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雇主与雇员供款比例详解
强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简称 MPF)是香港退休保障体系的支柱之一。无论你是刚拿到 offer 即将入职的内地新人,还是考虑以自雇身份在港发展的专业人士,都会遇到同一个问题:每月工资里被扣的那部分,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雇主又要出多少?
简单来说,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划定了一条”双向 5%”的主线——雇主与雇员各按雇员有关入息的 5% 供款,自雇人士则以”个人”身份按 5% 全数自付。但 5% 并不是一道无条件的算式:它只对落在法定入息上下限之间的那部分工资生效;低于下限免供,超过上限的部分也无需继续提取。
下文按”主线规则—上下限—三类身份对比—常见误区”四步,把这套机制讲透。
一、主线规则:双向 5%,按月计提
MPF 的供款周期与工资周期绑定,雇主必须于每个供款日(通常为每月第十日之前)将上一工资期的供款存入雇员账户。核心规则只有三条:
- 供款比例固定:雇主与受雇雇员各自按有关入息的 5% 计算供款;
- 双方独立计算:雇主 5% 与雇员 5% 分别基于同一入息基数,各自得出供款额,不得相互抵销;
- 税务处理不同:雇主供款可作为企业开支扣除;雇员供款部分(强制部分)则不属于应课薪俸税入息,变相等于税前节流。
举例:某雇员当月”有关入息”为港币 30,000 元。
- 雇主供款:30,000 × 5% = 1,500 元
- 雇员供款:30,000 × 5% = 1,500 元
- 当月 MPF 账户入账合计:3,000 元
二、上下限:并非”全薪按 5%”,有天花板与地板
MPF 不是无限额按比例提取,而是设有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Minimum and Maximum Relevant Income Levels)。每年这两条线会按通胀与入息分布调整,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
现行机制的要点:
- 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下限”):雇员若在该月份受雇未满 60 日,无须做雇主或雇员供款;
- 一般雇员供款下限:月薪 不低于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时,雇员与雇主都要按规定供款;月薪低于此线时,该月份免供,无须计提;
- 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上限”):月薪超过此线的部分,不计入供款基数,即封顶计提;
- 按”日子比例”折算:非完整月份受雇、入职首月或离职当月,须按该月实际受雇日数按比例折算基数,避免重复或漏供。
以一个常见的例子说明:假设某一年度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为 7,100 元、最高水平为 30,000 元(数字为举例,实际数字以积金局公布为准)。
| 月薪情况 | 雇主供款 | 雇员供款 |
|---|---|---|
| 6,000 元(低于下限) | 0 | 0 |
| 10,000 元(区间内) | 500 元 | 500 元 |
| 35,000 元(超过上限) | 按 30,000 × 5% = 1,500 元封顶 | 按 30,000 × 5% = 1,500 元封顶 |
这就是为什么高收入打工人在供款记录上看不到”全薪 5%”的原因——超过上限的部分既不被提取,也不会被单独锁定。
三、三类身份:受雇、自雇、零收入期的差异
MPF 制度下,”供款人”分为雇主、雇员、自雇人士三类,再加上零收入期的特别安排。理解这层区分,是合理规划退休资产的前提。
1. 受雇雇员(受雇身份)
- 由雇主与本人各按 5% 供款,自动从工资中扣除雇员部分;
- 入职首月、入职未满 60 日的短工等情形,按”免供期”规则处理;
- 离职时,雇员部分(含自愿性供款如有)随账户转移,不被公司截留。
2. 雇主(公司方)
- 须为年满 18 岁至未满 65 岁、受雇 60 日及以上的全职或兼职员工做强制性供款;
- 兼职员工只要受雇满 60 日,无论工时多少,同样按 5% 计提;
- 雇主供款不能低于按有关入息 5% 计算的金额,但可以高于(超额部分通常归入自愿性供款,享受税务扣减)。
3. 自雇人士(自雇身份)
