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雇主雇员供款比例计算
对刚到港工作的内地人来说,每月工资单上”强积金(MPF)”那一栏是最容易看花眼的扣减项——扣多少、谁负责、有没有上限、入职几天要不要供、离职怎么算……这一篇我们把强积金的供款公式拆到每一块钱,帮你避开常见误区。
提醒:强积金的法定供款比例、最低及最高相关入息水平会按年调整,本文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一、强积金是什么?谁能豁免?
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简称 MPF),是香港特区政府于2000年立法推行的退休保障制度。简单理解:
- 受僱满 60 天(含入职首日计起)的全职或长期兼职员工,雇主必须为其参加强积金计划
- 自僱人士亦需自行供款,性质与受僱者相似
- 获豁免人士:未满 18 岁、年满 65 岁、已退休、在港工作未满 13 个月的外籍家庭佣工、受法定退休计划保障者(如公务员旧退休金计划成员)一般无须参加
内地来港就业的打工人在受僱后,通常会被自动纳入强积金体系。
二、供款比例:5% + 5%
强积金的核心公式其实非常对称——雇主与雇员各按月收入的 5% 供款。
| 角色 | 法定供款比例 | 供款来源 |
|---|---|---|
| 雇主 | 5% | 由雇主在工资内扣除后,连同自己承担部分一并缴付 |
| 雇员 | 5% | 从雇员应得工资中直接扣除 |
| 自僱人士 | 5% | 自己承担,自行申报、自行缴付 |
简单示例:假设你月薪 HK$20,000,则:
- 雇主供款:HK$20,000 × 5% = HK$1,000
- 雇员供款:HK$20,000 × 5% = HK$1,000
- 每月合计入帐:HK$2,000
三、相关入息上下限:并非所有工资都进入计算
强积金并非按”全部工资”计算,而是以「有关入息」(Relevant Income)为准,并设有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
- 最低相关入息水平(未达门槛,雇员无须供款,但雇主仍须供款)
- 最高相关入息水平(超出部分,供款额封顶,不再额外计算)
具体金额由积金局每年根据通胀和工资中位数检讨公布,请以官方最新数字为准。
一个直观的对照表
| 月入范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雇员供款 | 雇主供款 | 月度合计 |
|---|---|---|---|
| 低于最低相关入息水平 | 0 | 仅按最低水平×5%(金额极小) | 以官方数字为准 |
| 介于最低与最高之间 | (月入 × 5%) | (月入 × 5%) | (月入 × 10%) |
| 高于最高相关入息水平 | 封顶金额 | 封顶金额 | 封顶金额 × 2 |
关键规则:雇员无须供款,雇主并不豁免。即使月薪低于门槛,雇主仍须按最低相关入息水平缴付雇员部分的供款(即所谓”雇主自付的雇员部分”)。
四、供款计算实战:四个常见场景
为方便理解,下面以假设的最高相关入息水平为 HK$30,000、最低水平为 HK$7,100 作演算(实际数字以官方公布为准):
场景 1:月薪 HK$15,000(典型文职)
- 雇员供款:HK$15,000 × 5% = HK$750
- 雇主供款:HK$15,000 × 5% = HK$750
- 入帐:HK$1,500
场景 2:月薪 HK$30,000(达到上限)
- 雇员供款:封顶 HK$1,500
- 雇主供款:封顶 HK$1,500
- 入帐:HK$3,000
- 即使公司年底发花红 HK$50,000,该笔花红仍需按 5% × 2 供款(详见下一节)
场景 3:月薪 HK$7,000(低于最低水平)
- 雇员供款:0
- 雇主供款:HK$7,100 × 5% = HK$355(按最低水平计算)
- 入帐:HK$355
场景 4:自僱人士,月入 HK$25,000
- 供款额:HK$25,000 × 5% = HK$1,250(全数自付)
- 入帐:HK$1,250
五、花红、佣金、加班费怎么算?
很多内地人忽略了「有关入息」≠「底薪」。根据积金局定义,以下项目均须计入供款基数:
- 基本工资
- 加班费
- 佣金、津贴、奖金
- 年终酬金、花红
- 任何实物形式的酬金
常见误区:以为只有底薪需要供款。事实上,公司发放的 13 薪、年终花红、季度奖金都会被计入,并在发放当月一并计算供款(按整笔酬金乘以 5%)。
六、雇主可以「代供」雇员部分吗?
绝对不可以。
香港法例明确:雇主须从雇员工资中扣除雇员供款部分,再连同雇主供款一同缴付。任何情况下,雇主都不得以公司补贴、签账、加班费补偿等名义「自掏腰包」代雇员供款。一旦违反,会被积金局追讨罚款及附加费。
同样,雇员也不能与雇主私下约定「不供款换现金补偿」——这类协议无效,且双方均有法律风险。
七、入职未满 60 天,怎么办?
