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人士报税表逐项填写指南
每到 5 月,香港税务局(IRD)会向上一年度有收入记录的纳税人寄出绿色信封的「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对刚抵港工作、首次收到报税表的内地人来说,这张表往往是「看得懂中文、却不知如何下笔」的存在——栏目众多、术语陌生、英文姓名格式与内地习惯不同,稍有疏忽便可能少缴或多缴税款,甚至触发税务审查。
本文按报税表结构,由上至下逐字段拆解每一部份的填法与重点,让你第一次交表就能心中有数。
一、报税表的基本结构
BIR60 主要由以下几大区块组成:
- 个人资料: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入境与受雇资料
- 应课税入息:受雇收入、自雇收入、物业收入、退休金等
- 免税额:本人、子女、供养亲属等
- 扣除:长者住宿照顾、居所贷款利息、自愿医保、年金、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等
- 声明与签署
填写前,请先把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雇主发出的薪酬报表(IR56B/薪酬单)、以及各类扣款证明准备好,并按顺序对应填入。
二、个人资料部份逐项拆解
1. 姓名
- 中文姓名以身份证/护照为准,按「姓在前、名在后」填入。
- 如有英文姓名(如内地旧式拼音),与证件完全一致填写。
- 如结婚后冠夫姓,税务局以「入境事务处」记录为准。
2. 香港身份证号码
入境后通常 7 个工作天内办理身份证,已获发号码者必填;若仍在办理阶段,请填「PENDING」并在 IR56B/通知书上注记申请编号。
3. 通讯地址与居住地址
- 通讯地址(Correspondence Address):收取税务局信件、评税通知书的位置,可填内地地址或香港地址。
- 居住地址(Residential Address):报税年度内实际居住地点,可与通讯地址不同。
- 若该年度曾在多个住址间搬迁,应在备注栏按月份简述。
4. 受雇资料
| 字段 | 填写要点 |
|---|---|
| 雇主名称 | 须与 IR56B 抬头一致 |
| 雇主地址 | 雇主发给你的 IR56B 上有完整地址 |
| 受雇开始/结束日期 | 以受雇合约为准,即使已离职亦要填整段受雇期 |
| 职位 | 按 IR56B「Position」栏填写,无需翻译润色 |
三、应课税入息:最易出错的核心区
1. 第 4 部:受雇收入
按税务局分类,报税表第 4 部会列出「应课税入息」与「免税额」两项,只需填入 净额(Net Income):
- 款项(Amount Received):含基本工资、加班费、佣金、酌情花红、约满酬金等。
- 扣除(Deductions from Employment):仅限《税务条例》允许的项目,例如:
- 强制性雇员供 5% 的强积金
- 自愿性供款(如有,以年度上限为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居所租金(如雇主提供住宿,须计入「雇主提供住宿价值」而非扣除)
⚠️ 常见错误:不少内地赴港新人把内地公司同时发放的收入也一并填上。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只有在港履职取得的薪酬才须课税,海外(内地)发薪部份一般不需填入,除非该笔收入实则由香港公司支付。
2. 第 5 部:自雇/独资经营收入
如持有合伙或独资业务,则按「业务利得」申报。内地人较常遇到的场景包括:
- 自由职业/顾问:与受雇性质不同,需填业务收入与开支,并附财务报表。
- 持股公司:一般不属自雇范围,而是透过「股权处置」在物业/股份收益项下处理。
3. 第 6 部:物业收入
在港出租物业须申报租金收入,可扣除差饷、地租、物业管理费、维修费、装修折旧等。业主按揭利息属「居所贷款利息扣除」,与物业收入扣除是两套规则,不要混用。
4. 第 7 部:退休金、长俸
若曾在港受雇领取长俸(公务员/教师等),按实际入息金额填入;至于内地社保退休金,香港一般不视为应课税入息。
四、免税额:按家庭状况逐项核对
免税额(Personal Allowances)由税务局按年度自动更新(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无需自行计算,只需勾选或填入相关人数。
| 项目 | 适用情形 |
|---|---|
| 基本免税额 | 任何人皆可享有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课税年度内已婚;与配偶合并评税则二选一 |
| 子女免税额 | 每名子女一位,出生年度即可申请;需填写子女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如有) |
