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与雇员强积金供款比例详解
强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简称 MPF)是香港于2000年12月推行的强制性私营公积金制度,覆盖全港约400万就业人口。对于刚到港求职的内地职场人来说,MPF 是薪资结构中常被忽视、却与退休生活直接挂钩的一块收入——月薪 1,000 元、20,000 元还是 50,000 元,雇主与雇员各自要供多少?上限如何计算?下面为你逐一拆解。
一、强积金的供款主体与基本规则
强积金的强制性供款由雇主与雇员双方共同承担,每月按时存入雇员自行挑选的强积金受托人账户,由合资格受托人统一管理。制度核心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也要双方出」:雇主不可单方代雇员缴交自己那份,也不可将雇主部分变相折抵工资。
强制性供款的两个关键数字:
- 供款比例:雇主与雇员各 5%,合计 10%
- 计算基准:雇员的「相关入息」(Relevant Income)
公务员(包括纪律部队)、雇主为香港以外地区的员工、家务雇员、18 岁以下或 65 岁以上的雇员、有强积金豁免资格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以及自雇人士(其供款另有规则),不在强制性 MPF 覆盖范围或适用不同安排,本文聚焦最常见的「受雇一般雇员」场景。
二、「相关入息」是什么?怎么算?
强积金所谓「相关入息」是指由雇主以雇员身份支付的薪金、工资、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但不包括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及若干非现金福利。
按月计算后,相关入息落入以下区间,适用不同的供款金额规则:
| 相关入息(每月) | 雇员供款 | 雇主供款 | 该月总供款 |
|---|---|---|---|
| 低于 HK$7,100 | HK$0(无须供款,但可自愿性供款) | HK$350(按最低相关入息计算) | HK$350 |
| HK$7,100 或以上、HK$30,000 或以下 | 相关入息 × 5% | 相关入息 × 5% | 相关入息 × 10% |
| 高于 HK$30,000 | HK$1,500(上限) | HK$1,500(上限) | HK$3,000 |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最低供款要求——即使该月相关入息不足 HK$7,100,雇主仍须按「最低相关入息 HK$7,100」代雇员缴纳 HK$350。这是一项常被忽略的雇主责任:很多月薪较低的打工仔会误以为自己「零供款」,但其实雇主每月都在为自己存 HK$350。
举例说明:
- 小明月薪 HK$15,000 → 雇员供款 HK$750、雇主供款 HK$750,合计 HK$1,500/月
- 小红月薪 HK$25,000 → 雇员供款 HK$1,250、雇主供款 HK$1,250,合计 HK$2,500/月
- 阿华月薪 HK$45,000 → 雇员供款 HK$1,500(封顶)、雇主供款 HK$1,500(封顶),合计 HK$3,000/月
数字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每年政府公布的相关入息上下限如有调整,需相应更新计算。
三、关于上限:HK$30,000 是「人头封顶」不是「工资封顶」
很多内地求职者误以为「月薪超过 HK$30,000 就完全不用供强积金」。事实并非如此:HK$30,000 只是供款额上限,超过部分不会被追收差额,但仍按 HK$1,500(雇员)+ HK$1,500(雇主)封顶供款。
这意味着:月入 HK$30,001 与月入 HK$10 万,在强制供款这一块完全一样,都是 HK$3,000/月;但前者在税前年薪上明显更高,长期复利效应下能积累更多自愿性供款或其他投资。
「相关入息」的高低会随每月实际入息浮动。例如某月有双粮、花红、加班补薪,相关入息可能临时冲高;若该月仍低于 HK$30,000,就按实际 ×5% 计算;若超过 HK$30,000,按 HK$1,500 封顶。个别月份封顶不会影响其他月份的供款计算。
四、自愿性供款(VC / TVC):打工仔的「加码」选择
