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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ES非住宅房地产计入上限证明材料

香港于2024年3月正式重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apital Investor Entrant Scheme,业内常简称 CIES),并在2025–2026年间陆续放宽与细化执行细则。对于不少内地申请人而言,非住宅房地产仍是一项被反复讨论的资产类别——它既可以计入投资组合,又必须遵守明确的5,000万港元上限以及”持有期内不可抵押”等约束。能否顺利将这部分资产计入投资总额,核心就在于”证明材料”是否齐备、合规、可追溯。本文围绕这一话题展开,帮助内地读者把握政策原意与实操路径。


一、政策原意:为什么对非住宅房地产设上限?

CIES 的本意,是吸引申请人在港投入真实、长期、有经济活动带动力的资本。住宅物业因可能推高本地楼价、影响民生,被完全排除在合资格投资之外;非住宅房地产(写字楼、商铺、工业楼宇、车位等)虽然具备投资属性,但与”被动持有不动产”的传统路径过于接近,因此当局以”投资上限”加以约束:

换句话说,”上限”是政策的硬边界,”不抵押”是政策的硬约束,二者共同决定了非住宅房地产在 CIES 投资组合中的角色——辅助性、有限额、严约束。


二、计入方式:估值时点与价格依据

非住宅房地产计入投资总额,通常采用以下三种价格依据之一,以较低者为准:

  1. 买入价(购入合同价):以正式买卖合约中载明的成交金额为准;
  2. 独立专业估价:由入境处认可的专业测量师或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价;
  3. 成交日期市场参考价:用以辅助核验买入价的合理性。

为统一口径,CIES 一般要求申请人以该物业取得当日的有效价格作为估值基准,而非后续任何时间点的市值。也就是说,2020 年以 4,000 万港元购入的写字楼,即便 2026 年市场估值升到 6,000 万港元,计入 CIES 时仍按 4,000 万港元原始购入价确认。

实操提示:若买入价显著低于同期市场参考价,入境处可能要求补交估价报告并解释价差原因;价差过大者有被剔除计入的风险。


三、必备证明材料清单

非住宅房地产涉及”产权取得”与”资金来源”两条核验主线,准备材料时应围绕这两条主线同步推进:

1. 产权取得类材料

材料 用途 备注
正式买卖合约(英文/中文) 证明买入价与成交日 须为已加盖章的版本
转让契约(Assignment) 证明产权已过户至申请人名下 香港土地注册处版本
物业现况证明 证明物业仍由申请人持有 如近期差饷单、物业管理费单
物业估值报告 由认可测量师行出具 用以辅助核验买入价合理性

2. 资金来源类材料

材料 用途
购楼资金银行流水 须显示资金从申请人账户划转至卖方/律所账户
资金来源解释信 说明购楼款项与”获许投资资产”的对应关系
售房方身份资料 卖方为公司的,需提供商业登记与最终受益人资料

3. 合规约束类材料


四、典型场景与材料组合示例

为方便理解,下面列出几种内地申请人常见的资产组合情形,对应材料重点各有不同:

场景一:在港持有整层写字楼

场景二:在港持有零售商铺并带有原租约

场景三:跨境持有内地非住宅房地产

场景四:通过公司持股的物业


五、常见误区与风险点

在实操中,以下几类问题最容易导致材料被退回或计入金额被压缩:

  1. 混淆”住宅”与”非住宅”用途:部分物业土地用途为”综合用途”或”商住混合”,入境处要求提供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用途分类作依据。
  2. 把车位单独计入:车位若作为主合同的附属部分一同购入,可随主物业一并计入;若为独立车位,价值较小但材料要求齐全。
  3. 以”市值”主张计入额:买入价显著低于市值时,入境处倾向按买入价计入;申请人若以高估值主张,可能被要求补交更多证明。
  4. 忽视持有期再融资:物业持有期间,部分业主习惯以该物业再融资支持其他投资——这会被视为”变相抵押”,违反 CIES 约束。
  5. 跨境汇款与申报不符:内地资金出境购楼但申报用途为”旅游购物”,后期核验时易出现”资金性质不清”的质疑。

