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薪俸税各类免税额一览
香港薪俸税(Salaries Tax)采用”应课税入息实额”计算,先以入息总额扣除个人及受养人免税额,再按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以较低者为准)征收。免税额的高低直接决定最终税款,因此了解自身可享有的免税项目,是每位纳税人、在港工作人士及家庭在报税前必须做足的功课。
香港的薪俸税免税额由《税务条例》及其附属法例订明,每年由财政司司长在《财政预算案》公布调整,再经立法会通过后实施。本文以截至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课税年度免税额为准整理,实际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一、核心概念:什么是「免税额」?
在开始逐项拆解之前,先厘清三个概念:
- 免税额(Allowance):从应课税入息中直接扣除的固定金额,不需证明实际支出。
- 扣除(Tax Deduction):须符合特定条件(如自願医保、MPF自愿性供款、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等),上限有限,从入息实额中扣减。
- 税款宽减(Tax Rebate):在计算税款后再作一次性的扣减,由政府按年度财政状况决定,并非每年必有。
本文聚焦于免税额部分。需留意,免税额只适用于薪俸税、利得税的”个人入息课税”(Personal Assessment)不适用;若纳税人同时有薪俸与业务利润,可透过个人入息课税把两者合并计算,间接提升免税额的整体效应。
二、个人基本免税额
每位纳税人均享有”个人入息免税额”,无须任何附加条件,年满 18 岁或以下但有薪俸收入亦可申报(视乎所属类别)。
| 免税额项目 | 2026/27 年度金额(港币) | 适用条件 |
|---|---|---|
| 基本免税额(Basic Allowance)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所有纳税人自动享有 |
| 已婚人士免税额(Married Person’s Allowance)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课税年度内已婚,且配偶无应课税入息或入息低于基本免税额 |
关键提示:
- 不可同时享有基本免税额与已婚人士免税额,二选其一;
- 若夫妻均有入息且分别申报薪俸税,须合并评税(Joint Assessment)才能享有已婚人士免税额。
三、子女相关免税额
子女免税额是香港家庭最关心的部分,分两层:
1. 子女免税额(Child Allowance)
适用于每名未婚、未满 18 岁的子女;或年满 18 岁但仍在校全日制就读(25 岁前)的子女。
| 免税额项目 | 2026/27 年度金额(港币) | 备注 |
|---|---|---|
| 每名子女(第 1 至 9 名)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适用所有家庭 |
| 每名子女(第 10 名及以上)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通常以全额计算(不同于前 9 名的累进递减模式) |
2. 出生年度额外免税额
每名子女于课税年度内出生,可获一笔过额外免税额;同一子女在同一年度出生的额外免税额,只能由其中一方父母索取。
四、供养受养人相关免税额
1.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
按受养人年龄、是否与纳税人同住分四档:
| 类别 | 同住(港币) | 不同住(港币) |
|---|---|---|
| 60 岁或以上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55–59 岁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附加条件:
- 受养人须为香港身份证持有人(通常要求居住满一定年限);
- 父母/祖父母于课税年度内接受纳税人或配偶不少于港币 12,000 元的供养(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不可与伤残受养人免税额同时享有,只可择较高者。
2.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Disabled Dependant Allowance)
适用于纳税人或配偶供养的伤残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须由政府认可机构或注册医生证明。金额为基本免税额之上额外一笔。
3. 单身纳税人供养伤残兄弟姊妹免税额
专为单身、丧偶或离异人士而设,须供养的兄弟姊妹须为未婚、未满 18 岁或在校全日制学生(25 岁前)。
五、伤残人士自身免税额
若纳税人本人已获发伤残人士证明,可在基本免税额之上额外享有”伤残人士免税额”。
| 免税额项目 | 2026/27 年度金额(港币) |
|---|---|
| 伤残人士免税额 | 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此免税额与伤残受养人免税额性质不同——前者是纳税人本人,后者是受养人。
六、各类免税额对照总表
为方便查阅,将常见免税额整理如下(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免税额项目 | 适用对象 | 关键条件 |
|---|---|---|
| 基本免税额 | 所有纳税人 | 自动享有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已婚人士 | 配偶无入息或入息低 |
| 子女免税额 | 父母/监护人 | 子女未婚、18 岁以下(或在校 25 岁前) |
| 出生年度额外免税额 | 新生子女父母 | 该年度出生 |
|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 | 纳税人或配偶 | 受养人须港人、年龄 55+/60+ |
|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 | 纳税人或配偶 | 受养人持有伤残证明 |
| 伤残人士免税额 | 纳税人本人 | 持有伤残证明 |
七、报税实务:免税额申领流程
- 填妥 BIR60 表格:税务局的”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由雇主提交;个人则用 BIR60 报税表或在税务局 eTAX 网上系统填报。
- 核对受养人资料:申报前准备好受养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亲属关系证明等。
- 注意申报时点:每年税务局约于 5 月寄出报税表,1 个月内须交回(以信封面邮戳日期为准)。
- 保留证明文件:虽不需随报税表提交,但应在课税年度结束后保留 6 年(香港税务追溯期)以备查。
- 慎用个人入息课税:业务收入与薪俸并存者,可透过个人入息课税把免税额、亏损与扣除合并计算,往往能降低整体税负。
八、常见误区与提醒
- “全额免税额”vs”扣减”混淆:免税额无需提供收据,扣除(如长者住宿照顾、居所贷款利息)则需符合严格条件。
- 父母轮流供养:子女多人供养同一位父母,可协议由其中一人申领,免税额仍属”全数”,不可拆分。
- 新移民首年:即便年中抵港,亦可按”全年”享有基本免税额;按香港税务的”时间比例”计算入息。
- 离港后报税:离开香港仍可能就”来源于香港”的入息被征税,免税额按当年在港日数按比例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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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基本免税额和已婚人士免税额可以同时享有吗?
不可以。基本免税额与已婚人士免税额属”二选其一”项目,纳税人只能根据自身婚姻状况择一申报。若夫妻双方均有入息,须选择合并评税(Joint Assessment),才可享已婚人士免税额;若各自独立申报,则只能分别享有基本免税额。
在港工作未满一年,也能享全年基本免税额吗?
可以。新移民或在港工作未满一年者,按香港税务的”时间比例”计算入息实额,但免税额本身仍可按”全年”享有。文章提醒,即便年中抵港,基本免税额无须按在港日数折减;不过入息部分会按在港日数按比例计算应课税入息。
父母轮流由多名子女供养,免税额可以拆分吗?
不可以。文章明确指出,子女多人供养同一位父母时,免税额仍属”全数”,须由兄弟姐妹之间协议由其中一人申领,不能拆分给多人分别享受。
子女已满 18 岁仍在大学读书,还能享有子女免税额吗?
可以。子女免税额适用于未婚、未满 18 岁的子女;或年满 18 岁但仍在校全日制就读的子女(须在 25 岁前)。符合条件即可继续享有子女免税额,无需证明经济上仍由父母供养。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与伤残受养人免税额能否同时申请?
不可以。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与伤残受养人免税额属择一享有项目,纳税人只可在两者中选择金额较高者申领。文章建议在申领前先比较两者的适用条件与金额,按较高者提出申请。
报税后,税务局还会要求补交受养人证明文件吗?
可能会。文章提醒,虽然报税时无须随 BIR60 表格提交证明文件,但纳税人应在课税年度结束后保留文件 6 年(香港税务追溯期),以备税务局查核。建议预先准备受养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