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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报税表、评税、反对与分期缴税:从收到BIR60开始

每年5月初,税务局向纳税人寄出个人报税表(表格编号BIR60)。纸质交表须在发出日起1个月内交回;经「税务易」(eTAX)网上报表可自动延长1个月;首次收到报税表的纳税人一般有3个月。收到报税表不等于要缴税,但不交表会被估计评税——税务局按已知资料估高你的入息,再让你去反对,费时费力。

一、时间表:谁在什么时候要做什么

时间 事项 责任人
4月1日 发出雇主报税表BIR56A,1个月内交回 雇主
员工入职3个月内 填报IR56E通知税务局 雇主
员工离职1个月内 填报IR56F 雇主
员工离港前至少1个月 填报IR56G 雇主
5月初 寄出个人报税表BIR60 税务局
课税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约7月31日) 未收到报税表但应课税者,须书面通知税务局 纳税人
约10月起 发出评税及缴税通知书 税务局
翌年1月、4月 分两期缴税(评税发出较晚时日期相应顺延) 纳税人

没收到报税表并不免除申报责任:依《税务条例》第51(2)条,应课税人士须在课税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主动书面通知税务局,否则可被罚款。

二、BIR60上常填错的三处

  1. 婚姻状况与评税方式:已婚人士要在合并评税与分开评税之间选择,可只选其一。
  2. 不要把免税额填进扣除栏:免税额按身份申报,扣除按支出逐笔填,两者性质不同。
  3. 所有受雇入息都要填:即使雇主已通过IR56B申报,两份收入、兼职、内地公司发出但在港工作的部分仍须自行填报。

三、评税之后:缴税、迟交与暂缴税

四、不同意评税:反对、上诉与分期

  1. 反对评税:在评税通知书发出日起1个月内,以书面列明具体理由向税务局提出。逾期一般不受理,除非事先获准延期。
  2. 税款仍须先缴:提出反对不等于可以迟交;对争议部分可同时申请暂缓缴付,是否批准由税务局决定。
  3. 上诉:反对不获支持,可在1个月内向税务上诉委员会上诉;纯法律问题可再向原讼法庭提出。
  4. 分期缴税:确实无力一次清缴,应在到期前书面申请分期,通常须先缴一部分、余额计息;期数与息率以税务局批核为准。

以上为一般程序说明,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涉及跨境收入、资产或较大争议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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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一次过交不出全款会怎样?

先申请分期,不要等逾期。逾期会加征5%附加费,欠满6个月再加10%;长期拖欠税务局可循民事程序追讨,甚至检控。

暂缴税会不会白交?

不会。暂缴税按上一年度税款先收,最终按本年度实际评税多退少补,差额自动退还或抵销。

数字错了但已过了1个月,还能改吗?

可尝试书面申请延期提出反对并附理由,是否受理由税务局酌情决定;已缴税款多收部分可申请退税。所以收到评税通知书要第一时间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