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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免税额详解:报税前必须搞懂的香港薪俸税扣除

每年5月底至6月初,香港税务局会向纳税人寄出上一课税年度的《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许多内地来港工作人士拿到表格后才发现,”应课税入息”与”实际缴税”之间存在一段不小的距离——这段距离的主要来源,就是 个人免税额(Personal Allowances)。

香港薪俸税(Salaries Tax)以”应课税入息实额”为税基,而”实额”的计算方式是从总收入中 先扣除开支,再扣除个人免税额。开支部分以”扣除额上限”封顶(详见后续文章),免税额部分则有13项法定扣减,覆盖纳税人本人、家人、居所、学习等场景。

重要原则:所有免税额均以 课税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期,金额以税务局每年公布的《税务条例附表》为准,本文所列数字以截至2026年9月已发布数据为参考,实际申报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一、免税额的两大基本类型

香港的免税额体系可分为三类逻辑:

  1. 个人身份类:纳税人本人、已婚人士、伤殘人士、单亲家长——以身份为基础的免税额。
  2. 家庭供养类:供养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以家庭成员为基础的免税额。
  3. 特定支出类:住宅贷款利息、居所贷款扣除、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自愿医保、年金保费、认可慈善捐款、进修开支——以实际支出为基础的免税额(受额度上限约束)。

前两类无需提供费用证明,只要符合资格条件即可在报税表上自行填报;第三类需要保留单据及证明文件。


二、基础免税额:本人与婚姻状态

免税额项目 适用对象 2025/26 课税年度金额(港币)
基本免税额 任何应课税人士 132,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合法结婚,与配偶分开报税或合并评税 264,000
伤殘人士免税额 持有注册医生签发伤殘证明者 75,000
单亲免税额 课税年度内独力抚养子女,且未曾结婚、同居或离婚后未再婚 132,000

几个易混淆点


三、家庭供养类免税额

这是内地赴港人士最常忽略的部分。许多家庭父母在内地、子女也在内地,以为”供养”自动失效——其实只要满足居住、年龄、供养比例等条件,仍可申请。

1. 供养父母 / 祖父母免税额

项目 2025/26 年度金额(港币)
每位父母 / 祖父母 — 基本免税额(年龄 ≥ 60 岁) 50,000
每位父母 / 祖父母 — 额外免税额(年龄 ≥ 60 岁且同住) 50,000
每位父母 / 祖父母 — 基本免税额(年龄 55–59 岁) 25,000
每位父母 / 祖父母 — 额外免税额(年龄 55–59 岁且同住) 25,000

核心资格条件:

实务提醒:”同住”是指在该课税年度内与纳税人连续同住满 6 个月,可分两次入住但累计不少于 183 天。

2. 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

3. 子女免税额

项目 2025/26 年度金额(港币)
第一至第九名子女(每名) 130,000
每名子女在出生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 130,000
单亲家庭子女额外免税额(首名) 130,000

资格要点:

内地家庭常见误区:以为孩子在内地读书就不符合。其实”通常居住于香港”是按子女本人的居港日判断;若孩子在港读书或在港出生后随父母居港,即满足条件。


四、特定支出类免税额(受额度上限约束)

这部分免税额以 实际开支 为基础,金额不得超过法定上限,且必须保留 至少 6 年 的证明文件。

1.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

金额上限:每个课税年度 100,000 元,扣除期为 20 个课税年度(无论是否连续)。

适用条件:

2.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金额上限:每位父母 / 祖父母每年 100,000 元。

适用条件:

3. 自愿医保计划(VHIS)保费扣除

金额上限:每名受保人每年 8,000 元(受保人数不设上限)。

适用条件:

4. 合资格年金保费 / 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

金额上限:合并 60,000 元。

5. 认可慈善捐款

金额上限:应评税入息的 35%。

6. 进修开支

金额上限:每个课税年度 100,000 元。

适用条件:


五、13项免税额一览表

编号 项目 2025/26 金额(港币) 性质
1 基本免税额 132,000 身份
2 已婚人士免税额 264,000 身份
3 伤殘人士免税额 75,000 身份
4 单亲免税额 132,000 身份
5 供养父母 / 祖父母(60+,基本) 50,000 / 人 家庭
6 供养父母 / 祖父母(60+,同住额外) 50,000 / 人 家庭
7 供养父母 / 祖父母(55–59,基本) 25,000 / 人 家庭
8 供养父母 / 祖父母(55–59,同住额外) 25,000 / 人 家庭
9 供养兄弟姐妹 37,500 / 人 家庭
10 子女免税额 130,000 / 人 家庭
11 居所贷款利息 100,000(20 年封顶) 支出
12 长者住宿照顾 100,000 / 人 支出
13 自愿医保保费 8,000 / 人 支出
— 慈善捐款 / 年金 & TVC / 进修 见上文上限 支出

注:上表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实际申报前请以税务局最新发布的《税务条例附表》或”税款计算机”为准。


六、申报实务与常见误区

1. 合并 vs 分开评税

已婚夫妇可选择 合并评税(按夫妇合并入息评税)或 分开评税(按各自入息评税,并由一方将部分免税额让予另一方)。税务局鼓励纳税人 两种都试,再选较低者。

2. 父母未居港满 183 天,是否真的”零免税额”?

是的。父母 / 祖父母若未符合香港通常居住条件(连续居港满 183 天),整项供养免税额均不可享有。这一规则对许多内地父母来港时间不固定的家庭影响巨大,建议提前规划探亲及居港日。

3. 子女未满 18 岁但已工作,可否申报?

不可。子女免税额要求子女 未满 18 岁且未婚,或 18–25 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已工作、未在学的子女即使未满 18 岁亦不符合资格。

4. 双薪家庭如何分摊子女免税额?

由双方协商,但每人只能申报实际供养的子女。若子女由父母双方共同供养,建议按供养比例分摊,避免一方全额申报后被税务局质疑供养金额不足 12,000 元。

5.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的 20 年如何计算?

自 首次成功扣除的课税年度 起计,连续 / 不连续均可,累计最多 20 个年度。出售物业、改为出租、转按至非认可机构等情况会中断扣除。


七、需要保留的文件清单

为应对税务局日后查询,建议保留以下文件至少 6 年:


香港薪俸税的”实额计算”逻辑是”收入 - 开支扣除 - 个人免税额 = 应课税入息实额”。对内地赴港人士而言,熟悉免税额结构往往比研究税率本身更具节税效果——尤其是子女学费扣减、父母供养、居所贷款利息这三项大额免税额,若未充分规划,每年可能少减数万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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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父母长期在内地居住,能否申请香港薪俸税的供养父母免税额?

文章明确指出,父母 / 祖父母须在课税年度内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居港满 183 天),方可符合供养父母免税额的资格。若父母未满足该居港日要求,整项免税额均不可享有。这一规则对父母来港时间不固定的家庭影响较大,建议提前规划探亲及居港日。

同住父母的额外免税额如何计算?必须全年连续同住吗?

文章说明,”同住”是指在该课税年度内与纳税人连续同住满 6 个月,可分两次入住但累计不少于 183 天。满足同住条件后,年龄 60 岁或以上的父母可同时享有基本免税额(50,000 元)与同住额外免税额(50,000 元);年龄 55–59 岁的父母则对应半数金额(各 25,000 元),具体年度数字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的 20 年期限如何计算?中途卖楼会影响吗?

文章指出,居所贷款利息扣除自首次成功扣除的课税年度起计,连续或不连续均可,累计最多 20 个课税年度,每个年度上限为 100,000 元。出售物业、改为出租、转按至非认可机构等情况会中断扣除,因此换房或转按前宜先评估剩余扣除年限。

内地出生的子女在港读书,能否申报子女免税额?

可以。文章强调,”通常居住于香港”是按子女本人而非父母的居港日判断。若子女在香港读书,或在港出生后随父母居港,即满足连续居港满 183 天的条件。同时须符合年龄要求:未满 18 岁且未婚,或年满 18–25 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并提供在读证明;纳税人或配偶每年对该子女的供养金额须不少于 12,000 元。

自愿医保与合资格年金保费可以同时申请扣税吗?

可以。文章列明,自愿医保(VHIS)保费扣除上限为每名受保人每年 8,000 元,受保人数不设上限;合资格年金保费(QDAP)与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TVC)则合并上限为 60,000 元。三者分属不同扣减项目,可在同一课税年度内同时申报,唯须保留相关保单及供款记录至少 6 年以备查核,实际可扣金额以税务局当年公布的《税务条例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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