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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薪假期间强积金供款处理

香港强积金(MPF)制度以「受雇即供款」为基本原则,但当员工进入无薪假期(unpaid leave),相关供款责任往往出现灰色地带:究竟该由哪一方继续供款?供款额如何计算?是否可以申请暂停供款?本文从内地赴港工作人士的实际场景出发,整理强积金供款在无薪假期间的常见处理方式。

重要提示:MPF 法规细节会随积金局公告更新,本文以通用原则与典型做法为准,具体个案仍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最新公布为准。


一、核心原则——强积金供款跟随「有关入息」

强积金供款的计算基数是「有关入息」(relevant income),即员工因受雇而获得的所有现金报酬,包括薪金、津贴、佣金、花红等。在一般情况下:

无薪假并不自动切断雇佣关系,因此处理的关键在于:员工当月究竟有没有「有关入息」。


二、三种典型情形及供款处理

情形一:全薪假或部分支薪的无薪假

如果雇主在无薪假期间仍支付部分薪金或津贴(例如按员工底薪的 50% 发放),该笔款项属于「有关入息」,雇主与雇员均须按比例计算当月供款。

操作要点:

情形二:完全无薪(零入息)

当员工整个月支无薪假、当月完全没有获得任何现金报酬时,该月的「有关入息」为零,按 MPF 法规通常可被视为无需就该月作出供款。但必须注意:

情形三:停薪留职但保留福利

部分雇主会在员工长期无薪假期间继续视其为雇员,并自行承担雇主部分的强积金供款(例如按员工原本月薪的 5% 计算),雇员部分则因没有入息而免供。这属于雇主自愿承担的额外福利,并非强制要求。

此种做法在跨国企业、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较常见,目的是保留人才、维持福利连续性。


三、对比一览:三种情形下的供款责任

情形 雇佣关系 有关入息 雇主供款 雇员供款 备注
部分支薪 存续 有 必须按比例 必须按比例 从实际发放薪金中扣除雇员供款
完全无薪 存续 零 通常免供 免供 须在工资记录中注明
停薪留职 + 雇主自愿供款 存续 零 雇主自愿承担 免供 非强制,属额外福利

四、常见误区与提醒

误区 1:无薪假 = 自动停供

不少雇员以为开始无薪假后,强积金账户就「冻结」了。事实上:

误区 2:无薪假期间雇主可单方面更改供款比例

雇主与雇员的供款比例受法例规限,不能因无薪假而任意调整。只有当月实际入息发生变化时,供款额才会相应改变。

误区 3:无薪假期间累积的供款可以「补交」

一般情况下,无薪零入息月份不构成欠供,也无须事后补交。但若被积金局或受托人审核时发现该月其实存在有关入息而未供款,则可能被视为拖欠供款,需补缴附加费。

误区 4:无薪假结束后供款「自动恢复」

当员工正式复工、重新获得有关入息后,雇主应按月恢复正常供款。如果复工首月出现入息低于最低相关入息水平的情况,也应按规定处理(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五、雇员与雇主的操作清单

雇员方面

雇主方面


六、内地赴港工作者的特别提醒

  1. 签证与雇佣挂钩:以工作签证(如 IANG、TTPS、就业签证等)赴港的人士,雇佣状态直接影响签证续签。无薪假期间虽然雇佣关系存续,但若长期无实质工作,可能在续签时引起入境处关注,建议提前与雇主书面确认职位安排。

  2. 累算权益的提取限制:内地人士通常不能随意提取 MPF(须符合「永久离开香港」等条件并提交相关声明)。因此,无薪假期间账户暂时没有供款,对最终可提取金额影响有限,但长期累积仍值得关注。

  3. 税务与强积金的联动:报税时「入息」一栏应与强积金供款基数一致,若无薪月份入息为零,税表上也应反映。差异过大可能引起税务局或积金局关注。

  4. 自愿性供款(VC)不受影响:若雇员自行向受托人作出自愿性供款,该安排独立于雇主供款,无薪假并不影响其自愿供款计划。


七、何时需要寻求专业意见?

以下情况建议直接咨询积金局、雇主 HR 或专业会计师:

强积金制度看似简单,但在无薪假、停薪留职、半职等安排下极易出错。一次失误可能导致补缴、附加费,甚至影响日后累算权益的申领。


结语

无薪假并非简单的「暂时停工」,它牵涉到雇佣关系、有关入息、强积金供款、签证状态与税务申报等多个层面。对内地赴港工作者而言,了解自身在无薪假期间的权利与义务,既能避免被少供、漏供,也能在续签与报税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你正在考虑或已进入无薪假,建议先与雇主书面确认安排,再核对 MPF 受托人账户,最后保留所有沟通与工资记录。具体供款金额、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请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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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无薪假期间强积金会自动停止供款吗?

不会自动停止。强积金供款跟随「有关入息」,只要当月员工有领取任何现金报酬(薪金、津贴、佣金、花红等),雇主与雇员就必须按法定比例供款;当月完全没有入息时,才可暂停供款,但仍须在工资记录中注明「无薪假期」或「零入息月份」。

完全无薪的月份,雇主和雇员是否都不用供款?

一般情况下是的。若整个月员工未获任何现金报酬,有关入息为零,可视为该月无须作出强积金供款,双方均免供。需要留意的是,雇佣关系仍然存续,雇主不能因此为员工办理离职强积金手续。

无薪假期间雇主单方面决定暂停供款可以吗?

不可以。供款比例受法例规限,雇主不能因无薪假任意调整。只有当月实际入息发生变化时,供款额才会相应改变;若该月其实存在有关入息却被漏报,日后可能被积金局或受托人审核时认定为欠供,需补缴附加费。

无薪假结束后,强积金供款会自动恢复吗?

会随复工后恢复。员工正式复工、重新获得有关入息后,雇主应按月恢复正常供款;若复工首月入息低于最低相关入息水平,也须按规定处理(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雇员可定期登入受托人平台核对每月供款记录。

内地赴港工作者长期无薪假会影响签证续签吗?

有可能。以工作签证(例如 IANG、TTPS、就业签证等)赴港的人士,雇佣状态直接影响签证续签;无薪假期间雇佣关系虽存续,但若长期无实质工作,续签时可能引起入境处关注,建议提前与雇主书面确认职位安排及雇佣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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