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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免税额一览:自己、子女、父母能扣多少

在香港打工,薪俸税可以用”累进”或”标准税率”两者中较低者计算。无论用哪条路径,最终税款都先从总收入里扣掉一系列”免税额”和”扣除”,剩下的应课税入息才会被课税。简单说,免税额扣得越多,应税收入越低,税单越轻。

香港税务局每年 5 月左右发出上一课税年度(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的报税表,初到港工作的内地人第一件事往往是面对密密麻麻的 BIR60 表格与一长串”Allowances”而不知从何入手。本文按”自己—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五个层级逐项说明金额与适用条件,并以实际家庭组合做节税估算。

本文涉及的具体金额按近年港府公布整理,最终数额以香港税务局(IRD)当年最新公布为准。


一、自己与配偶:基础免税额

免税额项目 适用对象 近年金额(港元)
基本免税额 每位纳税人本人 132,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已婚且配偶无应课税入息 264,000
单亲免税额 单独抚养子女的父/母 132,000

基本免税额

无论受雇、自雇或经营业务,每名纳税人都可以为自己申报一份基本免税额。换言之,自己和配偶各自报税、各自享有 13.2 万。

已婚人士免税额

若选择”合并评税”(即把夫妻双方收入合并后一起计算),且配偶没有应课税入息,可以再享一份已婚人士免税额——金额是基本免税额的 2 倍,约 26.4 万。需要注意:合并评税是否真的划算,取决于两人收入差距、税率档位高低,需在报税时按税务局系统试算。

单亲免税额

未婚、丧偶或离婚后单独抚养子女的纳税人,可申请单亲免税额,与基本免税额二选一,不能同时享有。


二、子女免税额

这是多数双职工家庭最大的节税空间之一。

子女出生年度额外免税额

子女在某一课税年度内出生,该年度可在子女免税额之外再加一份额外的子女免税额。也就是说,第一年报税时若家中有新生宝宝,可以多扣一份,等于双倍额度。

谁来申请?

子女免税额一般由收入较高的一方申报更划算——多扣一份 13.2 万免税额相当于按边际税率”抵税”,高收入者边税率较高时节税更明显。也可以按事先的书面协议分给任一方。


三、供养父母、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供养亲属免税额”是港府鼓励家庭养老的传统设计,金额因受养人年龄、是否与纳税人同住而分三档:

情形 近年每名金额(港元)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满 60 岁但未满 75 岁 约 50,000
同上,年龄 满 55 岁但未满 60 岁,且有资格按政府退休金计划申领退休金 约 25,000
同上,满 75 岁及以上 约 100,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如与纳税人同住并全年同住) 约 50,000

要点提示:

  1. 同住证明:同住额外免税额需全年与纳税人同住,且无须缴付住宿费用给纳税人。一般以住址证明、家中水电账单或同址户籍为准。
  2. 供养门槛:被供养人须符合”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在港与纳税人同住,且纳税人对其的供养不少于 港币 12,000 元/年(约合每月 1,000 港元)。
  3. 兄弟姐妹之间可分摊:父母由多名子女共同供养,免税额可由一名子女全数享有,也可经事先书面协议后按比例分摊。

四、兄弟姐妹、伤残受养人


五、其他常见扣除与开支

下面这几项不是”免税额”,而是直接从应课税入息中”扣除”,对节税同样关键:

项目 近年上限(港元) 适用要点
认可慈善捐款 应评税入息的 35% 捐予香港认可慈善机构,且金额不少于 100 港元
个人进修开支 约 100,000 修读与受雇或专业相关课程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约 100,000 为符合资格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缴付予院舍
居所贷款利息 约 100,000 自住物业为唯一或主要居所,且为香港住宅
强制性公积金(MPF)自愿性供款 约 60,000–100,000(视乎供款性质) 强积金计划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
住宅租金扣除 约 100,000 2022 年课税年度起新增,须为香港住宅,且不享有其他房屋相关免税额者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和”父母免税额”经常被搞混:前者是实报实销的扣除,需保留院舍收据;后者是无须证明实际开支、但须证明供养关系的免税额。两者可同时申请。


六、节税估算示例

以一位年薪 80 万港元、已婚、育有一名 3 岁子女、与配偶同住的受雇人士为例,做个简化估算(假设使用标准税率 15% 之外的累进税率,金额以近年免税额为参考):

项目 金额(港元)
全年总入息 800,000
减:基本免税额(自己) -132,000
减:已婚人士免税额(配偶无入息) -264,000
减:子女免税额(第 1 名) -132,000
应课税入息 272,000

