求业主在签约前提供其姓名/名称与商业登记号,并确认单位是按住宅用途出租。
  2. 租约副本自行保存:业主须向差估署提交租约副本,但租户也应自行复印一份留存。如业主持牌经营㓥房,建议同时记录牌照编号。
  3. 留意”租约已登记”回执:业主完成网上递交后,差估署会发出电子参考编号;租户可要求业主出示,作为已呈交的凭据。
  4. 如单位属违例建筑:呈交纪录并不会”豁免”违例建筑本身;如租户发现单位属未申请改建或未领牌㓥房,可同步向屋宇署、消防处反映。
  5. 提前查询业主是否欠交差饷/地租:这间接反映业主身份真实性与单位合法性,可在住宅协助查询。

六、缴付印花税:业主与租户的另一层关系

呈交租约与租约缴付印花税(俗称”打厘印”)是两套平行制度:

制度 主管机关 性质 期限
呈交租约(AR2) 差估署 强制 30天内
缴付租约印花税 税务局印花税署 强制 通常为签租后30天内(具体以印花税署为准)

业主须分别完成两项工作。租户应注意:


七、不交租印花/不呈交租约的实际后果

不少租户担心”业主不呈交、自己怎么办”。实务上,常见情形如下:

情形一:业主已交差饷但不呈交租约

情形二:业主完全逃避责任

情形三:业主谎称已交


八、常见问答(FAQ)

Q1:我住的㓥房没有独立门牌,是否仍须呈交? A:是的,只要属住宅租赁,无论是否独立门牌,均须呈交。业主可在 AR2 的”单位编号”栏填写分间编号。

Q2:业主说”㓥房不用呈交”,是真是假? A:假。自2024年1月起,所有住宅处所均须呈交,㓥房不属豁免范围。

Q3:我和业主是口头租约,没有纸本合约,业主可以怎样呈交? A:条例要求”已签署的租约副本”;如只有口头协议,建议双方补签纸本或电子租约,否则业主难以履行呈交义务。

Q4:租约到期后未续签但仍继续住,业主要否再呈交? A:如属”周期性租约”或按月延续,业主应在续约起租后30天内补交;具体应参照租约条款与《业主与租客条例》。

Q5:租户可否自行代替业主呈交? A:不可以。呈交是业主的法定义务;如租户主动代交,差估署亦会视为业主名义的呈交,但责任仍属业主。


九、实用清单:租户签约前 5 项检查

为避免日后出现”业主未呈交”的困局,建议内地读者在签约前完成以下核查:

  1. ✅ 要求业主提供商业登记证(如属公司业主)或身份证副本
  2. ✅ 确认单位用途属”住宅”,并查核是否有屋宇署发出的㓥房牌照(如适用)
  3. ✅ 留意租约是否列明”业主须于30天内向差估署呈交租约”的条款
  4. ✅ 约定”业主负责打厘印”,并写入租约
  5. ✅ 保存所有付款纪录、通讯截图与租约副本至少 5 年

结语

对内地赴港的新租户而言,香港住宅租赁的法律框架与内地差异显著。2024年生效的修订条例,将住宅租约呈交由”自愿”转为”强制”,对㓥房这一长期灰色地带亦不例外。理解呈交义务与印花税制度,既是保障自身租住权益的起点,亦是判断单位与业主是否合规的重要窗口。

如欲了解续约流程、加租限制、租户押金上限等更多细节,或比较香港各区㓥房分布与公屋轮候策略,香港大全 整理了一系列针对内地读者的香港生活与房屋指南,欢迎延伸阅读。

本文所述期限、罚款级别与办理流程,以差饷物业估价署、税务局印花税署及香港特区政府宪报最新公布为准;具体个案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向差估署查询或征询合资格法律意见。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