|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 | 受养且无收入,年龄须未满 18 岁或曾就读全日制课程 |
|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 | 父母/岳父母满 60 岁;与兄弟姐妹共同供养可分摊 |
| 单亲免税额 | 全年单亲并独力抚养子女 |
首次申报者最常遗漏的是「子女出生年度」及「供养父母」两项。若子女在该课税年度内出生,即使年底前未满月,亦符合资格。
五、扣除项目:六类常见可扣除费用
1. 居所贷款利息
适用于在港购置物业并用作自住居所的纳税人,最高扣除额以政府公布为准;需保留贷款合同与还款证明。
2.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为合资格长者支付的住宿照顾院舍费用,可申请扣除,上限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3. 自愿医保计划(VHIS)保单保费
本人与指明亲属的合资格保费均可申报,每年上限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保险公司发出的保费收据需保留 6 年。
4. 合资格年金保费(QDAP)
向获批核的延期年金保费,可享扣除;同样需留意年度上限与保险公司是否在 IRD 认可名单内。
5. 强积金自愿性供款
扣除上限与「有关入息」挂钩,每年会随政府公布调整,请参考 IRD 官网。
6. 认可慈善捐款
最低 100 港元起跳,上限为应评税入息的某一比例;捐款收据须为「税务盖章」版本。
六、签署与递交:别忽略的最后一步
填妥后,必须在底部「申报人签署」处亲笔签名,并填上日期:
- 网上报税(eTAX):以「税务易」账户登入,使用「智方便+」或电子证书签署。eTAX 提交后,可保存 PDF 副本作为备份。
- 纸本报税:填妥后放入税务局附上的回邮信封,于 6 月底前寄回(以官方最新公布的截止日期为准)。
⚠️ 逾期申报:可被加征附加税或罚款,亦会影响未来申请延期/缓缴的酌情空间。如确实无法按时申报,应尽早以书面或经 eTAX 申请延期。
七、内地赴港人士的高频疑问
Q1:内地公司发薪,是否需要申报? 依「地域来源原则」,在港工作期间由内地母公司支付的薪金,若实际工作地点在内地,则不属香港应课税入息;但如属香港公司支付,则需全数申报。
Q2:年度中途入职/离职,怎么办? 受雇起止日期如实填入,并附上 IR56B 复印件;税务局会按实际受雇月份计算居港天数与税务责任。
Q3:可以与内地配偶合并评税吗? 香港不设夫妇合并报税,仅有「合并评税」与「分别评税」两种模式,由已婚夫妇自行选择税率较低的方案,与配偶是否在港无关。
Q4:填报后被审核,应准备什么材料? 准备 IR56B、银行月结单、扣款收据、租金单据、雇主提供的住房价值证明等。IRD 一般会要求补交原件或副本,保留期最少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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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内地人首次收到香港报税表,没在香港有过收入记录也需要申报吗?
即使你认为自己该年度并无应课税入息,仍建议按报税表要求如实填写并递交。报税表本身是税务局用于确认纳税人身份与收入状况的文件,主动申报与回覆有助于日后建立完整的税务档案,避免因长期未回覆而被纳入异常名单。
香港报税表上的「通讯地址」可以填内地地址吗?
可以。通讯地址的功能在于收取税务局的信件、评税通知书及退款支票,并不要求必须是香港地址。若你报税年度内经常往返两地,使用一个稳定收件地址(香港或内地皆可)即可;若曾在多个住址间搬迁,建议在备注栏按月份简述居住地址的变更情况。
内地的强积金或社保能在香港报税表中作为扣除项吗?
一般不能。文章明确指出,香港报税表中的扣除项目(如强积金自愿性供款、自愿医保、年金保费等)均以香港本地制度为准。内地社保退休金方面,香港一般不视其为应课税入息;至于内地的五险一金,则不在香港扣除范围之内,建议向 IRD 书面确认个案情况。
自由职业者同时受雇于香港公司,收入该如何分别申报?
文章指出受雇收入与自雇/独资经营收入属两个不同区块。若你既是公司雇员又经营顾问业务,应在第 4 部按 IR56B 净额申报受雇收入,同时在第 5 部按业务收入与开支申报自雇利得,并附上财务报表。两类收入的扣除规则与税率计算方式不同,切勿合并填写,以免触发税务审查。
错过报税截止日期,会有什么后果?
文章提醒,逾期申报可能被加征附加税或罚款,亦会影响日后申请延期或缓缴时被酌情处理的余地。如确实无法按时申报,应尽早以书面方式或经 eTAX 系统申请延期,而非直接弃置报税表。具体罚则与延期安排以税务局每年公布的最新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