六、操作时间线参考

整个 CIES 非住宅房地产部分从准备材料到最终计入,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

  1. 资产梳理阶段(1–2 个月):确认物业用途、产权状态、是否抵押、是否出租;
  2. 材料准备阶段(1–3 个月):调取买卖合约、转让契约、银行流水、估值报告;
  3. 递交与审阅阶段(2–6 个月):入境处发出补件通知的,应在指定期限内回应;
  4. 获批后持有阶段(至签证届满):持续保存年度差饷单、物业管理单据、未抵押未出租的年度声明。

各阶段实际时长因个案复杂程度而异,以入境处最新公布为准。


七、与”获许投资资产”组合的搭配建议

非住宅房地产 5,000 万港元的上限,决定了它在 CIES 投资组合中往往承担”稳定底盘”的角色。常见的搭配思路包括:

具体比例应结合申请人的资金体量、流动性需求、家族安排与税务规划综合考量。CIES 本身不强制比例,但每一类资产都需独立满足证明材料要求。


八、几个被频繁询问的问题

Q1:物业购入时间早于 CIES 申请,可以计入吗? A:原则上可以,但须满足 CIES 启动后的”获许投资资产”定义,并提供完整产权与资金流转证据。

Q2:可以购入多家物业合并计入吗? A:可以。多家非住宅物业可合并计入,但合计上限仍为 5,000 万港元。

Q3:未出租但曾短期出租过,会被否吗? A:若在 CIES 递交前已完成租约清理,并提供清场证明,通常可获认可;若递交后被发现存在未申报租金收入,则有被剔除计入的风险。

Q4:估值报告一定要吗? A:买入价清晰且与市场参考价一致时,可不强求;但当价差显著时,入境处通常会要求补交。

Q5:内地非住宅物业可以计入吗? A:视具体物业所在地与 CIES 合资格范围而定,建议在申请前以官方最新公布的”获许投资资产”清单为准。


结语

非住宅房地产在 CIES 中是一项”有限额、严约束、强证明”的资产类别。它既不像住宅被完全排除,也不像金融资产那样自由流通。要顺利将其计入投资总额,申请人需在产权清晰、资金可溯、用途合规、承诺到位四个维度上同时发力。建议在正式启动前,先对自有物业进行系统性梳理,并在专业机构协助下完成材料预审,以避免递交后的反复补件。

CIES 的细节仍在动态调整之中,本文涉及的具体门槛与材料要求,请以香港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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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CIES 非住宅房地产计入 5,000 万港元上限,是按买入价还是按市场价算?

按”以较低者为准”原则确认——一般以买入价(买卖合约价)、认可测量师独立估价、成交日市场参考价三者中较低者作为计入金额。也就是说,即便物业后续升值,CIES 仍按取得当日的有效价格计算,不会随市值上浮而调整。

持有期内物业如果曾经短期出租过,会影响计入吗?

关键看时间点与是否如实披露。若在 CIES 递交前已完成租约清理,并附上清场证明与解除租约协议,通常可获认可;若递交后被发现存在未申报的租金流入,则有被剔除计入或影响申请进度的风险。

物业原本有按揭,CIES 申请前必须先赎楼吗?

必须。建议在递交前完成提前还款,并准备好解除抵押登记的文件、未抵押声明以及资金来源说明,以免被入境处认定为”变相抵押”而违反 CIES 持有期约束。

车位可以单独计入非住宅房地产投资吗?

可以,但需视购入方式而定。车位若作为主物业买卖合同的附属部分一同购入,可随主物业一并计入;若为独立购入的车位,则按非住宅房地产单独处理,仍须提供买卖合约、产权证明与资金流水等完整材料。

内地非住宅物业(例如商铺、写字楼)能计入 CIES 投资总额吗?

视该物业是否落入 CIES 合资格的”获许投资资产”范围而定。一般需要同步提供内地不动产证、外汇申报单或 ODI 备案等跨境资金流转证明,材料须中英文对照。建议在申请前以入境处最新公布的合资格资产清单为准。

非住宅房地产 5,000 万港元上限,可以分多次购入多套物业合并计算吗?

可以。申请人可购入多家非住宅物业合并计入,但所有物业累计计入金额仍不得超过 5,000 万港元上限,且每一套物业都需独立满足产权清晰、资金可溯、未抵押未出租等证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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