强积金规定,受僱满 60 天的员工,雇主须为其参加强积金。但在以下两种情境需特别留意:
- 未满 60 天离职:如受僱期少于 60 天,且并非从事建筑饮食业等指定行业,雇主无需为你参加强积金
- 临时合约/短期工:每周工时不足 18 小时、且受僱期少于 60 天的”零散工”,无须参加
60 天的判定:以入职首日起算,含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八、供款日与「供款期」安排
- 供款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或每季一次,由雇主与受托人协议
- 缴付期限:供款周期结束后 10 天内 必须缴清(如周期为每月,则每月结束后第 10 日为死线)
- 逾期罚款:雇主逾期供款,须缴付供款额 5% 的附加费,持续逾期会被积金局追讨
对内地打工人的启示:换工作时留意新旧雇主的 MPF 供款安排,避免在”空窗期”漏供。离职时记得向旧雇主索取「成员证明书」,方便新雇主接续。
九、6 个常见误区速查
- 误以为花红免供——错,花红、佣金均需按 5% × 2 供款
- 误以为雇主代付雇员部分——违法,必须从工资扣除
- 误以为低于最低水平可全员豁免——雇员豁免,雇主仍须供款
- 误以为供款上限仅看月薪——花红另计,但合计亦有上限
- 误以为自僱无须供款——错,自僱亦按 5% 强制供款
- 误以为离职可全额提取——仅在离职、永久离港、年满 65 岁、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等特定理由下方可申索
十、内地来港者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Q1:之前在内地缴的社保,会和强积金冲突吗? 强积金与内地社保是两套独立体系,不可互相抵免,也不能合并转移。在港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供款。
Q2:来港读研、毕业后留港工作,什么时候开始供款? 一般受僱后 60 天起计算,由雇主为你登记参加计划。毕业后若实习、兼职未满 60 天,可不参加。
Q3:日后离开香港,强积金能否取出? 可以。永久离港是合法提取理由之一,须向受托人提交「永久离港申索」文件,并经积金局核实。提取金额会按提取当日基金单位价格计算。
Q4:内地公司的母公司派驻香港,是否仍需强积金? 只要是在港受僱、签有本地雇佣合约,即使母公司是内地公司,亦须按强积金规定供款。
Q5:能否自愿额外供款(TVC)? 可以。自愿性供款(Tax-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 TVC)可享每年最高 HK$60,000 的薪俸税扣减额度,适合有储蓄能力的内地朋友用于延税。
写在最后
强积金看似简单——各 5%,但真要算清楚每月入帐多少、花红如何处理、入职离职何时启动,得把规则一条条扣住。建议你把工资单上的「有关入息」与「雇主/雇员供款」两栏反复对照,确认数额无误。
数字会变,规则会调。所有具体金额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或税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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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强积金供款比例每年都会变吗?内地人怎么查到最新数字?
强积金的法定供款比例长期为雇主雇员各 5%,但最低及最高相关入息水平会按年检讨调整。文章明确指出,具体金额由积金局每年根据通胀和工资中位数检讨公布,建议读者以积金局最新公告为准,避免沿用旧数字计算工资单。
月薪低于最低相关入息水平时,是不是雇主雇员都不用供款?
并非如此。文章强调一个关键规则:雇员无须供款,但雇主并不豁免。即使月薪低于门槛,雇主仍须按最低相关入息水平缴付雇员部分的供款(即所谓”雇主自付的雇员部分”),不能因为员工工资低就完全跳过强积金安排。
年终花红、13 薪、加班费这些项目,要不要计入强积金供款?
需要计入。文章提醒内地人,「有关入息」不等于「底薪」——基本工资、加班费、佣金、津贴、奖金、年终酬金、花红,以及任何实物形式的酬金,均须纳入供款基数,并在发放当月按整笔酬金乘以 5% 一并计算供款,年底发花红时往往会看到一笔较大的 MPF 扣减。
内地母公司派驻香港子公司工作,还需要参加强积金吗?
只要是在港受僱、签有本地雇佣合约,即使母公司是内地注册公司,仍须按强积金规定供款。文章指出内地来港打工人在受僱后通常会被自动纳入强积金体系,与母公司是否内地主体无关,关键看雇佣关系是否落在香港。
来港工作几年后回内地,强积金里的钱能不能取出来?
可以。文章将「永久离港」列为强积金合法提取理由之一,须向受托人提交「永久离港申索」文件并经积金局核实,提取金额按提取当日基金单位价格计算。但要注意,这与离职后转职或暂时回内地不同,只有符合永久离港定义方可申索,具体手续细节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