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强积金供款由谁支付
拿到香港雇佣合约、内地背景的女性职场人在备孕或怀孕前后,最常问的问题之一就是:产假期间公司还发不发工资?强积金(MPF)还要不要供?是谁来供? 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涉及《雇佣条例》、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规定,以及雇主与政府的分担机制。本文按现行制度逐段拆解。
本文涉及的具体金额、比例、薪酬上限以香港特区政府与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一、先厘清两个概念:产假薪酬 vs. 强积金供款
- 产假薪酬(Maternity Leave Pay, MLP):在法定产假期间,雇员依法可获得的一种收入,目的是替代工作收入,保障产前产后生活。
- 强积金供款(MPF Contributions):雇主与雇员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每月向强积金账户作出的强制性供款,属于退休储蓄,与产假薪酬是两套独立规则。
简单来说,产假薪酬解决的是「产假期间有没有钱花」,MPF 供款解决的是「退休户口会不会断供」。两件事并不冲突,但会互相影响供款计算。
二、香港法定产假的基本结构
根据《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女性雇员连续受雇满40周,且符合其他条件,可享有:
| 产假组成 | 时长 | 性质 |
|---|---|---|
| 产前假期 | 2 星期(最多4星期) | 强制 |
| 产后假期 | 6 星期(最少) | 强制 |
| 法定产假总计 | 14 星期(共98天) | 强制且有薪 |
| 额外2周产假 | 在98天之外额外给予 | 政府发还薪酬上限 |
注意:法定产假整体为98天,但雇员可在此区间内弹性安排产前与产后比例。产假必须连续计算,雇主不得要求雇员在产假期间为雇主工作。
三、产假薪酬的钱从哪里来
香港的产假薪酬制度核心是 “雇主先垫付,政府后发还”,但分两段不同处理。
第一段:法定98天产假薪酬
雇主必须先以正常月薪的 4/5(即80%)垫付产假薪酬,之后向政府申请发还。
- 头 11 周(共 77 天)的 4/5 薪酬:雇主先支付,之后可向政府申请发还。目前政府设有 发还上限(以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 第 12 周(剩余 7 天)的 4/5 薪酬:雇主必须自行承担,不能向政府申请发还。
举例说明:
- 假设月薪港币 30,000 元,正常日薪约为月薪 ÷ 26(不计休息日)或 ÷ 30(含休息日),具体计算方式以《雇佣条例》为准。
- 98 天产假薪酬总额 = 月入 × 80% × 14 星期 ÷ 4 星期(此为简化示意)。
- 头 11 周部分:雇主先付,再向政府报销,但单日报销金额有上限,超出上限由雇主承担。
- 第 12 周部分:完全由雇主承担。
第二段:额外 2 周(共 14 天)产假薪酬
如果产假超过法定98天,达到 12 星期(84天)或更长(视乎政策窗口),雇员可享 额外2周产假。
- 薪酬水平:按 4/5 月薪计算,与法定产假一致。
- 资金来源:政府承担,雇主须先支付,之后可向政府发还。
重要前提:发还产假薪酬须符合多项条件,例如雇主已连续聘用该员工一段时间、公司按时提交发还申请等。具体资格与上限以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入境处及劳工处最新公布为准。
四、产假期间的强积金供款规则
回到 MPF 的核心问题。强积金供款规则由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 规管,关键原则是 按月计算”有关入息”,再按比例供款。
1. 雇主的强制性供款:是否继续?
答案是:一般情况下,雇主仍需为产假中的雇员继续缴付雇主部分的强积金供款。
- 产假属于受雇期间,雇佣关系并未终止。
- 雇主供款的计算基础是该月雇员的「有关入息」(Relevant Income),即实际发放给雇员的薪酬总额。
- 产假期间雇主实际支付的产假薪酬属于「有关入息」,因此仍须按法定比例供款。
2. 雇员的强制性供款:是否继续?
雇员供款是否需要继续,要看当月产假薪酬的实际金额。
- 如果产假薪酬达到强积金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按当时法定下限,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雇员仍须按比例供款。
- 如果当月没有任何入息(例如部分月份休假无薪),则不触发雇员供款责任。
3. 供款比例与上限(以当时法定为准)
| 供款方 | 标准比例 | 最高/最低有关入息 |
|---|---|---|
| 雇主 | 5% | 受每月有关入息上限限制(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
| 雇员 | 5% | 受每月有关入息上下限限制 |
| 自愿性供款(TVC) | 由雇员自行决定 | 不受强制规管 |
若产假薪酬金额因 4/5 计算而低于正常月薪,雇主与雇员双方供款都按实际产假薪酬金额计算,即供款基础下降,户口入帐金额也会相应减少。
4. 产假期间的”零收入月份”
如果雇员选择产假延伸至无薪假期、或雇主安排部分月份无薪休假,该月:
- 没有「有关入息」,不触发 MPF 强制供款;
- 但雇佣关系存续,不影响日后的归属权益(即不会因为单月零供款而失去已累计的归属部分);
- 长期累积零供款月份可能影响投资复利效应,建议雇员考虑以 自愿性供款(TVC) 形式补回部分金额。
五、雇主 vs. 雇员:责任清单对照
为方便记忆,下表汇总产假期间雇主与雇员各自的责任与可能面对的情形:
| 项目 | 雇主 | 雇员 |
|---|---|---|
| 法定98天产假薪酬(4/5) | 须先垫付,部分可向政府发还 | 享有权利,无须承担费用 |