强制性供款只是下限,雇员与雇主都可以额外供款,主要分两类:
- 自愿性供款(Voluntary Contributions,VC)
- 雇员或雇主可额外缴交,存入同一 MPF 账户
- 提取限制比强制性供款多,部分计划需符合「保留规定」才能动支
- 适合希望长期累积、灵活加码的雇员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ax-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TVC)
- 仅限雇员个人自愿性供款
- 每年上限 HK$60,000(以最新税务条例为准)
- 可在薪俸税下申请扣除,节税与退休储备一举两得
- 与传统 VC 不同,TVC 受强积金制度约束,提取受「保留规定」限制
很多雇主会主动为雇员提供「雇主自愿性供款」,通常以月薪百分比或服务年限为条件,相当于一种变相福利——到职时记得问清楚 HR:自愿性供款的触发条件、归属期、提取规则。
五、雇主与雇员的「分工红线」
强积金制度对雇主的合规要求非常明确,违反任何一项都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检控:
- 不可代扣雇员供款用以支付雇主自己那份:违者可被罚 HK$5 万及监禁 6 个月
- 不可将雇主供款折抵工资:违者罚款 HK$1 万及监禁 6 个月
- 不可拖延供款:必须在每月供款日(或之前)完成转款
- 新入职工:须在受雇首 60 天内完成登记并加入强积金计划
- 离职手续:终止受雇后 30 天内须通知受托人;雇员有权选择「保留」、「转至新雇主」、「转至个人账户」三种处理方式
作为雇员,每月收到粮单(payslip)时应核对以下三项:
- 当月相关入息金额
- 雇员供款金额(应是相关入息的 5%,封顶 HK$1,500)
- 雇主供款金额(同上)
如发现雇主欠供、少供、迟供,可向积金局投诉并申请追讨。
六、内地职场人到港前的几个实用提示
内地求职者到港入职前,建议预先做好以下准备:
- 比较受托人:积金局官网提供基金平台对比工具,关注管理费、回本期(break-even period)、基金选项(股票、债券、混合、保守等)。管理费每差 0.5%,30 年下来影响可达六位数。
- 选择投资组合:年纪较轻、可承受波动的可考虑股票或混合基金;临近退休建议转保守或保证基金。积金局推出「预设投资策略」(DIS)作为懒人选择,自动按年龄调整股债比例。
- 保留入息证明:内地工作过的朋友,可考虑把部分内地公积金转入香港强积金(按现行规则,部分省份支持跨境转移,具体需向内地公积金中心与香港受托人分别确认)。
- 善用 TVC 节税:港府薪俸税采用累进税率,高收入打工仔每年最高 17% 标准税率。HK$60,000 TVC 全额扣除,相当于节税 HK$10,200 上下(以标准税率计算),是少有的「合法节税+退休储备」双效工具。
- 留意转换窗口:每年有特定次数可转换受托人或调整基金组合(多数计划为每年 1–2 次免费转换),把握免费窗口省手续费。
七、常见问题速查
Q1:月薪 HK$8,000 也要供款吗? 要。雇员供款按 5% 计算为 HK$400,雇主供款 HK$400,合计 HK$800。即使月薪更低至 HK$7,100 以下,雇主仍须按最低相关入息 HK$7,100 供 HK$350。
Q2:雇主不发粮单怎么办? 属违法行为,可向劳工处投诉,同时向积金局反映供款可疑情况。
Q3:试用期内离职,强积金可以带走吗? 可以。离职后 30 天内通知受托人,可选择转去新雇主账户、个人账户或保留在原受托人。
Q4:内地已缴的社保,会否与 MPF 重复? 两地制度并行,互不替代,但部分情况下可申请内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强积金账户,具体以两地最新政策为准。
Q5:自雇人士怎么算? 自雇人士需自行以 HK$7,100 至 HK$30,000 入息区间为基准,按 5% 供款;上限 HK$1,500/月。
MPF 是香港职场不可绕过的一项长线安排,看懂供款规则既能保障自身权益,也能在薪金谈判时把「雇主自愿性供款比例」列入议价筹码。强积金供款比例、上下限、TVC 节税细节如有调整,请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与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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