- 没有”雇主”,5% 全数自付,按”有关入息”的 5% 计提;
- “有关入息”口径与受雇雇员相同,但来自业务盈收,需自行评估;
- 供款可作为业务开支扣除,具节税效果;
- 若某月入息低于下限,可暂缓供款;若入息为零或负,无需供款但年度内仍须提交评估表。
4. 零收入期与暂缓供款
受雇雇员在停薪留职、无薪假期等没有”有关入息”的月份,雇主与雇员都无须供款;自雇人士在业务淡季、无盈利的月份同样可以暂缓。这与”按年算账”的部分国家制度不同,MPF 是按月(按工资期)独立判断。
四、易被忽略的 5 个细节
即便看懂了 5% 与上下限,仍有一些”看上去理所当然”实则不成立的说法值得留意:
- “雇主出 5%、雇员也出 5%”≠ 实际到账 10%:双方各自独立按 5% 计算,合计 10% 入账,雇员那部分是从自己工资中扣除的,并不是公司额外补贴;
- 试用期也要供:只要受雇满 60 日,试用期工资同样构成”有关入息”,须按 5% 计提;
- 加班费、佣金、奖金要不要算:原则上,任何以金钱形式支付、属于雇佣合约条款范围内的报酬,都计入”有关入息”;一次性、非经常性的”恩恤金”或遣散费通常不计入;
- 跳槽不丢钱:离职时,账户内所有强制性供款及投资回报会全数保留并转移,新雇主继续按 5% 在新账户供款,原公司无权动用;
- 65 岁之后:年满 65 岁且已终止受雇,雇主与雇员的强制性供款即告停止,但已积累的 MPF 资产仍按个人意愿保留、转移或提取。
五、给内地来港职场人的实操清单
落地香港开始工作前,可以提前把这几件事准备好:
- 保留强积金账户资料:入职时雇主会协助开立或指定受托人账户,留意每月供款通知书与周年权益报表;
- 了解 5% 是否全额落地:核对工资单上的”MPF Employee Contribution”栏,与”Relevant Income” × 5% 是否一致;
- 关注上下限年度调整:每年 6 月前后,积金局会公布最新上下限数字;如接近临界点,可在续约、调薪时一并评估;
- 自雇人士做好账目:准备每月入息记录,配合每年提交 MPF 评估表,避免漏报或迟供;
- 慎选投资组合:MPF 默认有保守、稳健、增长等多种成分基金,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回报,选择时需考虑年龄、风险承受度与退休时点。
六、一句话总结
雇主 5%、雇员 5%、自雇 5% 全自付;低于下限免供,超过上限封顶;上下限数字每年调整,以积金局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把这套机制记牢,无论是面试谈薪、核对工资条,还是评估自雇成本,都能避免被数字误导。MPF 不只是”扣工资的那一项”,它更是你在港长期积累的退休资产之一。
如果想继续了解在港求职、签证、税务、银行开户等一站式信息,香港大全 已整理《内地人赴港全方位指南》系列文章,覆盖从落地到长期发展的关键节点,建议收藏查阅。
常见问答
内地人初到香港工作,MPF 是从第一个月工资就开始扣吗?
不一定。文章指出,雇员若在该月份受雇未满 60 日,无须做雇主或雇员供款;只有受雇满 60 日后,才会进入按月计提的常态。因此试用期或入职首月是否供款,要看实际受雇日数是否达到 60 日这一门槛。
月薪低于最低有关入息水平,那个月是不是就完全不用供款?
是的。文章明确,雇员月薪低于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时,该月份免供,无须计提,雇主与雇员双方都不用供款。但上下限数字每年会调整,具体金额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最新公布为准。
高薪打工人的 MPF 为什么看不到”全薪 5%”?
因为 MPF 设有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上限)。月薪超过上限的部分不计入供款基数,雇主与雇员都按封顶后的基数各自计提 5%,超出部分既不被提取,也不会被单独锁定。所以工资条上的 MPF 金额并非按总薪的 5% 计算。
自雇人士的 5% 是自己一个人全出吗?还能不能节税?
自雇人士没有”雇主”角色,5% 全数自付。文章提到,自雇人士的供款可作为业务开支扣除,具有节税效果;但”有关入息”需自行评估,若某月入息低于下限可暂缓,入息为零或为负的月份无须供款,年度内仍须提交评估表。
跳槽之后,原来公司里的 MPF 钱会被公司拿走吗?
不会。文章强调,离职时账户内所有强制性供款及投资回报会全数保留并转移,新雇主继续按 5% 在新账户供款,原公司无权动用。换工作只影响供款由哪一方继续,账户资产本身不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