| 第12周产假薪酬 | 完全自付,不能申请发还 | 享有权利 |
| 额外2周产假薪酬(若适用) | 须先垫付,可向政府发还 | 享有权利 |
| 雇主 MPF 供款 | 须按实际发放的产假薪酬继续供款 | 无须承担 |
| 雇员 MPF 供款 | 从产假薪酬中扣除代为供款 | 须按比例供款(若达到最低有关入息) |
| 零收入月份 | 无须供款 | 无须供款,可考虑 TVC 自愿补回 |
| 产假结束后 | 须安排复职,不得解雇 | 须按约定日期复工 |
六、内地职场人赴港工作需特别注意的几点
1. 入职前先确认公司产假政策
部分公司在《雇佣条例》之外提供额外福利,例如:
- 全薪产假(雇主承担 1/5 差额);
- 延长产假至 6 个月或更长;
- 产假期间继续按正常月薪计算 MPF 供款(雇主自愿承担差额)。
这些安排不会在 MPF 强制规则中自动出现,必须 白纸黑字写在雇佣合约或员工手册 中。
2. 留意雇佣合约中的”产假薪酬”条款
部分合约会写明产假期间按某个固定金额或某个百分比计算,与法定的 4/5 不同。如果合约条款 不低于 法定标准,则按合约执行;如果 低于 法定标准,则属违法,雇员可向劳工处投诉。
3. 怀孕期间的 MPF 供款基数
若怀孕期间因健康原因转调轻松岗位、减薪或被安排无薪假期,MPF 供款会按实际入息重新计算,对未来的退休储蓄累积有直接影响。建议尽早与雇主沟通,做好财务规划。
4. 离职衔接问题
若计划在产假结束后离职,需注意:
- 离职前最后一个完整月份的 MPF 供款仍须缴纳;
- 强积金账户内的「归属权益」会保留在个人账户中,可转移至新雇主或留在原计划;
- 产假期间未发放的薪酬、未缴付的 MPF,雇主不得因离职而拒付。
七、常见疑问速答
Q1:产假期间完全不发工资,MPF 还要供吗? A:若当月实际无任何入息,则不触发强制供款,但雇佣关系不变。
Q2:产假薪酬是 4/5,MPF 也按 4/5 供吗? A:是的。MPF 供款基础是「实际发放的产假薪酬」,按 4/5 入息计算双方供款。
Q3:政府发还的产假薪酬,会不会影响 MPF 计算? A:发还部分属政府行为,雇主在计算 MPF 时只看在雇期间实际发放的金额。
Q4:可以用产假薪酬抵扣雇员 MPF 供款吗? A:不可以。雇员 MPF 供款必须按比例从雇员入息中扣除,不能用政府或雇主资金抵扣。
Q5:男性能否享有类似安排? A:男性可享侍产假,但规则与产假不同,MPF 处理方式亦不同,本文不展开。
八、出现纠纷时的处理路径
如果认为雇主在产假期间漏付、少付产假薪酬或漏缴 MPF:
- 先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必要时引用《雇佣条例》具体条款;
- 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寻求调解;
- 强积金供款争议可向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 投诉;
- 必要时可向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或区域法院提出申索。
保留以下文件至关重要:
- 雇佣合约与员工手册;
- 工资单与 MPF 供款记录;
- 产假申请与批准记录;
- 雇主发放产假薪酬的银行入账记录。
结语
产假期间的强积金供款规则,核心其实就三句话:雇佣关系没断、MPF 就要供;供多少按实际发的产假薪酬算;零收入月份不触发强制供款。但实际操作中涉及雇主代垫、政府发还、4/5 计算、上下限约束等多个环节,建议内地职场人在赴港求职前就把相关条款问清楚,怀孕前后更要主动与雇主和 MPF 受托人核对账户,避免产假结束后才发现断供或漏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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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强积金还要不要供?
如果产假期间雇主实际发放的产假薪酬低于强积金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或当月没有任何入息,则不触发强制性供款;但雇佣关系仍然存续,已累计的归属权益不会受影响。建议雇员留意账户入账记录,避免长期零供款影响退休储蓄累积。
产假薪酬按 4/5 计算,MPF 供款是不是也按 4/5 算?
是的。MPF 供款基础是「实际发放的产假薪酬」,按 4/5 入息金额计算雇主与雇员双方的供款比例,入账金额也会相应减少。具体上下限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政府发还给雇主的那部分产假薪酬,会不会影响 MPF 计算?
不影响。MPF 供款只看在雇期间雇主实际发放给雇员的金额,政府发还部分属于雇主与政府之间的结算,不会再额外计入「有关入息」重复供款。
产假期间可以用产假薪酬抵扣雇员那部分 MPF 供款吗?
不可以。雇员 MPF 供款必须按法定比例从雇员入息中扣除,不能用政府发还资金或雇主自付部分抵扣,否则可能违反《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
产假结束后打算离职,MPF 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
离职前最后一个完整月份的 MPF 供款仍须缴纳;已累计的归属权益会保留在个人账户中,可选择转移至新雇主的强积金计划,或保留在原计划内继续投资。产假期间未发放的薪酬、未缴付的 MPF,雇主不得因离职而拒付。
内地职场人赴港入职前,应该提前跟雇主确认哪些产假条款?
建议在签约前书面确认以下内容:产假天数是否超出法定 98 天、产假薪酬计算方式是否不低于 4/5 法定标准、产假期间 MPF 供款基数如何计算、是否有全薪产假或延长产假等额外福利,以及复职安排等。这些条款最好白纸黑字写入雇佣合约或员工手册,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