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雇主雇员供款比例详解
强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简称 MPF)是香港退休保障体系的支柱之一,自 2000 年 12 月正式推行。凡年满 18 岁至 64 岁、在港受雇满 60 日的雇员,以及自雇人士,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按月由雇主、雇员双方(或自雇人士本人)共同供款。
对于在港求职的内地职场人而言,强积金是入职前最值得搞清楚的项目之一:每月被扣多少、雇主帮交多少、这笔钱什么时候能拿出来、跳槽时如何衔接,都直接关系到你的实际到手工资与长期储蓄计划。
一、强制性供款比例:双向各 5%
强积金供款采用 “雇主 + 雇员各 5%” 的法定比例,两笔款项各自独立计算、独立存入雇员账户。
| 供款方 | 标准比例 | 计算基准 | 每月上限 |
|---|---|---|---|
| 雇主 | 雇员每月有关入息的 5% | 有关入息(Relevant Income) | 港币 1,500 元 |
| 雇员 | 雇员每月有关入息的 5% | 有关入息(Relevant Income) | 港币 1,500 元 |
| 合计 | 入息的 10% | —— | 每月 3,000 元 |
自雇人士同样须按有关入息的 5% 自行供款,与受雇情形待遇一致。
关键提醒
- 比例是 “5%” 起算,但实际扣款取决于「有关入息」金额,并非工资总额全额计算。
- 雇员供款部分从你的工资中 直接扣除,雇主供款部分则由雇主额外承担,不会从你工资里扣。
- 雇主供款部分归属权归雇员,受託人不得没收抵债。
二、有关入息与上下限:并非全额计费
强积金供款不是按”月薪全数”计算,而是以 「有关入息」 为基础,并设有最低与最高门槛。
1. 下限门槛:港币 7,100 元
- 月薪 低于港币 7,100 元(以全职雇员口径)的有关入息,雇员无需供款,但雇主仍须按 5% 供款。
- 此规则主要照顾低薪兼职人员;学生工、暑期工、家务佣工则另有豁免安排。
2. 上限门槛:港币 30,000 元
- 月薪 高于港币 30,000 元 的部分,无须供款。
- 因此,雇员每月强制性供款上限为 港币 1,500 元(30,000 × 5%),雇主亦以同样金额封顶。
3. 日薪散工或临时工
- 入息按日计算,最低 / 最高门槛按比例折算。
- 须以 365 天(闰年 366 天)为基准,对照上限港币 30,000 元、下限港币 7,100 元。
上述门槛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政府会按年检讨并可能调整。
三、计算示例:月薪 25,000 元怎么扣?
假设你是一般雇员,月薪 港币 25,000 元,入职已满 60 日:
| 项目 | 计算 | 金额 |
|---|---|---|
| 有关入息 | 25,000 元(未超上限) | 25,000 元 |
| 雇主供款 | 25,000 × 5% | 1,250 元(雇主额外支付) |
| 雇员供款 | 25,000 × 5% | 1,250 元(从工资中扣除) |
| 实发工资 | 25,000 − 1,250 | 23,750 元 |
| 强积金账户每月进账 | 1,250 + 1,250 | 2,500 元 |
再看月薪 港币 60,000 元 的情形:
| 项目 | 计算 | 金额 |
|---|---|---|
| 有关入息(封顶) | 上限 30,000 元 | 30,000 元 |
| 雇主供款 | 30,000 × 5% | 1,500 元(封顶) |
| 雇员供款 | 30,000 × 5% | 1,500 元(封顶) |
| 实发工资 | 60,000 − 1,500 | 58,500 元 |
| 强积金账户每月进账 | 1,500 + 1,500 | 3,000 元(封顶) |
可看出:月薪越高,单位供款率摊薄效应越明显;但法定上限同时将高收入群体的供款额”封顶”,避免退休账户过度集中。
四、新入职首 60 日与免供期
强积金对 “在港受雇满 60 日” 的雇员才开始强制供款,这是新入职员常踩到的盲区。
1. 免供期的运作方式
- 入职首日若属受雇,自该日起累计 60 个日历日 内,雇员与雇主都无须供款。
- 第 61 日起,首月供款额按 “首月有关入息 × 5%” 计算并入账;次月起恢复正常按月供款。
- 若雇员受雇未满 60 日即离职,亦无须补缴,但雇主仍须在终止雇用后 30 日内通知受託人。
2. “有关入息”的定义要点
强积金语境下的”有关入息”通常指 直接由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奖金、酬金、小费等,但以下款项一般 不计入:
- 遣散费与长期服务金
- 因工伤或职业病获得的赔偿
- 雇主自愿提供的公积金或退休计划利益
- 公积金性质的非现金福利(如股票期权按特定规则处理)
具体认定以强积金条例与受託人指引为准,跨境派遣、海外津贴等情形更应逐项核实。
3. 自雇人士与零散工的差异
| 身份 | 强制供款 | 计算方式 |
|---|---|---|
| 全职雇员 | 是 | 月薪按”有关入息”上下限折算 |
| 自雇人士 | 是 | 自评利润 × 5% |
| 日薪散工 | 是 | 每日入息按 365 天折算 |
| 18 岁以下 / 64 岁以上 | 否 | 可获豁免 |
| 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 | 部分豁免 | 视乎计划条款 |
五、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额外节税选项
除强制性供款外,雇员与自雇人士均可开设 TVC(Tax-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账户,每年最高供款额与”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合并计算扣税上限(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TVC 与一般自愿性供款的关键差异:
- 存入 TVC:可申请薪俸税 / 个人入息课税扣税。
- 存入普通自愿性供款:不可扣税。
- 提取限制:TVC 须至 65 岁退休年龄才可提取(特定情况例外)。
对高薪人士而言,TVC 是 节税 + 补充退休储蓄 的双重工具,但前提是账户持有人须自行选择受託人开立,无法由雇主代扣代缴。
六、跳槽与离职:账户如何衔接?