若配偶同样有 50 万年薪,合并评税 vs 各自评税需具体测算。多数情况下,当一方收入远高于另一方且高收入一方边际税率较高时,”高收入一方独享免税额”的节税效果往往优于合并评税。

反之,如果双方收入相近、各自接近免税额,合并评税后整体应税额反而下降,则合并更有利。建议在报税软件或税务代表协助下做一次”两种评税方式”的对比试算。


七、初来港报税的实操建议

  1. 登记税档:入境后开始受雇,应主动向雇主提供税档资料;雇主按 IR56 报表向税务局申报。新抵港者通常没有”税务代表”,但第一年也允许独立完成。
  2. 保留单据:父母供养同住、子女出生证明、长者住宿开支、进修学费、租金合约等,建议建立单独文件夹。
  3. 选择合并 vs 分开评税:已婚人士可在报税表第 6 部分勾选”合并评税”,系统会同时给你出两种结果,从中择优。
  4. 留意重要日期:报税表发出后一般有 一个月 期限;如需延期可线上申请。
  5. 主动补加免税额:不少人第一次报税只填基本免税额,忘记子女、父母等,结果多缴税款。配偶双方可以互相对照。
  6. 慈善捐款与 TVC:可在薪俸税下直接扣除,捐给认可的本地机构及为强积金做自愿性供款,都是常见的”最后一招”。

总的来说,香港薪俸税的免税体系层级分明——自己一份、配偶可能再加一份、子女多份、父母可叠同住额外与长者额外。把这些项目逐一勾对完整,已经能省下不小一笔。对于刚到港发展、第一次接触香港税制的内地职场人,最稳妥的做法是先用一份表格把自己的家庭结构、年龄、同住情况、是否有实际开支列清,再对照 IRD 公布的免税额与扣除上限,就能基本估出一年应税金额,避免”该扣没扣”。

具体免税额与扣除金额每年可能随《财政预算案》调整,请以香港税务局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如果你还想了解强积金自愿性供款(TVC)、内地人士首次报税常见误区、合并评税计算示例等内容,香港大全 整理了更多香港求职、税务、签证与生活实用指南,欢迎继续阅读。

常见问答

新到港工作的内地人,第一次报税一定要请税务代表吗?

不一定。文章提到「新抵港者通常没有『税务代表』,但第一年也允许独立完成」,报税表一般由税务局在每年 5 月左右发出,填妥后交回即可;如对填法不确定,也可在期限届满前向税务局申请延期,再自行补交。

已婚但配偶也有收入,到底应该合并评税还是分开评税?

文章指出「合并评税是否真的划算,取决于两人收入差距、税率档位高低,需在报税时按税务局系统试算」。一般而言,一方收入明显高于另一方且高收入者边际税率较高时,高收入一方独享免税额往往更划算;若双方收入相近、各自接近免税额,合并评税后整体应税额反而下降,则合并更有利。文章建议在报税软件或税务代表协助下做一次两种方式的对比试算,并在报税表第 6 部分勾选「合并评税」,系统会同时给出两种结果供择优。

子女出生那一年,可以多扣一份免税额吗?

可以。文章在「子女出生年度额外免税额」一节中说明,子女在某一课税年度内出生,该年度可在子女免税额之外再加一份额外的子女免税额,等于该年度子女免税额为双倍,但只适用于出生那一个课税年度。

父母在内地居住、没和我同住香港,可以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吗?

文章列出供养门槛为「被供养人须符合『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在港与纳税人同住」,且纳税人对其的供养不少于港币 12,000 元/年(约合每月 1,000 港元)。若父母并非通常居住于香港,也未与纳税人在港同住,则不符合基本资格。文章同时提到,与纳税人「全年同住且无须缴付住宿费用给纳税人」方可申请额外的同住免税额,并以住址证明、家中水电账单或同址户籍为准。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和「父母免税额」是同一回事吗?能否同时申请?

不是同一项。文章明确指出,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是实报实销的扣除,需保留院舍收据,上限近年约 10 万港元;父母免税额则是无须证明实际开支、但须证明供养关系的免税额。文章强调「两者可同时申请」,即符合供养父母免税额资格的前提下,若实际有向院舍缴付住宿照顾开支,可再就该笔开支申请扣除。

内地人持受养人签证来港生活,自己没有收入,需要单独报税吗?

如果该名受养人在课税年度内没有任何应课税入息,一般无须自行填报薪俸税表;但其家庭成员(如配偶)若选择合并评税并主张该受养人相关的免税额,仍需在报税表上填妥相关资料。文章提醒,具体申报义务与适用资格以香港税务局当年最新公布为准,建议保留身份证件、入息证明及亲属关系文件,以便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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