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薪俸税可扣除与免税项目全清单:强积金、子女、供养父母、利息
香港薪俸税可以扣除的项目,归纳起来只有三类:本人与家属的「免税额」、指定供款与开支的「扣除额」(强积金供款、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居所贷款利息、认可慈善捐款),以及改用「个人入息课税」合并计算全部入息。两者的顺序不能颠倒:可扣除项目先从入息中减去,得出的「入息净额」再减「免税额」,余额才是按 2% 至 17% 累进税率计税的「应课税入息实额」。强积金即香港强制性退休供款制度;课税年度为每年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
以下金额按 2025/26 课税年度整理。免税额与扣除上限每年可能调整,请以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一、免税额:本人、子女、供养父母与伤残
免税额按身份和家属情况申报,家属须符合相应条件(伤残免税额须提交资格证明):
| 免税额项目 | 2025/26 金额 | 主要条件 |
|---|---|---|
| 基本免税额 | 132,000 港元 | 每位纳税人自动享有,夫妇分开申报时双方各一份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132,000 港元 | 已婚并分开申报,且配偶全年无入息 |
| 子女免税额 | 每名 130,000 港元;出生年度 260,000 港元 | 未婚子女未满 18 岁,或 18 至 25 岁在港接受全日制教育 |
| 单亲免税额 | 132,000 港元 | 全年未婚并独自管养子女,与基本免税额二选一 |
| 供养父母/祖父母(60 岁及以上) | 每名 50,000 港元 | 该长辈与纳税人在港同住不少于 180 天 |
| 供养父母/祖父母(55 至 59 岁) | 每名 25,000 港元 | 同上,须同住不少于 180 天 |
| 伤残免税额(本人) | 75,000 港元 | 本人符合政府伤残津贴资格 |
|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 | 每名 75,000 港元 | 受养人符合政府伤残津贴资格并由纳税人供养 |
对内地背景家庭最关键的一点:供养父母免税额以「在港同住」为条件。父母留在内地生活、子女按月汇款赡养,通常不符合同住要求;父母来港同住满 180 天才符合申领资格。
二、可扣除供款:强积金与合资格延期年金
「留好强积金单和保险单」这句同事经验一半对一半错:强积金要看是哪种供款,保险要看是什么保单。
| 供款/保费类型 | 可否扣除 | 规则 |
|---|---|---|
| 雇员强制性供款 | 可以 | 据实全额扣除;强制性供款本身以相关入息的 5%、每月 1,500 港元为上限 |
| 一般自愿性供款(普通账户) | 不可以 | 只有存入「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账户的供款才可扣除 |
| TVC 账户供款与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 | 可以 | 两者合计,每名纳税人每课税年度扣除上限 60,000 港元,夫妇各自独立计算 |
| 一般寿险、医疗、储蓄、危疾保单保费 | 不可以 | 不在扣除范围内;合资格延期年金须为保险业监管局公布名单内的产品 |
三、居所贷款利息扣除
按揭还款中只有利息部分可扣除,本金不行,规则如下:
- 每个课税年度扣除上限 120,000 港元,2024/25 课税年度起由 100,000 港元提高至此数;
- 该扣除自 2014/15 课税年度起实施,合共申索年期以 20 个课税年度为限,年度不须连续;
- 只限一个在香港境内的自住处所,且为纳税人通常居住的处所;
- 联名业权按业权比例分摊;物业若已出租,入息改按物业税课税,不适用本项扣除;
- 申索方式:在报税表「居所贷款利息」部分填写贷款机构名称及全年实付利息,并保留贷款机构发出的周年利息结算单备查。
四、已取消的项目,不要再申报
| 项目 | 取消时点 |
|---|---|
| 个人进修开支 | 2018/19 及之前的课税年度可申索,2019/20 起取消 |
| 住宅租金扣除 | 仅存在于 2022/23 与 2023/24 课税年度,2024/25 起取消 |
误报的后果不轻:税务局可评定补缴税款,并按《税务条例》(第 112 章)第 80 条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以少收税款的三倍为限;故意逃税可被刑事检控。报税表须签署确认,所有扣除的单据建议保留至少 7 年备查。
五、认可慈善捐款
捐款可扣除,但有四项条件:
- 受赠机构须为《税务条例》第 88 条下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
- 扣除额以「入息净额」(扣除各项开支、可扣除供款与免税额后)的 35% 为上限;
- 全年认可捐款总额不少于 1,000 港元方可扣除;
- 凭据:须取得载有捐款人姓名、机构名称及档案编号的正式收据。
六、个人入息课税:夫妇什么时候合并申报更划算
个人入息课税把薪俸入息、物业收入和自营业务利润合并,用同一累进税率表计税。已婚人士可选择合并申报,把双方的入息、扣除与免税额放在一起计算。以下几种情况合并通常更划算:一方全职工作、另一方无入息或入息很低;一方有营业亏损,可冲减另一方入息;一方的可扣除供款或捐款未用尽,合并后可集中使用。
反过来,双方都是高收入、扣除项目相近时,合并可能因累进税率而多缴税,分开申报更合适;配偶无入息时,收入一方可另行申领已婚人士免税额(132,000 港元)。两种方式可先用税务局网站的税款计算机试算,取较低者申报。合并申报的选择一经作出通常不得撤回,除非获税务局书面同意。
结语
收到 5 月发出的报税表后(须在 1 个月内交回,可申请延期),按栏目逐项填报、保留对应单据、对已取消的项目不再申报,就是处理薪俸税扣除的完整动作。有跨境收入、多处受雇或自雇成分的个案,建议委托执业会计师复核。
香港大全 还整理了强积金、报税表填报等实操指南,欢迎一并查阅。
常见问答
父母在内地养老,能申领供养父母免税额吗?
通常不能。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要求该长辈全年与纳税人在港同住不少于 180 天;父母长居内地、子女按月汇款,不符合同住条件。若父母来港同住满 180 天,则符合申领资格。
买了商业医疗险和储蓄险,保费能扣除吗?
一般不能。寿险、医疗、储蓄、危疾保单的保费均不在扣除范围内;只有「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的保费可以扣除,且与强积金 TVC 供款共用每年 60,000 港元的上限。
已婚、配偶没有收入,合并申报一定更好吗?
不一定。合并申报可用足双方基本免税额,通常对单收入家庭更有利;若双方都是高收入,合并后累进税率可能反而多缴税。建议用税务局税款计算机分别试算,选较低者申报。
免责声明:本文为一般性税务资讯,不构成税务、法律或投资意见。香港薪俸税的免税额、扣除上限与申索规则可能随课税年度调整,请以香港税务局及《税务条例》(第 112 章)最新公布为准,具体个案请咨询执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