强积金账户跟随个人终身,不会因换工作而”清零”。
- 离职时:雇主须在终止受雇后 30 日内通知受託人,并结算最后一个月供款;雇主供款部分即时归属雇员。
- 新雇主入职:你可在新公司选定的强积金计划下开立新”供款账户”,但原有的”个人账户”(由过往供款滚存)通常保留。
- 整合账户:可考虑将多个个人账户整合至同一受託人,便于管理与降低行政成本。
- 提取条件:一般情况下须年满 65 岁、提早退休(60 岁起须声明永久不再受雇)、永久离港、身故或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方可提取强制性供款。
对于在港工作数年后选择回内地发展的内地人,”永久离港”是最常见的提取途径,但需要向受託人提供离港证明并完成申索程序。
七、内地职场人赴港前常遇到的几个疑问
Q1:内地已有社保,强积金会被双重扣吗?
不会。强积金与内地社保分属两套独立体系,香港雇主依法只能代扣强积金雇员部分,不会替你缴纳内地社保;但内地户籍的社保关系如何延续,需另循两地社保衔接政策处理。
Q2:试用期工资较低,会被少扣吗?
会。按月有关入息计算供款,月薪低于港币 7,100 元时雇员免供,但仍计入账户滚存。
Q3:雇主不发强积金供款,怎么办?
这是违法行为。雇员可向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 投诉,雇主须补缴并可能面对罚款或检控。
Q4:刚毕业入职的内地学生,需要供款吗?
只要年满 18 岁、受雇满 60 日,即使持学生签证在港工作,也须按规定供款。
强积金看似只是工资条上的一行扣款,实际牵涉到退休账户的长期复利、不同受託人的基金选择与费用差异、跨制度衔接等多个层面。对于在港长期发展的内地职场人而言,理清这笔账,是稳定职业规划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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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月薪两万五在港工作,强积金每月要扣多少钱?
按文章示例,月薪港币 25,000 元未触及供款上限,雇员部分按 5% 扣款 港币 1,250 元,雇主另行为你供款 港币 1,250 元,合计每月 2,500 元进入你的强积金账户,到手工资为 23,750 元。供款金额随有关入息上下限调整而变化,具体以受托人账单为准。
强积金供款有最高上限吗?月薪十万是不是扣更多?
有上限。文章明确,雇员每月强制性供款上限为 港币 1,500 元(即按有关入息上限 30,000 元 × 5% 计算),雇主亦以同样金额封顶,双方合计每月 3,000 元封顶。月薪超过 30,000 元的部分无须供款,因此高收入群体并不会按全薪比例持续扣款。
入职第一个月还没满 60 天,会被扣强积金吗?
不会被扣。文章指出,强积金对「在港受雇满 60 日」的雇员才开始强制供款,免供期内雇主与雇员都无须供款;自第 61 日起,首月供款按「首月有关入息 × 5%」计算并入账,次月起恢复正常按月供款。若受雇未满 60 日即离职,亦无须补缴。
公司不发强积金供款,雇员应该怎么处理?
文章明确这属于违法行为,雇员可向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 投诉,雇主须补缴相应款项,并可能面对罚款或检控。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先与雇主沟通并保留工资单等证据,再向积金局正式反映。
内地人在港工作几年后回内地,强积金账户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可以。文章提到,「永久离港」是常见的提取途径,提取条件与年满 65 岁、提早退休、身故或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并列。申索时须向受托人提供离港证明并完成相应程序,具体材料清单与办理时长以受托人最新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